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全能赘婿在线阅读 - 第799章 发簪

第799章 发簪

    听到傅崇的话,傅家的三口人都有些吃惊。

    他们能看得出来,老人是真的认识这块玉,而且应该是和玉很熟悉。

    傅桥并没有伸手去接玉石,而是对傅崇说。

    “老人家,要不这块玉,还是您老带着吧。”

    傅崇勉强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只是他这一笑,反倒是更加的吓人。

    “还是不用了,我……”

    他本来是想说,我都已经死了几百年了,可立刻又感觉到,这么说不太对,于是便话锋一转。

    “这块玉是咱们家里给小辈人保平安用的,我都这么大年纪了,用不到了,还是给孩子带着吧。”

    听他这么说,傅桥只能是将布包又接了过去。

    傅崇想了一下,忽然把手放到脑后,然后将插在辫子里的发簪拔了出来。

    他本来就是明朝人,所以有戴发簪的习惯,即使进了清朝,这个习惯也没有改。

    只是将盘头的发簪,插在了辫子的根部。

    将发簪拔出来以后,傅崇又看了一下,这是一根纯银打造的发簪。

    因为年代已经有些久远,所以发簪看着有些发黑。

    发簪的样式非常的简单,只是在头部有一朵莲花。

    他将发簪递给了傅馨,然后才说:“我这些年,身无长物,也就剩下一根发簪了,这是我大哥在我很小的时候,亲手给我打造的。”

    然后他又指着上面的莲花说:“我大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给我打造这个莲花发簪,就是告诫我要像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现在我就把它送给你吧。”

    傅馨多少有些迟疑,不知道应不应该接受这个馈赠。

    这个发簪虽然看着通体发黑,有些陈旧,但上面的莲花,打造得却是极为精致。

    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打造这个发簪的人,不只是锻造的手艺非常好,绘画的功力也一定很高。

    不然很难打造出这么一朵,活灵活现的莲花来。

    傅桥两口子看着发簪,则是稍稍有些皱眉,但当着项宇的面,他们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一是因为傅崇毕竟是家里的长辈,虽然不知道是哪一辈的老人,但长辈就是长辈,必要的尊敬还是必须有的。

    更主要的一点,则是因为他是项宇的朋友。

    经过这几天的事情,他们已经知道,这个看起来非常和善的项先生,可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

    跟项宇来往的人,都是非富即贵,而且从那些人的态度,他们也能看得出来,所有的人都在极力的讨好他。

    因此两口子只能是默不作声。

    项宇虽然认识傅崇已经有些日子了,但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发簪。

    他坐在边上,向着发簪上的莲花看了一眼,然后就有些惊喜的问傅崇。

    “傅先生,能先给我看看吗?”

    傅崇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不过还是将发簪递给了他。

    项宇接过发簪,翻来覆去的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一会儿。

    他查看的时候,就是一脸兴奋的表情。

    忽然他似乎是发现了什么,盯着莲花背面反覆的看。

    想了一下,才对傅馨说:“傅馨,去找你根爷爷,要个一次性的牙刷来。”

    傅馨立刻说:“好的师父,你等我一会儿。”

    说着就跑出了房间,只是不一会儿的工夫,就拿着一套一次性的牙具又跑了回来。

    项宇接过牙具,用牙刷蘸着牙膏,在发簪上轻轻的刷了起来。

    随着牙刷的移动,发簪也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傅桥他们这才相信傅崇说的话,这根看着乌漆嘛黑的发簪,真的是纯银的。

    银色的发簪,被灯光一照,显得通体发亮,上面的那朵莲花,看着更是活灵活现了。

    不过项宇看的莲花的背面,他想发簪抽到自己的眼前,又仔细的看了一下,这才问傅崇。

    “您的大哥,就是那位医家圣手吗?”

    老僵尸点点头,他自然知道项宇说的是谁。

    项宇看他承认了,便将傅馨叫了过来,然后将发簪放到了她的手上。

    “这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东西,一定要保管好,千万不能丢了。”

    傅馨有些奇怪的看看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

    项宇看他这个样子,便说:“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家的祖上,都有什么人吗?”

    不只是傅馨一脸的不解,就连傅桥两口子也是一个表情。

    看到他们的样子,傅崇似乎是有些失望,不过他刚要说,就看到项宇对着他一摆手。

    “傅先生,这件事还是让他们自己上网查查好了,令兄这么了不起的人物,他们还是应该很容易就查到的。”

    说完就又转头对着傅馨叮嘱了一遍,让她千万将这根发簪保存好,这应该是那位医家圣手,仅有的一件金属制品。

    以他现在的书画价格来说,这个发簪的价值,更是无法估量。

    然后他就让傅馨,自己看看莲花背面的小字。

    傅馨这才自己看了一下莲花的背面,上面用阴刻的手法,刻着十个小字: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字体虽然很小,但极为工整,而且能看得出来,写字的人书法造诣极高。

    蝇头小楷的颜体,竟然能让人看得出每一个字的笔画,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大字写起来很难,是因为字写的越大,间架越容易散。

    但能把字写得这么小,又能让人看清每一笔,也是非常见功力的。

    傅崇已经见了傅桥一家,心愿也算是了了,将东西给了傅馨,便想走。

    项宇其实也是很担心鹰愁涧下的那个院子,也就没有再挽留他,和傅家人打了个招呼,便带着傅崇离开了。

    两个人出去的时候,正好根叔端着饭菜,往项宇的屋里送。

    看到傅崇要走,便有些疑惑的说:“这位老哥,要不还是先在我这里住一晚好了,现在这么黑,明天再走也不迟。”

    项宇看看傅崇,他虽然担心,但义庄里已经做足了准备,早回去晚回去,问题都不算太大。

    不过傅崇本来就是老僵尸,吃饭这种事,对他来说不只是没有必要,其实还是一个负担。

    项宇因为曾经跟僵尸们相处过很多年,自然知道这件事,他不过是想让傅崇在这里多坐一会儿。

    好给他再讲讲现在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