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和前男友复合之后在线阅读 -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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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震得两耳嗡嗡作响。

    噗通,噗通。他听见了从自己胸腔里传出来的急促的、有力的心跳声。

    热意袭来,迅速漫向四肢百骸。

    沈熙脚下一软,往前踉跄一步,差点摔倒在地上,还是陆禹澄手疾眼快地扶住了他。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陆禹澄见他突然出状况,忍不住有些担忧。

    是的,我不舒服,因为发骚了!沈熙心道,妈的,就看了那个男人一眼,他腿都软了。

    沈熙怔在原地,两眼发直,拉住陆禹澄的手,小声问:“澄、澄澄,你看吧台那个男人。我要追他!”

    陆禹澄抬眸看去,挑了挑眉,瞬间了然。那是沈熙喜欢的款,男人又高又帅,穿着酒吧的工作的服装,白衬衫黑色小马甲,脸上没什么表情,看起来冷淡又禁/欲。

    沈熙是个颜狗,就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的,看起来清清冷冷的,像斯文败类那一款。

    沈熙盯着男人,只觉脚下举步维艰,心霎时狂跳起来,有个声音在心底疯狂地喊:“啊啊啊!男人,活的合我胃口的男人啊,今天终于见到了!老子要追他!”

    他抬手搓了一把脸,接着冲着陆禹澄眨了眨眼睛,似乎在说:我不行了呜,我要去认识他,我一定要要到他的联系方式!

    陆禹澄突然有些心梗,像是自己宠爱多年的儿子要嫁人时,有种淡淡的忧桑与失落。

    最后。

    陆禹澄像操碎了心的老母亲似的,拍拍他的肩膀,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道:“去吧,亲爱的加油哦。”

    “嗯嗯!”某个已经为男色迷了眼的少年红着脸连连点头。早已忘了不久前还信誓旦旦地觉得自己是纯情boy的事。

    陆禹澄看着他雀跃的背影,心情很复杂。

    他家崽终于春心荡漾了。

    沈熙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托着下巴,定定地看着男人,心里小鹿乱撞,七上八下的,只觉得越看越帅,越看越好看,哪哪都长在他喜欢的点子上了。

    这世上居然有完全按照他的审美长的男人,不是命中注定还能是什么。

    他清了清喉咙,根据以往别人来勾搭他的经验,半羞赧半兴奋地说:“小哥哥,你真好看,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帅的人,不知道能不能认识一下呢?”

    男人抬起眼皮扫了他一眼,公事公办道:“喝点什么?”

    他没有被男人的冷淡打倒,黑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随即轻笑起来:“一杯威士忌,谢谢。”

    男人开始调酒。

    沈熙怔怔地盯着他看了几秒,朝他咧嘴一笑,仍旧不气馁:“小哥哥你好,我叫沈熙,你呢?”

    “池铠。”男人抬了抬眼皮,终于搭理他了,只是声音冷淡,听不出任何情绪。

    池铠。

    “很好听的名字,与你很搭。”听起来就很有男人味,让人只是听到他的名字就忍不住想他这个人。

    沈熙笑的更欢了,他很喜欢这个男人,从第一眼就很喜欢。

    第6章 加个微信好友呗

    这是一个好的兆头,知道名字是认识的开始,认识了就可以进行更进一步的了解了,进一步了解后就可以……从朋友变情人。

    越往深处想越兴奋,沈熙直勾勾地盯着男人看,涨红着脸,兴奋得差点笑出了声,好在最后的关头他的矜持及时拉回了他的理智,才没有失态地笑出声。

    他抿了抿唇,告诉自己要淡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好不容易才把上翘的嘴脸往下压。

    但是沈熙心里像沾了蜜似的,跟着甜了起来,看着他就是高兴,心跳噗通噗通的,跳得更快了,与酒吧音乐的节奏交织在一起,酒吧里的音乐声如此的响亮,他却还是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都不知道跳得有多剧烈。

    完了,他真的要受不了,说他一见钟脸也好,他就是个这么肤浅的人,第一次见到个男人,就挪不开眼了,也迈不开腿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清心寡欲,平时心里再痒再羡慕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在看来,他和陆禹澄其实并没什么两样,一个是荤素不忌,一个是见到喜欢的就走不动路,彼此半斤八俩,谁笑话谁都落不到半点好处。

    池铠把调好的酒递给他,沈熙冲他笑了笑,露出一口白晃晃的小白牙,闪得他眉头轻蹙,就听到那个名叫沈熙的少年对他说:“谢谢。”

    说罢,还冲他抛了个媚眼,奈何男人一点都不识趣,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就收回了视线,让他好生挫败。

    沈熙拿到酒也不走,就坐在那儿撑着下颌盯着池铠看,池铠手上正面无表情地擦拭着酒杯,一双眸子落在玻璃上,连个多余的眼神都不给他。

    池铠一直不怎么喜欢来酒吧玩的人,也许是这里鱼龙混杂,他总是下意识把人他们归为一类人。而这个叫沈熙的,一开口就孟浪地要认识他,应该也是和他们一样的。

    他尽职地做着手上的事,心里却希望面前这人离他远点,他不喜欢被那样的目光注视,太灼热了,让人有一种被野兽盯上了的错觉。

    很奇怪,沈熙心想,哪怕池铠刚才给他调了酒,那一手好看的姿势明明白白展现在他面前,他就是有一种只觉,这个男人,与这里热闹的一切格格不入。

    他应该安静地呆在一处,聚精会神地做自己的事,又或者,漫不经心地翻动着书页,金色的阳光懒洋洋地落在他身上,让他看起来帅气圣洁又高不可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