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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快快起来,跟义父客气什么。” 我笑呵呵地将她扶起。 我与这丫头许久未见,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在皇家宴会上,那时她虽然已经嫁为人妇许多年,依旧艳压在场诸多待字闺中的二八少女。她仅仅是坐在那里饮酒就能吸引众人目光,脑子不清楚的小世子也不嫉妒,反倒因为自己媳妇被大家喜欢而倍感骄傲。 我引她坐在案边,询问她: “丫头,来找义父何事啊?” “义父今日不是给我写了一封信件吗?我正是为此而来。”刘宛妙皱着眉,心间仿佛藏了无限的愁绪。 我今日的确给她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是我现在要对小世子动手了,询问她有什么想法吗。 “嗯,丫头,怎么了吗?” 这件事很关键,但并不值得她不顾危险当夜就跑到我府邸来,她来这里一定另有原因。 我话音刚落,刘宛妙当即跪伏在我面前,她伸手小心翼翼地揪住我的袖子,可怜兮兮地恳求道: “义父,我愿意帮您对付我夫君,我愿意穷举他的罪证,盗用他的印章伪造他的笔迹,将亲手将他他投入大牢,让他受那天牢中的百种可怖刑法,就此半身不遂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勉强度日,但我只求您一件事情,义父,求求您,留他一条命吧。” 我看得懂利益的纠葛却看不透复杂的感情,我着实没有猜到,刘宛妙这种精明的丫头,竟然会对小世子那种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动情。 不知道这丫头用情用到了那种境地,我还要试探一下: “丫头啊,能留住一条命继续在京城还是好的下场,如果皇上判他流放到天涯海角呢?” 能够留在京城的确是好下场了,在边塞几年,我见过那么多的流放者,他们最后的下场不过两个,早死早超生和生不如死,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如果真的流放到天涯海角的话。”刘宛妙的眼神明显动摇了,像她这种大家族出生的女孩,受不住苦寒之地的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她这种娇花会在凛冽的风沙中快速枯萎,这些她都知道,但还是有什么东西让她不管不顾地说出了如下的话语,“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我便舍了我的一切,跟他一起走吧,他那种五体不勤的家伙,如果身边没有人的话,连五天都活不过吧……” 这种觉悟令我动容,我长叹一口气,劝告她: “傻孩子,他不值得你这么做。” “……或许吧……” 像是预感到了无法违抗的结局,刘宛妙神色很悲伤。 我的确这丫头的的痴情触动,但这触动并不足以改变我的想法。无论小世子本身是个怎样的人,无论他身上有着怎样复有人性的一面,我还是必须要杀死他,有关这一点,我的观念不会改变。 所以,我必须要破坏他们二人之间的感情。 “傻丫头啊——”我抚摸她的头顶,循循善诱道,“你要明白,他既然因为你的容貌而爱上你,也会因为你的年老色衰而抛弃你。不要为了一个浅薄的男人付出自己的一切。” “不,他不会的。” 刘宛妙垂下头,任由我缓缓抚摸着她的头顶,口中仍旧坚持着自己的想法。 适当的坚持我可以了理解为孩童的撒娇,过度的坚持就会影响到我的计划了。此时此刻,我已近有些不愉快了。 我收回了手。 “刘宛妙。” 我直呼她的大名,带了几分警告的意味,我就是要提醒她,不要忘了自己的今日是怎么来的。她不是个傻子,她清楚地明白,空有强大皮囊的小世子是保护不了她的,而她不过是一个应时而动的投机者,连反抗刘家的能力都没有,更别提反抗我的意志了。 刘宛妙早就知道,但她仍旧不甘心,想要挣扎一下,看能否搏出一个不一样的未来。现在,我亲手撕裂她自我欺骗的假象。 刘宛妙哭了出来,她的哭不是歇斯底里的,而是细弱的,压抑的,没有声音的。眼泪无声地落下,将她的裙角我的袍角,无声润湿。 “我知道了,义父,我会去做的。”刘宛妙手中攥紧了我的袖口,后背弯起,像是一张拉满的弓,“毕竟,只要有义父在,我就永远是刘家最受宠的女儿,而单靠着符永安,我刘宛妙,什么都不是啊!” “傻丫头,明白就好。” 我重新抚摸她的头顶,赞许这个精明的女孩。 刘宛妙,从注定的弃子成为半个棋手,依靠的,正是这份该死的精明。 她明白,到底是哪些东西,让她刘宛妙,能够成为刘宛妙。 150、 我并没有立即动小世子,不是被刘宛妙的真情所打动,令我不得不改变计划的是另一个女人—— 季清霜从边塞传来消息。 她即将剿灭中山国余孽,班师回朝。 季清霜就是一个战斗疯子,依靠着不灭的仇恨与季家军的铁律,边塞十年,她联手黎国,几乎将中山国灭国。根据徐玉阙的推断,早在三年前,季清霜就有机会彻底荡平中山国,但她压下了仇恨,硬生生地拖到了现在。 她与中山国对耗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结束战争,在这种关键时刻突然说要剿灭中山余孽,一看就知道是为季老丞相造势,威胁主子。 季老丞相不是傻子,主子的心思瞒不过他。老丞相纵横朝野这么多年,他绝不会让自己成为刀俎上的鱼肉,所以,他主动搅动稳定了十年的政局,动用季清霜这步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