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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2

    伍长有些恍惚了:“收,怎么不收。”

    ……

    严江受到了此地守将的召见。

    按理,一名卖马的胡商在强秦军士面前可说是无足轻重,但奈何这马太优秀贵重了,严江清楚地记得在百年之后,汉武帝耗费十万大军,两度出兵,行军四千余公里,就为了得到汗血马。

    大月氏盘踞秦国以西,垄断商路,严江能从那里带出如此好马,如果能更多些,便是大妙了。

    守将名曰李珵,四十许人,满脸风霜,对着马匹爱不释手,心思却十分缜密,言谈之间,皆在询问西域诸国之事,严江也不隐瞒,细细说了去,并提起想入秦之事。

    “江精通边塞之语,又有才学,何处不能安身?你一心入秦,不知有何原由?”李珵一摸胡须,感觉事情并不简单。

    “将军有所不知,江父母本是北地郡人,数十年前为东胡人掳去为奴,辗转西域,流落大宛国,因一手巫祝游医之术为国主所用,这才脱了奴籍,虽心念故土,奈何年事以高,路途遥远,只能命小子将血脉归国,成其心愿,还望将军体谅。”严江一脸悲凄,看得他身边的猫头鹰一脸冷漠。

    李珵目露思索,并未一口答应,只是说要考虑一下,便让他退下。

    严江心知这关算关过了,秦朝户籍虽然严苛,但并不禁止外来人口,定居的外国人也有不少被秦王重用,只要有个缓冲时间,就够他熟悉环境逃之夭夭了。

    来到客舍,用一块盐与驿者换了热水肉食,严江坐到猫主子身边,熟练地给它撕肉喂食:“怎么了陛下,你好像从醒来就神不守舍的,是不是又乱吃东西了?”

    鸟是他在里海岸边捡到的,这猫头鹰挑食脾气暴躁且不会捕猎,也不知是怎么活这么大的,喜欢看地图听故事,白天怎么喊都不会醒,一到晚上就不让睡,喜欢吃熟食睡皮毛,简直像个皇帝,所以严江给他起名“陛下”,有人时就叫小陛了。

    陛下对这个名字非常满意,得到这名字后肉都多吃了一块。

    陛下没理他,只是180度地将头扭来扭去,看着周围房屋装饰,仿佛在确定什么。

    严江微笑着给它梳理了羽毛:“别害怕,我们不会在这里久留,这里是秦国,律法严苛,行动不便,到时我们如以前那般伪造验传,去别国就好。”

    陛下猛然扭头,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不敬之语,王霸之气四溢。

    “齐楚燕韩赵魏秦,可以先去赵国,李牧是战国名将之首,也不知是何等人物。”严江有些小兴奋,没注意到大怒的猫主子已经准备飞龙骑脸,强行按住撸了一把,又接着道,“其实最想见的还是秦皇,不过见暴君的危险性太大,以后有的是时间,且先苟住罢。”

    咸阳宫,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棱,散落案前,让持竹卷的青年阴鸷的眉目有了些许缓和。

    旁边的赵姓侍者几乎不敢呼吸,从今晨醒来,大王便十分不悦,但分明前朝传来的是好消息啊?持续一年多,长安君成蟜在上党屯留的叛乱终于平息,大王一手提拔王翦将军带回叛军首级数万,得军功至上造,消息一出,咸阳欢呼,除此大患,为何不喜?

    如今还反复翻看那封军情,难不成是顾念与长安君的兄弟之情?

    半晌,秦王放下书卷,平静道:“传孤制,使屯留庶民西迁陇西狄道戍边,无故不得返。”

    内官应是,立即起笔书召,心中虽有疑惑却不敢问,屯留县的百姓可算是叛军之民了,不是杀头也应全数发卖做为奴,大王竟网开一面,果然是仁君之相。

    秦王略略勾起唇角,居然敢诽谤寡人暴君,简直当斩,便让你见识一番何谓仁政。

    第2章陇西

    马,在古代从来就是重要的军事物资,马匹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机动速度、战斗力,从赵武灵王开始学习胡服骑射手,骑兵更是开始取代战车,成为左右战场胜负的王者。

    汗血马耐力极强,一整天不喝水带上骑士也能跑上四百里,受得住五十度高温,经得住长途跋涉,便是在数千年后,也仍然是世界最顶级名马,被各方广泛引进用以改良品种。

    这样的名马,如同明珠,根本没人能掩其光芒,一晚的功夫,就已经传遍了整个郡城,引来无数目光,纵然李珵身为郡尉,管理整个郡城的将士,依然没能保住这绝世好马。

    年过六十的陇西太守李崇,乃是秦昭襄王亲封的南郑公,陇西李氏一脉的家主。此刻这位须发皆白却依然枯瘦有力的老头正拿着拐杖,想把不成气的孙子从马上打下来。

    奈何十六岁的小孙子宛如长了宝马身上,硬生生抗上了所有棍棒,硬是要这好马成为自己的坐骑,而这匹良马似乎见过了大世面,任风吹雨打巍然不动,悠然嚼着他们送来的上好黄豆,清亮的眼眸里仿佛还带着一丝鄙视,这让围观者更加心动了——刀兵加身却能不受惊扰,这简直是战马中的王者了。

    最后李崇太守也真舍不得打死孙子,只能苦口婆心告诉他,这马可以先骑几天,但这样的东西家里是留不住的,必然会上供给王室,你有这个心,不如给它多找几匹母马,到时生些优秀小马,便能是你的了。

    围观群众也点头应是,他们纷纷带来了最好的母马,几乎是顷刻就把宝马围住,全然不顾这季节根本不是发情期。

    小公子再年轻气盛也不敢和王室别苗头,悲伤的不行,抱着马脖子大哭一场,突地想到什么,摸了把脸便起身匆匆离去。

    陇西李氏在此地经营百年,早已经从地头蛇进化成地头龙,只花了半盏茶的功夫,就问了到了那卖马人的住处。

    于是昨晚被那只猫主子闹了他大半夜,本想睡到了日上三竿的严江,就这样被一名不速之客扰了清梦。

    他也不生气,既然要在陇西住上些时日,那与地头蛇拉好关系便是必要,而且,走完整个丝绸之路,他也有许多货物要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