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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想拿爽文剧本 第29节

    阿拨斯是座三面环海、一面环山的大国,还是连接海洋与陆地的中转地,海外贸易发达,所以港口很大,她转悠了好几圈,连问了几个水手才走出了港口。

    看着一辆辆马车从青色碎石子路驶过,还有身穿灰黑袍服或劲装的男男男女女走过,她有些茫然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知该上哪儿找前皇帝,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才猛然想起应该先吃饭然后找份工作,先安定下来再说。

    两天后,她在一家小旅馆找到一份杂工的工作,没有工钱,只包三餐和住宿,但她已经很满意。因为这片大陆上任何国家都不大喜欢女人出来工作,所以提供的工种很少,如女店员、女侍应、女杂工、女清洁工等。

    因为她曾经在老板娘的小旅馆打工过,所以就专门应征小旅馆。大旅馆她不敢去,一是对应征女孩的资格审查比较严,二是要求也高。她在老板娘那里打工的时间不算长,唯恐达不到要求。

    阿拨斯只有春、夏两季,她到来时正好是多雨的春季。

    每天雨水淅沥淅沥,落在正方形青砖石板路上,形成一道道水流,涌入下水道。

    她每天清早就开始干活儿,抹桌子、扫地、做饭、打扫客房等,从早干到晚,就这样干了一个月。一个月后,负责登记和收银的伙计辞职,一时找不到人接替,长胡子老板急得头上冒火,她自告奋勇来做,长胡子老板试了一下觉得还不错,从此便让她做这份工作。

    当然,这份工作是有薪水的,但是很低,只有原来小伙计的一半,但她也没法讨公道,因为男女同工不同酬,在这片男权大陆很常见。

    在每天的忙碌中,她偶尔会想起那天逃跑的情形,暗自庆幸若没有剪成板寸头,以及那一身水手短打,肯定是逃不出来了。话说他为什么非要追回她呢,大家好聚好散嘛。

    她在他面前没有尊严,完全抬不起头来——她没有争风吃醋的资格,即使嫉妒皇后和王妃快要发疯,也不能说出半字不满,甚至都不敢想嫉妒这两个字;她也没有讨要更好待遇的底气,要件东西都觉得掉底子;她还没有在公共场合出现在他身边的勇气,因为名不正言不顺。

    与其说他们是情人关系,不如说是大boss和下属的关系。大boss说什么她就得听什么,然后按指示去做。员工是不可以反抗大boss的,否则会被视为低情商。

    说实话,要她真把他当大boss也可以,她会勤勤恳恳工作,做大殿侍女做调酒侍女都可以,只要他每月给钱,但问题是他既不让她工作,也不给月钱,她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找他要又会丢尽脸面,穷酸得不成样子,混得连二奶都不如。

    但她很感激他给她提供了学习机会,让她自由出入藏书室,还为她请老师,这点她还是深深感激,如果有机会她还是会报答他。

    这是个对女性很残酷的世界。由于资源短缺,即便贵族家庭也很难让所有女性受到很好的教育,男孩总是放在优先地位。而她得到了皇帝的帮助,不但读了很多书,还能与最好的老师交流,不管所学将来是否能用上,但确实给她开拓了一个新的世界,她心中充满了感激。

    只是过去的已经过去,她得把这些暂时全都放下,把重心转移到任务目标上来。

    话说这前皇帝逃哪儿去了呢?她思来想去,却没什么头绪,老妹也不多给她点线索,真要命。

    她特别留意街上的乞丐、流浪汉或流浪艺人之类穷困潦倒的人物,前皇帝是以命相搏逃出去的,肯定混得特别差。既没钱,也没多少门路,还得天天藏头露尾,做乞丐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吗?

    可她将大街小巷转了个遍,也没发现哪个乞丐更像他。虽说她从来没看清过前皇帝的长相,可前皇帝的气质她还是有点印象的——极其高贵,隐带桀骜,整体流淌着一种璀璨光华的感觉。

    可她看到的这些乞丐都给人猥琐的感觉,肯定不是前皇帝。

    她又开始留意流浪汉,可转遍全城,看过每个流浪汉后仍找不出。

    接着又开始观察流浪艺人,可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人物。

    她就这样找了两个多月,却一无所获。

    她烦躁得要命,却毫无办法。

    这天下很大的雨,不时雷电交加,整座都城宛若笼罩在暴雨之下。

    这种恶劣的天气小旅馆的长胡子老板居然要求她去有四五条街远的杂货仓库取物品。

    “老板,等雨小点再去行吗?”她赔笑着。

    长胡子老板吹胡子瞪眼,“胡说什么,客人的牙刷、毛巾都用完了,还有床单也要换了,你现在必须去取。”

    她无奈地穿上防水外套,拿起一个空布袋子,硬着头皮冲入雨帘。

    她一路狂奔,以最快速度跑到了杂物仓库,狼狈地打开门锁,脱下防水外套,进入取货。

    打开箱子,拿出几只新牙刷和新毛巾,又拿出已经洗净的床单,正要抱着鼓鼓的包裹关门离开时,发现茫茫雨雾中出现了一队流浪剑士。

    这种剑士在几大都城都很常见,他们没有固定雇主,从一个都城流浪到另一个都城,寻找被雇佣的机会。雇佣他们的人通常是低阶贵族,在家中人手不足的时候会雇他们看家护院一个月或几个月,直到不再需要时为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111、周棋洛老婆绝不认输、好聚好散、依莱、愿无人知晓的评论~~

    第33章

    他们全都身穿纯黑劲装,蹬着黑色长靴,腰间佩着一柄长剑,骑在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上。

    从雨雾里看去,他们就像一小片正在移动的黑色乌云,但移动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可能是因为雨太大了。

    她锁上门锁,关好门,又抱着包裹冲入雨雾。

    此时整条长街被雨水浸没,脚下青石板路湿滑不已,她几次都差点摔倒。

    就在这时,一道高昂的马叫嘶鸣声传来,说得迟那时快,一匹黑马嘶叫着抬起两条前腿,因打滑猛地往后仰,听得砰的一声重响,一个纯黑劲装剑士就被甩在了湿漉漉的地上。

    雨下得极大,所有剑士都在匆匆赶路,竟无一人扶起他。

    海心停下了步子。

    一辆黑色马车忽然从不远处急急驶来,正朝倒下的纯黑劲装剑士的方向猛冲,海心想都没想扔下包裹,奔了过去,以极快速度把这个剑士推到一旁。

    黑色马车同时急驰而过,大片水花飞溅袭来,溅了海心和这个剑士一身。

    海心吓得一震,差一点她和他都会被撞倒。

    “喂!等等!”海心朝着其他剑士高喊一声,想要他们不要落下同伴,可雨声太大,又同时响起几道震耳欲聋的雷声,无人留意到她的喊叫。

    她只好先把这个已经晕迷的剑士拖回杂物仓库……

    阿拨斯的整个春季几乎都在下雨,若不是地下排水渠修得不错,整个都城早被淹了。

    杂物仓库的地下室是又潮又霉,泛着一股难闻的潮味。海心点燃了三支熏香,才把这种潮味赶走不少。

    看了眼仍在晕迷的纯黑劲装剑士,她微叹。

    从马上摔下来已经晕迷一天了,再不醒她也没办法了。

    她还花了点私人积蓄给他请大夫,给他灌了两次药,但仍不见醒。

    他的运气也是好,这段时间阴雨连绵,老板不常来地下室,她才敢把他安顿在这里。

    打开携带而来的篮子,取出她在小旅馆偷偷煎好的药,正准备用汤匙喂给他喝时,却见他缓慢而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那一刻,她小小地惊了一下。

    他有一双紫蓝色的眼睛,隐透暗金,交织成璀璨又深邃的颜色。

    这决不是一双普通人的眼睛,这是她的第一感觉。

    他没睁开眼睛时,她觉得他与旁人没有区别,除了个头很高,可一睁开眼睛,就立刻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

    即便仍处于迷糊中,依然能看出幽深沉沉的犀利眼神。

    他的深紫睫毛很长很浓,使她忽然想起了美少年皇帝。

    他的睫毛也是这样长,这样密,甚至还要长而密,一股没由来的尖锐的痛涌入心底,她甩甩头,提醒自己要忘记,将药碗递到那个剑士的手中,“你醒了啊,醒了就自己喝吧。”

    可剑士动也不动,就像木头人一样,手中的药碗也不动。

    她蹙起眉,他这什么意思,难道还想她喂他?这不可能。

    “你爱喝不喝,”她不耐道,“你从马上摔下来摔伤了,这是大夫给你开的补身子的药。”

    他仍一动不动。

    “随你吧。”海心说着站起身,“你要想走从这边上楼就可以直接出去,记得走时关好门。”

    说完她就离开了。

    当天晚上海心过来取一些旅馆用品,顺便下了地下室,却见他仍在此处,身旁还放着一只空药碗。

    海心不动声色地收拾好空碗,又放下几块干面包和一壶水后就走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大雨倾盆而落,长长的雨线千条万条,落在地上哗哗作响。海心从旅馆的厨房“借”了点黑炭,就匆忙去了仓库。

    她这么帮他是原因的。她想也许他是某个落魄在外的贵公子——从他的长相可以看出,不似普通人的长相。也许某天她需要他的帮助,而他一定会帮她。她再也不想重新体验孤立无援的感觉,就像前三世那样。

    想想古时有书生赶考落难,总有狐仙花仙之类的女人出手相救,而书生金榜题名后一定会报答她们。她现在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嘛。

    谁想一走进地下室,却是空无一人,这个神秘剑士已经离开了。

    只余地上的一点面包屑。

    她耸了耸肩,好吧,离开就离开了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哎,又在胡想些什么?

    谁知三天后,他又出现在了地下室里,还把过来拿日用品的她吓了一大跳。

    他浑身是伤,两条胳膊、双腿还有肩部、背部全都是血,浸透了黑色劲衣。

    她惊恐万分,呆站原地。

    直到他低哑地吼了句“还不快给我买药止血”,她才如梦初醒,连忙奔出地下室去了药铺。

    她还不敢只去一家药铺买止血药和纱布,因为用量较大,跑了好几家才把止血用品买齐。

    气喘吁吁地回到地下室,她把东西往他身上一扔,“我现在没时间了,要赶紧回去干活儿了,你自己包扎哈。”

    他微垂浓睫,并不说话。

    她正要离去,忽然感觉这里凉飕飕,还很潮,又用最快速度将废弃壁炉里加上前几天带来的黑炭,点燃后又放进一些以前没用完的干树枝,“过一会儿这里就暖和起来了。”她说着也没再看他,就急匆匆离开了。

    半夜,趁着所有人都睡着,她带着几块干面包和一壶水又来到地下室。

    他靠在角落已经睡着,身上伤口全都已用纱布包扎好。

    她将干面包和水放在他面前,忽然与他刚刚睁开的紫蓝眼眸碰到了一起。

    他的浓密长睫在火光下泛着金光,她这才惊觉他的睫毛竟是深紫中泛着暗金的颜色,有种说不出魅惑感。

    但两人仅仅对看了一眼,她就起身离开了。她不敢多看。

    凭着一种直觉,她觉得他决对不是一个普通人,甚至不是一个普通的贵公子。

    五天后,他的伤势明显好转。

    他们仍未说上一句话。

    第六天,在她以为他伤好又会偷偷走掉时,他突然对她开口说话了,“这几天城门看守严吗?”

    她惊住了,“你、你问这个干什么?”

    难道他是个通缉犯?

    他的紫蓝双眸透出的暗金碎芒点点耀眼,声音轻柔,“只是随便问问。”

    肯定不是随便问问,她心惊肉跳,这个人肯定犯了什么事了?

    走出地下室,初夏的夜风吹拂过她的脸,她忽然有个大胆的猜测,难道他就是那个逃亡的前皇帝?

    他看起来很不一般,长得也不像普通贵公子,还被人追杀受了伤,又正好在阿拨斯,还问“城门看守严不严”,这不是随时想跑路的调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