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九章:不祥之地
“小官人果然是做大生意的!”这个东家佩服啊,造船耗费极大,不是一般的商贾,根本撑不起来。就拿一千料大船来说吧,建造一千料大船,起码要用掉上好整木百十根,其他木料也不少,还有生漆、帆布、铜铁……林林总总算下来,一艘船的造价都在数百贯。即便能卖到上千贯钱,除去成本,工匠工钱,所赚其实并不多。可能半年几月下来,造一艘船才能赚个四五百贯左右。 要是对比起其他行业,半年赚四五百贯也还过得去。 可造船又费时又费力,赚得还不多,投资还大,一般人还真的不敢这么玩。 再说了,这个东家审视着自己这块地,也就两三亩左右,虽则带了个院子,可怎么也造不了多少条船吧? “难道是富家子,自己想造一艘花里胡哨的船,学那隋炀帝出行?” 这个东家的心思,和牙人是一模一样的。 “员外谬赞了,我就是普通商贾。给个实价罢,这块地我是很中意的。”张正书淡淡地说道。 “三亩两分地,小官人,这杭州城的地价是一亩十五贯钱,再加上我这上面有房屋,也折价一并卖了,小官人给钱六十贯罢!”这个东家倒也实诚,给的价格还算公道。 但是,张正书并不算了解杭州的地价,偏头看向了曾瑾菡。 “员外,你这价格不对罢?” 曾瑾菡倒也聪慧,明白了张正书的意思:“这十五贯钱,乃是肥田的价格。你这沿江入海之地,岂能以这价格卖出?以我瞧,给你中地的价格就不错了,一亩十贯,算上房子,给你四十五贯罢!” 这东家有点踌躇了,他知道曾瑾菡说得是对的。 本来嘛,这做生意的就是这样,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东家是习惯性地开价了,曾瑾菡的还价虽然不符合他的心理预期,但是却符合市场行情的。杭州一地,多种桑树养蚕,这好的地方都拿来种桑树了。再加上丝绸价贵,所以杭州的地价也不便宜,一亩上好肥田,确实要十五贯钱以上,甚至地段好的,还要三十贯以上。 但是,瘦田的价格却不高,因为产桑叶不多,种桑树不划算,只能种水稻。所以,瘦田的价格在六贯钱左右。 不肥不瘦的田地,能卖出十贯钱,已经算高价了。这种田地的地位很尴尬,种桑树嘛产量不算高;种田嘛,又有点浪费,划不来。所以,这种田地反而是没人要的。曾瑾菡对曾家的生意,对杭州的了解不少,一下就说中了要点,那东家只能说道:“小娘子果然是杭州人,我交了小官人这朋友,四十五贯就四十五贯罢……” 张正书点了点头,说道:“验证过地契,我们就签字画押,送交官府厘定,钱契两讫后,我请员外吃酒!” “吃酒就不必了,小官人要是赶时间,那就快些办事罢!” 张正书听着这东家的话,怎么感觉他比自己还要着急? 也许是察觉到了张正书的疑问,这东家也有点扭扭捏捏。但是,旁边的牙人却多嘴了:“小官人,你是不知情啊,这块地邪门了,不管是做甚么生意,到最后都是亏本的。而且不是亏小的本,而是亏大本。就拿这位员外来说罢,他先后开了米市、花圃、脚店,都是亏得血本无归……” “就你多嘴!” 这位东家脸上也羞赧难耐,忍不住斥道。任凭谁被说中了心事,也是要恼羞成怒的。这位东家,也不例外。 “哦,还有这事?” 张正书也觉得奇怪了,要知道杭州本地的粮食不够吃,大多数是要从别的地方运粮食过来,才能维持得了城中几十万百姓的用度。所以说,在杭州城开一个米市,那绝对是有赚不亏的,可怪异的是,这个东家亏本了,还是亏大发了那种。 再说花圃,宋人爱花,看着满街的宋朝百姓戴花,就知道宋人对花的喜爱是刻进骨子里的那种了。所以,不管是在宋朝哪个大城市开一个花圃,也是大概率能赚钱的。从这个角度说,这位员外的选择没有错。但怪异的是,他还是亏了。 亏得最多的,自然还是要属脚店。 什么是脚店?就是让人临时歇息一下的小店,和栈无二,还提供简单的饭菜。要是做得好,做得大的脚店,其实和正店也没啥两样了。只不过嘛,正店的要朝廷赐下名头才能改称的,而脚店则是相对大众一些的店铺。不管你是专门供给酒菜,还是兼营住宿也好,只要不是正店,那就只能是做成脚店了。正店和脚店的区别,不仅仅是在装潢、官府承认、能榷酒买卖这几点,单单是服务上面,也差了许多。 但脚店有个好处,就是能在乡野郊外开设,并没有人来管,也不用像后世一样申请营业执照。 所以,只要是在来往人众多的官道旁,也是有固定生意做的。 很显然,钱塘江旁,入海口处的这块地,正是往来旅必经之地。 按理说,这样的地利,开一家脚店,怎么也能赚点钱吧?事与愿违,这个东家还是亏了。一来二去的,这块地就被愚夫愚妇视为不祥之地了。虽然这个东家不信什么鬼神之说,但中国人嘛,特别是被儒家思想影响甚深的中国人,往往会秉持“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念头。可偏偏,中国人对神佛啊、仙道啊之类的也敬畏有加,所以这位东家还是关了店门,一门心思将此地打包出售了。 张正书是向来不信邪的,从现实角度分析,这位东家开店的经历,只有脚店是开对了。在这里卖大米,虽然是离钱塘江入海口很近,但是没有多少居民在此处居住,他们为何要绕道这么远买并不便宜的米呢?花圃也是,虽然宋人喜欢花,但也没必要跑这么远买一枝花戴着吧? 这东家学乖了之后,脚店是开对了。但是,他却忽略了人心。一次是意外,两次是巧合,三次……就不是冤枉你了吧? 在宋朝,神怪一说还是很有市场。 且不说那博君人(说书先生)喜欢胡诌乱编,吸引听众。乡间愚夫愚妇,也会传谣言。正所谓一传十,十传百,三人成虎,最后自然此地就成“不祥之地”了。即便这员外走对了路子,却无法把名声扳回来了。再加上旁边也有几家脚店在争夺源,一来二去的,谁还敢光顾他的脚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