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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 为首者身骑白马,银甲覆身,手握红缨长枪,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 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 于阳光之下,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无论刀山还是火海,她只需一人一枪,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 她杀出了一条血路,无人敢拦,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 城门大开,马蹄声动十里,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冲入城中。 我快步走下城墙,季清霜牵着马匹,手中提着长枪,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 “外面什么情况?” 我开门见山,跳过了叙旧的程序。 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 “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 季清霜冷笑着说,她摘下头盔,这次不用她丢,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乖乖接过。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头发没有散开,她斜眉入鬓,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 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过于激进,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 莫非,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解除我的围困?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大做文章,心中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 季清霜跟我共事这么多年了,我是什么尿性她比我更清楚,从我的一些微表情,她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 “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摸着下巴短短的胡茬,故意买了个关子。 “想到了一个恶心人的主意,等明天打仗的时候,可以陪他们玩玩。” 季清霜皱着眉头看我,然后把自己的兵符丢给我。 我跟小崽子一样手忙脚乱地接过,免得摔坏了这么个宝贝。 “你干什么?”我气急败坏。 “让我打仗行,论阴谋诡计我可玩不过你。明天你来指挥。” “你对我这么有自信?” “嗯,我追了符锦十年,那家伙还不是被你这个小浪蹄子给勾了魂儿?” 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对情敌的自信? 不对,这句话的关注点应该是—— “你这家伙,什么叫小浪蹄子啊?喂!” 4、“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出自《楚辞·九辨》序 113、 有了季清霜的的骑兵作为援兵,军中整体的氛围轻松了不少,我的手下也有了与我开玩笑的心思,第二日开战之前,他们未来欢迎新同胞,专门搞了个动员大会,还把我撺掇到了人前,起哄让我说上一句,鼓舞鼓舞军心。 我站在几层门板搭成的简陋台子上,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 底下的士兵哈哈大笑,还有人起哄说,你这句话两天前说可以,现在季将军来了,你是看不起她吗? 我想想,他们说的有道理,有季清霜和她战无不胜的骑兵在,我们就算赢不了,死也死不掉的。 我也就换了一句。 “这仗打完,我们喝酒吃肉!” 底下人毫无反应,我顿了顿,加了一句。 “管够吃!我请客!” 底下人欢呼雀跃。 我的兵是开心了,我却一点都不开心。倒不是心疼那点酒肉钱,而是我手下这群草寇的表现太不堪了,为了一点吃的就开心成这样。他们也不看看隔壁季清霜的军队,法令严明,不苟言笑。 真的是没追求。 与季清霜纪律严明的军队不同,我的军队更像是一群流氓。由于我本身也是一个流氓,所以能跟这群家伙处得不错,但我面对季清霜麾下的那群怪物,有点怂。即使她把兵符给了我,我依旧不敢命令他们。 季清霜此时终于了她身为女性细心的一面,她看出了我的顾虑,主动走到台前,与我并肩而立。 “李将军说的话你们听到了吗?”季清霜训她的手下就像训猴似的,“这仗打完,他请客!到时候你们得给我可劲吃!” 季清霜带头陪我不正经,她的兵也憋不住了,跟着哈哈大笑。 两只队伍笑作一团,分不出彼此。 到最后我个怂包还是没敢带领季清霜的兵,以训练小崽子为借口,让小崽子小崽子带了五千骑兵,季清霜则带领剩下的骑兵,我还是指挥我手下的那点人。 季清霜把自己的两万精锐全部带来了,我方的底气一下子足了很多。我们终于不用狗在城里,也能挺直腰板,有勇气带兵出城,与他们对垒好好搭上一战。 两军摆开阵营,我让乳臭未干的小崽子率先上阵,输赢无所谓,为的就是让对方轻敌,到时候再放出季清霜,好好地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黄荃城由于地形缘故,哪怕你有十万大军也只能一万一万上。估计是昨天被季清霜吓破了胆,面对小崽子这个十六岁的小破孩,他们竟然派了副元帅率领了一万士兵与之对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