第一〇〇八章 初心归
书迷正在阅读:原来我才是豪门大佬的白月光、独宠季总的小娇夫、金丝雀离开以后(ABO)、京味文小茶爷和豪门霸总HE了、咸鱼真少爷上交了系统后、仙界巡捕系统、恶意狩猎、可怜虫、为你上清华你却报了北大、小透明[娱乐圈]
“当然是为了让大司乐听了。”单玑笑眯眯道,“让他见识一下我们的排练成果。” 轻雅不解道:“西洋乐团不是应该演奏交响乐吗?演奏这些乱七八糟的曲子做什么。” “证明我们厉害啊。”单玑理所当然道,“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得最好。所以,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我要闪瞎他们的眼睛!” 轻雅眨眨眼,道;“听音乐是用耳朵的,不是用眼睛。” “这就是个形容,形容懂吗?!”单玑真是服了,道,“行了,我们先一起玩曲子,你负责写,我负责编。我保证,把你的曲子编配得漂漂亮亮的,争取一鸣惊人!” “嗯!”轻雅开心地应声。 自斫琴之后,已经好久没有和单玑一起合作写曲子了。现在又要继续一起写曲子,好像回到了当初刚见面的时候。 一眼,轻雅就知道,这个女孩子,一定要抱走悄悄养! 真的,她实在是太合眼缘了。 轻雅这么想着,有些意外地看着抱着吉他不撒手的单玑,道:“你为什么要抱着吉他?那边还有一把琴,你可以拿来用的。” 单玑瞥了轻雅一眼,道:“知道为什么师父选的主乐器是琵琶吗?” “啊?”轻雅奇怪道,“不就是因为半大瓢好拿嘛,师父喜欢到处跑,用半大瓢方便。不过,我们是在室内排练,不需要到处跑,用琴没关系的。” 单玑无语了片刻,道:“谁告诉你师父是因为好拿才带着半大瓢的?” 轻雅应道:“当然是我们的师父,他自己说的。” “他说你就信啊。”单玑服了,道,“你是还没被耍够吗?” “啊?”轻雅郁闷了,道,“这也是他耍我的?怎么可能,半大瓢真的很好拿。” 单玑嫌弃道:“难道膝琴和半筝还有小箜篌就不好拿了?” “呃……”轻雅蒙了,道,“不是因为这个,那是因为什么?” 单玑好笑道:“当然是因为,琵琶音色多变,技巧多变,适用于世间所有乐曲。所以,若非必要,师父只要拿着琵琶,就可以满世界卖艺,都不会有人发现他是外来人,多好玩。” 轻雅茫然道:“是这样?” “不然你以为。”单玑好笑道,“难道你以前没注意,师父总用琵琶模仿其他乐器嘛?” 轻雅注意了,只是没往那边想。 要知道,荆燚贪玩是真的。可做正事……还真不像荆燚的风格。不过,满世界卖艺,倒是荆燚能做得出来的事情。嗯,或许单玑说得是真的。 轻雅想着,看着单玑别扭地拿着吉他,不由得说道:“这东西对你来说是不是太大了?要不换个小点的乐器试试?” 单玑瞥了轻雅一眼,道:“你知道我为什么选吉他吗?” 轻雅一呆,道:“为什么?” “和师父选琵琶的理由一样。”单玑解释道,“而且,吉他和琵琶是同宗,演奏效果也可以类似。我已经有了一个琵琶了,再弄一个不合适,不如用吉他来玩。” 轻雅默了。 其实,看着单玑主动去玩其他乐器,轻雅蛮高兴的。因为,先前或许是因为自己太不知收敛的缘故,让单玑失了玩其他乐器的信心。如今,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单玑开始主动接触其他乐器,和自己一起玩乐,其实这样蛮好的。 就是,单玑只有十三岁,看上去那么瘦瘦小小的一点,拿着硕大的吉他,感觉是有些费力。 嗯……轻雅四处看了看,居然没拿尤克里里过来?他明明记得在乐器房里看到了。 旁边,单玑虽然有些吃力,却没有放弃拨弄吉他。 从生疏到熟练,只用了短短一刻钟。 轻雅惊呆了。 他犹记得,当初他们一起在荆燚那里学琴的时候,单玑的熟练速度是很慢的。别说一刻钟,就算给她一天都熟练不了,至少要三五天才能行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居然有了这样的水准了? 轻雅有些懊恼,总觉得自己好像错过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单玑看着自己弹吉他的手,心情也很是愉快。 最初,她和轻雅一起玩琴的时候,其实算是很愉快的。只是后来,荆燚太过偏心,所有的教学计划,都是按照轻雅的进度来的。那时候,她年纪太小,遇事也太过毛躁,面对天赋极高的轻雅,整个人都暴躁了,自然,学习进度也就越来越慢。尤其是,轻雅离家出走之后,她在荆燚罢工之前,就自己先放弃了学琴。 差一点,都不想再碰乐器了。 直到,封印解除,她清醒了过来,然后,觉得自己简直沙比透顶。 跟轻雅比学乐器的速度,就好似跟老天爷比谁特么更厉害一样,简直无理取闹。 瞬间,她就决定,不再比较,只做自己。 却不料,当单玑已经决定顺其自然的时候,却发现,她自己的乐律天赋也不低。可以说,除了比轻雅稍微差那么一点以外,她的天赋不次于其他任何一人。 就好比现在。 虽然没有轻雅那样,上手自来熟的能力,但一刻钟玩熟一个陌生乐器,她还是能做得到的。 “怎么样?” 单玑故意对轻雅炫耀,道:“我是不是变厉害了?” 轻雅傻乎乎地点头,道:“你什么时候变厉害的,我都不知道。” “就是你离家出走的时候啊。”单玑说的理所当然,道,“你都不在,当然不知道了。” 轻雅顿时一阵揪心,道:“是我不好。” “就是你不好。”单玑哼了一声,道,“离家出走都不带我玩,坏人。” “呃?”轻雅一脸懵逼,道,“离家出走还能带人的?” 单玑萌然嘟嘴道:“为什么不能?我们可以一起离家出走啊。” 轻雅一呆,歪头想了想,道:“好,我知道了。我以后绝对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就算离家出走,也带着你。” 单玑噗嗤就笑了,自家君上真是太好哄了。 轻雅见她笑了,自己也跟着笑了。 各自笑够了,转头,俩孩子相视一笑,很默契地没再多言,开始研究起了乐曲改编。 悠悠,春去夏来。 转眼,月余匆匆。 知了爬上枝头,鸣声响亮。 翠色点缀红墙,端庄活泼。 别院之中,乐声朗朗。 西洋乐团,面目全非。 啊不,是那个,精神焕发。 轻雅听着最终排练出来的成品,嘴角那是忍不住地上扬。 当然,这个乐团的本质,还是西洋乐团。弦乐的铺底,管乐的衬托,打击乐的筋骨,确定了乐曲庄重严肃的基调。然而,作为主旋律的色彩乐器,成功扰乱了所谓的基调。 一把琵琶,带着蝶恋花,周游全世界。 至于为什么不用原本预设的吉他,是因为,吉他的音量太小,不如琵琶的音量大。而且,琵琶音色的穿透性很强,只要操作得当,可以完全镇住全场,是非常完美的选择。 琵琶的演奏着,自然是单玑。 轻雅,是指挥。 其他声部,原本是缺人的,而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中,居然很神奇的招够了人。 要说着招人,还多亏了轻雅到处乱跑,还搬走了乐器。 如果轻雅没这么做,就不会被前来排练的其他乐团的人,发现乐器被拿走。如果没有发现乐器被拿走,他们就不会找到轻雅,也不会听到正在被编写的蝶恋花。 要知道,在圣乐坊的人,没有不仰慕师珏的,同样,也没有不嫉妒师珏的。 所有人都知道,师珏不是天赋过人的天才,只是勤学苦练的音痴。因为有他那样榜样的存在,圣乐坊内,没人好意思说自己天分不行,只能说是努力不足。是以,其实所有人都有些嫉妒师珏,总想着要找机会,破坏师珏的神话。可惜,师珏的勤奋,那真是任何和人都比不了的,所以,他才可以在神坛上呆那么久,都没被拖下台。 然,轻雅改编的蝶恋花,改变了这个状态。 原先,没人敢改师珏的曲子,也没人能改师珏的曲子。那是一种羡慕与嫉妒并存,却又无可奈何的感觉。可轻雅的改编,让旁人意识到,原来乐曲还可以这么玩。 而后,当那些人听说,这是一首合作曲目之后,便自愿申请,加入了西洋乐团,参加这个合奏。后来之人,自然没有什么几倍分例。但他们也不在乎那个,只在乎,能不能亲手毁掉师珏那样高傲的曲子。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天才可以被理解,可努力者却不能被原谅。 因为,天才厉害那是理所当然的,努力者厉害必定是不合群的。尤其是,那些明明做了同样的努力,却赶不上一个天赋不如自己的人,心里的郁闷那是可想而知的。 不过,轻雅可不管那么多的缘由,能招到人,能好好排练,就足够了。做不到的,直接赶出乐团,没商量。 好在,能进祭礼乐团的,都是圣乐坊中的尖子,不会出现那些低级错误,排练起来很是舒心。 唯一有些不太好的地方,是随着西洋乐团越来越大的改动,而越来越浮动的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