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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你就没有再见到黄志高吗?” “见到了,招待所回到宿舍的路上要经过餐厅,我确实又见到了黄志高,不过他没有看见过我。 餐厅前面的路灯虽然不亮,但我一眼就看到了他,因为他穿了一件深红色的羽绒服。他刚好从餐厅里面出来,正在锁门。我本来是想过去喊他的,但我跟他还有一定的距离,他锁好门之后快步就离开了,我在后头追也没有追上。 我回去没多久之后,餐厅就发生了火灾。我们都去了现场救火,我也看到了黄志高,他当时救火救得挺积极的。那件红色的羽绒服还被烧了几个洞。 后来警察来调查的之前,他找到了我,说他不想被人知道那天晚上他在外头会情人,让我替他隐瞒。 他又给了我一千块钱,我说那天晚上我看到他从餐厅里出来,我问他去干什么了。他回答说他充电器忘记在餐厅了,他是回去拿充电器的。我当然不相信,他赌咒发誓说他真的只是回去拿充电器。 第二天,餐厅毁了,我们也就散伙了,他没了工作,家里又有一大家子人要养。 他还算是有良心,给了我一笔分手费,让我去过自己的一生活。 去年,我再一次回到春阳的时候,才发现他当了大老板。 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对我并没有多热情,看在过去的份上,给了我一笔钱,让我以后别再去找他了。 这么一棵摇钱树,我当然不肯放手。我说,要不搭理我也行,火灾那天晚上那件事我怕是瞒不下去了。 他果然害怕了,给我租了房子,答应每个月给我钱花,是随便花的那一种。 我当然不甘心只做他的情人,他也答应我跟他老婆离婚,然后娶我,但他只是嘴上说一说,迟迟不肯行动,所以我才去找他老婆摊牌,没想到,那个丑女人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第12章 真相之十二 龙安工业区,一处待拆的厂房。 B栋五楼,上千平米的厂房空旷无比,正中间的窗洞上,绑着一个木头做的十字架,一个人被绑在十字架上。 风吹来的时候,那个十字架在风中前后的摇摆,木头的最下端有节奏的敲打着窗台上的水泥砖墙。 发现这个人的是一名在厂区里捡废品的拾荒者,这位吴姓大爷说,这一处厂房空置了一年多了,一直说拆,一直没拆。 这一年多以来,他都在这一片转悠,今儿个敲个窗户框,明儿个搞个广告牌什么的。 发现这个人是在这天清晨,吴大爷安身的地方在附近的一处立交桥的桥洞子底下。 这一几栋厂房白天有人看守,晚上,门口那个大爷一般都在睡觉。 一年多了,吴大爷摸清楚了看守大爷的作息时间,一般都在凌晨时分摸进来,看看能不能找到了一些值钱的废品。 这一天晚上,接连转悠了几栋厂房,都有没有什么收获,最后来的地方就是B栋厂房。 搜寻到四楼的时候,天都快亮了。 厂房四面的窗户洞敞开着,风有点大,吹着广告牌的铁皮咣当咣当地响。 五楼的那一片挂在外墙上的铁皮广告牌,吴大爷一直想弄来着,奈何那地方位置高,又在外墙上,是心有余力而不足。 这个晚上,那个铁皮广告牌被风吹响起来的时候,吴大爷来了精神,莫不是有人先动手啦?兴许能捡着一点便宜。 五楼,广告牌还没有看着,透过晨曦的微光,就看见一个人吊在窗户上不停的摇摆着。 吴大爷惊出一身冷汗,到底活了一把年纪了,见过一些世面。 战战兢兢地挪到窗户跟前,摸了摸那个人露在外面的脚踝,透心的凉。 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吴大爷说,自己一把年纪了,那种味道闻见过,是一种死人的味道。 吴大爷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拾荒者,他没有手机。 人命关天的事情,当然得报警,门口值班室的大爷,叫了半天才叫醒,大爷报了警。 警方来得快当,那个人被挂在窗洞上的人被放了下来。 先期赶来的警察,并没有在死者身上发现能证明其身份的东西。 当萧默赶到现场的时候,朱苗苗和她的助手已经在着手现场检验。 看到死者那一张脸的时候,萧默内心一沉。 “是他?” 齐南在一旁道:“哥,你认识他。” “黄志高,大碗菜的老板。” 后面赶来的亚男看到黄志高的时候,恍然大悟的表情。 “怪不得,这几天我使用了所有高科技手段,既没有发现黄志高离开春阳市的痕迹,也没有发现他在春阳市的藏身之处,原来他早就嗝屁了。” 黄志高的死,倒让萧默不知是喜还是惊。 喜的是他这么死得不明不白,间接地印证了,当初朱忠一家四口死亡的火灾是有预谋的。 火应该是他放的不错,但他的身后一定是有一个幕后的指使者。 惊的是,黄志高这么一死,要找到那个幕后指使者不太容易。 朱苗苗开始描述。 “死者,男性,年龄推断在35岁左右。皮肤呈绿色,出现腐败血管网及腐败水泡23天,尸身表面没有伤痕,死者颈部形成两条走向不同的索沟,推断是先被人从身后用绳索勒住颈部,然后再造成自缢的假象。所以初步判定为他杀。具体还有没有其它导致死亡的原因,需近一步尸检才能得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