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书迷正在阅读:离婚后我走向人生巅峰[快穿]、渣过的男神找上门了、七只病娇对我求而不得、姣色袭帝心、吝啬嫡女打秋风(重生)、星星之火,可以撩你、我家宿主看上我了[快穿]、八岁,我瞒着爸妈加入职业战队、快穿之总有大佬对我一见钟情、作精女配觉醒了[快穿]
虽然郑氏想法和罗志绮一样,但她也知道林夫人在场,她女儿这话讲得不合时宜。 她偷偷了拉了一把罗志绮,但罗志绮依旧盯着覃小芮身上的包裹。她已经把整个伯府的东西视为己有了,决不能让简秋栩占到分毫。 席位上的林夫人听了罗志绮这番话,皱了皱眉。而坐在一旁的罗二夫人,掩着嘴巴讥笑,她很是看不惯这个一回府就抢了她女儿风头的罗志绮,巴不得她出糗。 “这可不是伯府的东西,这是我们姑娘从外面捡的木头做的木碗。我们可没带伯府的东西走。”覃小芮见不得人冤枉她家姑娘,把包裹拿下来打开,各种木碗木碟子铺了满地。 伯府众人见了都觉得有些尴尬。 罗志绮见里面都是些木碗木勺,没有值钱的东西,才放下心来。 简明义听了罗志绮的话,想想现在还躺着床上的弟弟,心里摇头叹息,他弟弟弟媳养了个白眼狼。而简方桦就没有这么好脾气了,朝罗志绮嗤了一声,“怎么,你回伯府大包袱小包袱,还把我爹娘的钱都拿走了,我亲妹带走自己在外面捡的木头都不行?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妹妹,我们走。” 简秋栩很惊讶她亲哥会这样不给面子地把罗志绮做的事揭开来,看来他和罗志绮的感情确实并不好。不然也不会这么不顾她的面子,在众人面前说出这么一番话。 今天他这么一说,罗志绮肯定更加嫉恨上他了。 罗志绮果真更加愤恨了,不过她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她心里认定那是简家欠她的,她拿走银子补偿自己并没有错。 罗老夫人见她这样一副神态,更气恼了,原本想着待会好好教训教训她,但想到她身带福运,也就忍下了。 简方桦拉着简秋栩走出了燕堂,一行五人沿着刚刚小厮带的路往院外走。 简方桦担心她的伤,让她走在他和大伯中间,给她挡风。简秋栩翘起了嘴角,心里暖暖的。 一行五人只顾着往外走,谁都没有发现回廊一侧的林锦平。他看着众人中间的简秋栩,神色疑惑,有些浑噩地站在原地待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离开。 会客的院子里,李蓉青也已经从燕堂回来,看到林锦平回来,招他过来谈话。 林家母子二人相对而坐。 “婚事已经换了,可为娘心里不得劲。罗志绮毕竟从小在乡野长大,为人小气了些。不过幸好离嫁入我们林府还有几年,还来得及调、教。”若不是因为慧明大师说罗志绮身带福运,李蓉青刚刚在燕堂就没有好脸色了。 “那就麻烦娘了。”林锦平并不想听这些。他情绪不高,总觉得失去了什么,心里空荡荡的。 “锦平,你告诉娘,你是不是不喜罗志绮?”知子莫若母,李蓉青感觉到他儿子情绪不佳,婚书重签后他儿子见过罗志绮,好像从那时起,他情绪就不好了。 李蓉青想起了他儿子事事追求完美的性格,以为他不满意罗志绮的外貌。“罗志绮外貌是差了些,但这没关系,她还小,以后多多培养,气质也能弥补外貌的不足。” “娘,你多想了,儿子并不是看重容色的人。今天儿子情绪不佳,与她无关。”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不清楚。他站起来,脑海中却闪过刚刚那个翘着嘴角的姑娘。 出了广安伯府,简秋栩觉得整个人都轻快了,“出……府,回家……了!” 她想用欢快的语气表达自己的高兴,怎奈言语困难阻碍了她的发挥。 “姑娘,你真的好了,真是太好了!”出了广安伯府,覃小芮才敢确定这件事。“娘,姑娘好了!” “对啊,姑娘好了。”苏丽娘刚刚已经发现了,这些年来她早已把简秋栩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她好了,她比谁都开心。 “好了就好,家里人也都会开心的。”简大伯也很欣慰,他们简家已经做好了养个痴儿的准备了,没想到老天保佑,她小侄女好了。“方桦,你带你妹妹去石纺路那边等我,我去找辆车。” 外面冰天雪地的,如今他小侄女还带着伤,肯定地找辆马车才行。 “好,妹妹,我们先过去。”简方桦走到她右边,替她挡着吹过来的冷风。担心风还是会吹到她的伤,跑到前面的店借了一把伞给她挡风。 简秋栩心想,她这亲哥,心还挺细的。“哥,家?” 趁着大伯去找车,简秋栩想先把家里的情况了解一下。她从罗志绮那里只知道简家有爷奶,有大伯,父母,还有姐姐弟弟,其他的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们村叫万祝村,就在京郊的郭赤县,离这里有七八十里地。妹妹,我们不是故意过了这么久才来接你的,其实家里是三天前才得到消息的。爹腿有伤,走不动,娘在家照顾爹没办法离开,所以就让大伯和我过来接你。” 简方桦在泰丰楼当跑堂的,一个月前大伯跑来找他,说他爹命在旦夕,他吓地赶紧跑回家了。回了家后才知道,他爹因为要给人做家具,上山砍木,不小心被树压断了双腿。 当时他爹简明忠上山是带着当时还叫简方柠的罗志绮一起的。他爹腿被压断时,罗志绮就在旁边。 简明忠疼得快晕了,让她下山喊人。然而罗志绮却一去不回,直到天黑了简家人才发现简明忠还没下山,上山找人。 找到人时,简明忠已经晕了好长一段时间,大夫也没有多大把握了。好在简明忠求生意识强,人醒了过来。 简明忠醒来过后,简家人才舒了口气,找起罗志绮来。简家人都以为她失踪了,一个个担心地不行。 然而一找,却从村口放牛的小孩那得知,罗志绮当天背着两个重重的包袱离开村里,不慌不忙地往城里去了。 简家人刚开始是不信的,然而到她房间一看,果然她的东西都带走了,不仅如此,还拿走了简明忠两夫妻存了多年的十两银子。 简家人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却被她有时间收拾包裹,却不找人救父亲的行为寒了心。 罗家来人后,简家人才知道他们的女儿被换了,也才知道罗志绮当天背着包裹进城是去找她亲生父母了,也知道她那天就知道简明忠不是她的父亲。 然而即使简明忠不是她的亲身父亲,那也是养了她十四年的养父啊,她就这样冷心冷肺的把身受重伤的养父丢在荒山老林,生死不管,简家人心寒啊。 简秋栩被惊到,即使是不认识的人,看到一个重伤的人都会想办法救人,而罗志绮却对自己的养父做出这样见死不救的事来。 罗志绮对简家人是有多大的怨恨? 简秋栩不明白,她这怨恨从哪来?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第十章 简秋栩当然不知道罗志绮就重生在和简父上山砍树的那一天。 那天早上罗志绮一醒来,就记起了上辈子的所有事,她知道今天简明忠会被大树压到双腿,她不慌不忙,照旧跟着他上山。 看到简明忠如前世一样被树压了双腿后,才安心地回简家收拾包袱离开。她从重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打算救下简明忠。因为她心里愤恨,她愤恨前世简明忠因为伤退掏空了家底,害她没有好嫁妆嫁人,所以她才过的那么苦。她想让前世那个占了她身份的假罗志绮过她上辈子过的日子! 所以,她怎么会去救简明忠? 简明忠要治腿,至少要花五六十两,简家人没有什么钱,简大伯那里零零碎碎加起来也只有八·九两,根本就不够。简方桦没有办法,厚着脸皮缠着泰丰楼掌柜李诚借了一百两,这才能请到大夫给简明忠治腿。 治了将近一个月,借来的银子也花的七七八八了。三天前接到女儿被换的消息,简家人东拼西凑了些钱,让简方桦和简明义带着过来接人。如今简秋栩用这些钱买下了苏丽娘和覃小芮,简家也就没钱了。 不过简方桦不打算告诉简秋栩这件事,没钱了,大不了他再去缠着掌柜借点。他年轻力壮,手脚利索,一个人可以干好几个人的活,以后肯定能还上钱的。 他知道妹妹想要知道家里有什么人,所以说了家里人为什么这么迟才过来接她后,跟她说起了家里的人员情况。 简秋栩认真地听着,大概了解了简家的家庭成员。爷爷奶奶在世,父亲两兄弟,大伯简明义有两儿一女,大堂哥和二堂哥已经娶妻生子。父亲有两儿两女,大儿子便是简方桦,姐姐简方榆,还有一个弟弟简方樟。而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简方桦,今年正好二十二岁,三年前也已经娶妻了。 真是个大家子,肯定很热闹,简秋栩很是期待。她虽然是个宅女,但也希望当一个有个热闹家庭的宅女,一个人太孤单了。“哥,家好。” 她是真的觉得好,所以拉住了简方桦的手表达着她的期待。 看妹妹抱着自己的手,简方桦咧着嘴朝她笑,心想,这才是他亲妹妹,看,才一见面,就跟他亲。 简明义坐着车过来的时候就见到简方桦对着小侄女笑,心里也是开心的。他这个小侄女看来也是好相处的人,回了简家应该能很快和家里人处好。 考虑到简秋栩后脑有伤,不能太过颠簸,所以简明义找了比较舒适一点,速度慢一点的牛车。“快上车吧,风大,我们现在回家。” 简秋栩看了看车,发现这辆牛车车厢比较大,五个人也能坐的下。而牛车有车篷,车厢也加上了围挡,可以阻挡外面的冷风,她大伯也是个心细的人。 “妹妹,我扶你上去。” “谢谢……哥。”简秋栩把手递给他,一只脚蹬上了马车,另一只脚刚要登上去,牛车底下窜出来一团黑白的东西,撞在了她的腿上。 “呀!姑娘,有东西!”覃小芮吓了一跳,惊叫了一声。 简秋栩低头,发现她被一只小狗碰瓷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撞的太过用力,小狗倒在地上起不来,嗯嗯地叫着。它毛发上结着一层冰渣,估计是之前掉到水中,从水中爬出来后,毛发上沾到的水结冰了,冷地浑身哆嗦着。 简秋栩下了车,想要看看它,简方桦却把她拦住了,“妹妹小心,这是小狼,很凶的!” “不,是……狗!”这是狗,是只小狼狗,而且很有可能是黑背昆明犬。简秋栩前世作为一个宅女,最大的爱好是木工,而第二大爱好便是警、犬。她的电脑里除了木工资料,剩下的几乎都是警、犬的相关资料。前世她一直想养一只黑背,然后照着资料培训成警、犬那样的,但一直没找着机会。 这只碰瓷了她的小狗,看毛发和特征,十有八·九是昆明黑背犬。她弯腰想要把它抱起来看看,苏丽娘抢在她前面把小狗抓了起来,“姑娘,我帮你抓着,它脏兮兮的,会弄脏姑娘的衣服。” “好,车里。”简秋栩让她把小狗放到牛车上,有些迫不及待地上了车。 那只小狗缩在一旁,眼神警惕地看着众人。简方桦怕小狗抓伤他妹妹,用手按住它的脖子,心中依旧疑惑,这明明是狼,他妹妹怎么说它是狗? “哥,给我,不怕。”简秋栩从他手中接过小狗,在车里找到了一块小木片,轻轻地把它身上的冰渣子刮掉,它毛发逐渐清晰地展现出来,而它的外貌也更加地明显。 头部呈楔状,皮薄脸部稍长,鼻梁平直,鼻镜黑色。眼呈暗褐色杏核形,耳朵自然直立前照,短毛,背部黑色,腹下和四肢色淡……真的是昆明黑背犬! 她竟然捡到了一只自然孕育的昆明黑背犬!简秋栩兴奋,她宣布,这只小狗是她的了!她一定会把她训练成一只帅气的警、犬! 也别怪她兴奋,昆明犬是前世国家用云南民间的狼种犬精心培育的,花了三四十年的时间才培养出的新品种,是国产的优良警、犬犬种。在这个世界碰到一只自然孕育的黑背犬,这是多难得的事。 简秋栩高兴地挠了挠小狗的脑袋,这只小奶狗感觉到了它的善意,慢慢放下了警惕之心,伏在她脚下,缩着身子睡了起来。但因为它冷,还发着抖,简秋栩怕它生病,从牛车上找到了一个麻袋,盖到了它的身上。 “妹妹,你要养它?”简方桦看出来了,她妹妹很喜欢这只像狼的狗。“小狗小时候好玩,长大了就不好玩了。” 简方桦以为简秋栩是小女孩心性,喜欢毛茸茸的动物,但这只像狼的狗长大后肯定不好玩,而且一定吃的多,他提前告诉她小狗长大后的模样,就是想打消她的念头。 “是。”简秋栩点头,她不仅要养它,还要好好训练它,让它成为家里的忠实伴侣。 算了,她妹妹想养就养吧,吃得多也没关系,到时候他从酒楼里捡些骨头剩饭,也能让它吃饱的。 第十一章 简秋栩刚离开广安伯府,武德帝那边就知道了。 那个小弓·弩已经让杨擎拿去研究,但卡在了齿轮那里。 拆了之后,杨擎等人才发现齿轮结构只要拆了一个,内部其他齿轮全部脱落。里面最大的齿轮只有拇指大小,小的小到指甲盖大小。大大小小的齿轮加起来有二十个,而齿轮的排列方式有上百种。 他们尝试了几十种排列方式,还是没能把正确的方式找出来。 工部的匠人是大晋目前最厉害的匠人,花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找出正确的排法,可见这个机械弓·弩设计的有多精妙。做出这个机械弓·弩的人,技艺必定相当厉害。 这个人若是被别国招揽了,别国军队力量肯定会大大提高,对大晋来说,是很大的威胁。武德帝决不能让这种情况出现。 “林泰,让人盯紧点,随时把她的情况呈报上来,出现在她周边的人都要调查。”武德帝相信,能把这么精妙的弓·弩送给她,这个人必定与简家这个小女儿关系非凡。他一定要在其他国家发现之前把人找到。 “是!” 从广安伯府回到万祝村,花了将近一个半时辰。 “妹妹,这就是咱们的万祝村了,以前我们村叫万竹村,因为竹子多。后来村里出了个官老爷,觉得万祝村更合适,便把万竹村改为万祝村了。你看,我们家就在那座山头下面。”进入郭赤县一刻钟左右,便到了万祝村。简方桦指着一座大约两三百米高的山说道。 尽管已是寒冬,山上还是苍翠着。竹子四季常绿,万祝村仍旧是一片深绿,显得生机勃勃。闻一口带着竹叶气息的空气,简秋栩觉得整个人都清香起来。 “咱们村是个大村,有两百来户人家,三千五百多人。村里只有简方两个姓,是两个宗族。村子南边的地都是方氏一族的,我们简氏一族的地在北边靠着山那一头。”简明义介绍道。 “谁多?”一个村两个家族,那必然会涉及到谁强谁弱的事。 “我们简氏一族目前有五十户,一千人。”简方桦说道。“妹妹,坐好了,前面路比较陡。” 看来简氏一族在万祝村是属于弱势的一方。 牛车从大路转入万祝村的小路,牛车上下颠簸着。简秋栩有些庆幸郭赤县就在郊区,不然以后想要进京都一趟,坐车都得把屁股坐散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