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页
书迷正在阅读:我是我老婆的白月光…的替身、这只雄虫过分慵懒虫族、嫁给奸臣冲喜后、修神之谁与争锋、在总裁文里当极品男配、那个富二代天天装穷、我穿成了贵族以后、修真界之大,一锅炖不下、夫人,我劝你认命、我竟然不是人
半个小时后,沈晏华出现在郁郁葱葱的偏锋前,黑色的运动服压不住那一身冷冽肃杀的气质,如同冬日里寒霜傲骨的松,他站在门前。 用金粉勾勒的金殿匾额挂在最高处。 沈晏华丝毫没有在意旁边那颗瑟瑟发抖的桃树,收伞走进去。 下午一点的时候,沈晏华在日光出来时就换上的风衣口袋满是一些红丝带和带着符文的特质的高考木牌,明明一点灵气都没有,他还是全部留了下来。 旁边热闹的喧嚣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同样,他这一身都市精英打扮也跟山上庙里的香火格格不入,加之那神清骨秀的气质,更惹人注目,好几个作汉服打扮的女生都盯着他,只是被他眉间的冷淡慑住,不敢上前。 沈晏华掀起眼皮打量了一番这看似年代久远的桌子,把刚刚穿上的挺括风衣脱下来,屈肘在功德箱里塞了钱。 “给我一张。” 老头刚刚上班,觉得这人奇怪,睨他一眼,“求什么。” 沈晏华把伞也收起来,金灿灿的手柄在日光下熠熠生辉。他走到敞篷下,礼貌回道,“家里的小朋友要高考了。” 老头点了点头刚准备开始干活,就一脸疑惑的看着这奇怪的年轻人顺其自然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右手执笔润了润墨,问道: “用毛笔写么?” “老先生,能给我换张金色的纸吗?” “蛤?”…… 老头一脸无语,他在这干了三十几年,第一次见要自己亲手写的,不由得有些看不起这位穿着时髦的青年。会写几个大字阿,来抢他的活计干…… 沈晏华倒是不作他想,纯粹是这桌子倒是这云祥山上唯一带着点灵气的地方。 起笔 愿余一周:金榜题名,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末了,沈晏华想了又想,还是没忍住在纸张的右下角添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看着同一张纸上的两个名字,他冷冽的眼尾柔软了一瞬,整个人看起来温雅而秀丽。 老头站在旁边皱着眉头仔细看,从一开始的忿忿,变成了惊诧和惊喜。很难以想象,这么傲慢俊秀的年轻人,居然也能写的一手流利的簪花小楷,以至于他一时间有了几分想收徒的心思。 老头送了两只许愿铃给他,“挂到那棵树桃树上,有灵气儿,这只可以挂在桂树上。” 突然手机响起一串独特而熟悉的电铃。 沈晏华的神色一下子柔软下来,他对老人家示意,拎着两只铃铛走到桃树下。 眼看着对面的人一直不说话,沈晏华清了清嗓子,“周周?怎么了?” 那边的余一周躺在花园的躺椅上,刻意放柔的声音让他瞬间红了眼眶。 像小兽一样哽咽一声,余一周用力抓住旁边的木质扶手,纤细的手指有些泛青,“沈晏华你是不是有病!撩拨完人就消失,你拿我当狗逗!我要烦死你了!你不喜欢还逗我!” 沈晏华眉梢带了点慌乱,只觉得对面小猫的撒娇,心都要化了,他清了清嗓子,“对不起。” 余一周吸了吸鼻子,委屈控诉,“不许挂电话!” 对面低沉嘶哑的声音传过来,“好。” 余一周翻了个身坐起来,“你数数,你几天没理我了!是不是我不联系你,你就永远不会联系我阿!你就喜欢这样。” 他的泣音越来越严重,声音也越来越小,“好烦!” 认真悲伤的余一周并没有发现他脑袋上冒出来的胖乎乎的大耳朵,就连瞳孔都变成了茶褐色一样的琥珀,系统的微小的提示音被忽略,直到手机掉在地上,余一周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变成了爪爪—— 还是带着毛的爪子…… 沈晏华哄人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有些失真。 余一周没顾得上捡手机,他怔怔的看着自己的爪子,圆溜溜的眼睛像葡萄一样瞪大,好奇的把手心朝上。 嫩嫩的爪垫粉的可爱,余一周屏住呼吸,手臂绷紧,尖利的爪子就从甲套里伸出,莹白而锐利。 他用左手挠了挠自己的右爪子,皮毛光滑而软,来回伸指尖,又缩回去。 好好玩哈哈哈!以前怎么没发现阿! 察觉到小猫崽子的情绪稳定下来,系统才松了口气,继续提示到:“宿主,任务别忘了做QAQ,任务四也激发出来了,买七彩小裙子转圈圈——” 余一周用左手把手机捡回来,对着语音哼了哼,他看着语音记录已经有四十多分钟了,想起自己刚刚哭鼻子撒娇的样子就觉得烦!丢脸死了! 小猫咪抿唇皱眉,蓬松的耳朵也蜷缩起来,脸蛋更是烧灼的泛红,余一周控制不住的来回伸指甲,收拾了一下情绪想要速战速决,“那个,我想要个礼物,你给我买个七彩超短裙!” 刚刚准备挂断,听筒里传清冷的声音。 “回头。” 余一周瞬间打了个激灵,爪爪控制不住的亮出尖锐的指尖,耳朵上的毛也蓬松的炸起,他往后看了一眼,花园里一个人都没有,连清洁工都去睡午觉了,不由得松了口气。 这一口气还没下去,布满纤细血管的猫耳朵就被捏住揉了揉。 敏感的耳朵不禁摸、余一周好久没被人挠耳朵,情不自禁的歪着脖子把自己的耳朵送的更近了一些,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喘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