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要成为大明星在线阅读 - 第一百三十四章诗震全场【求订阅】

第一百三十四章诗震全场【求订阅】

    林默也开始在宣纸上写了。

    用的是楷书,柳公权的柳体!

    柳公权的书法初学王羲之,后来遍观唐代名家书法,认为颜真卿,欧阳询的字最好,便吸取了颜、欧之长,在晋人劲媚和颜书雍容雄浑之间,自创“柳体”,以骨力劲健见长,后世有“颜筋柳骨”的美誉。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几分钟后,林默写完了,极为顺畅。

    重新看这字,舒服多了。

    这才叫书法啊!

    林默在内心感叹道。

    之前他的字,的确好看,但却称不上书法,而现在,他写的这楷书,与柳公权的楷书,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他出现在唐朝,他觉得他可以以假论真了。

    一旁的陈紫涵也惊了。

    “林默,你之前是不是隐藏了实力?”陈紫涵道。

    “那当然!”林默点了点头。

    “隐藏的好!”这妮子道,虽然她也不太懂书法,但她感觉这幅字比当初林默写的好太多了。

    “呼,终于写完。”

    “大功告成!”

    很多人也都松了一口气。

    而一旁的记者,直接咔嚓咔嚓的拍了起来。

    这种刚刚创作出来的书法字,对于一些文学杂志,以及书法杂志而言,绝对是热点。

    “我第一个拍到的。”

    “我也拍下来了。”

    而在齐老桌子旁,显得更为热闹。

    这齐老林默也认识,就是上次楹联协会和他对对联的那位。

    他也是书法协会的一员,而且书法极好,名气极大,也难怪那些记者那么疯狂了。

    很多围不进去的记者,则是开始拍摄起来周岩、九州等人的书法,而吴爱林的书法字,也被不少记者拍摄,冯桂那边记者更多了。

    只有林默这里,始终没有记者走来。

    网上!

    “快看,九州大师字的照片发出来了。”

    “这才叫书法,写的真漂亮!”

    “九州大师擅长行书,这行书写的真是太好了。”

    “周岩的字也发出来了,不错。周岩的楷书进步了许多,单单这一幅字,恐怕就价值不菲吧。”

    “齐老的字,哈哈,沿用林默曾经一首诗的一句话来说,这就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次大赛,谁能和齐老相比?”

    “这不过是热身而已,齐老最擅长的可是草书。”

    “下午那场,论及楷书,周岩能进前三。论及行书,九州也能进前三。论及草书,齐老第一毫无悬念!”

    “冯桂的字也发出来了,一如既往的好,我家里还有冯先生的一幅字,我可要珍藏了,现在市面上这样一幅字可价值数万元,等几十年后,不知道要升值翻多少倍。”

    “楷书冯桂绝对第一!”

    “毫无悬念!”

    “那个……话说,就没有人拍林默字的照片吗?”

    “卧槽,你们记者也尽点责好不好?冷落我家林默了都。”

    “林默好歹也是明星,而且比你们这些书法家名气可大多了,你们记者不该围上去吗?”

    “那个似乎来得记者都是书法杂志社,在这个圈,林默似乎没啥名气。”一人道。

    阿噗!

    林默的粉丝无语了,看来他们想要看到林默的书法估计是没啥希望了。

    这根本就没记者关注。

    而且据说在林默桌子旁的只有陈紫涵一人。

    “谁认识陈紫涵,求问一下,能不能顺手拍照,发出来?”

    “陈紫涵的微博账号多少,求林默的字。”

    网上,寻找陈紫涵微博账号的一个话题,居然达到了十几万点击,上了热点,这让人哭笑不得,也感叹林默和陈紫涵的粉丝实在是太强大了。

    现场,等记者拍完照,周岩得意的看向林默,扬了扬手中的宣纸道:“林默,这才叫书法,你懂吗?”

    我懂吗?

    林默只想呵呵一笑。

    “林默,能念一下你写的这首诗词吗?”书法协会的副主.席站在一处台子上,问道。

    你说念就念啊?

    “呵呵,不让他写秋,估计他的诗词,也不是太好吧,现在恐怕不敢念了。”九州笑道,他知道这是林默自己写的诗词,但能和历史名篇相比?

    你别激我,我就受不了你们激。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林默一念完,全场都静了下来。

    “这诗,你自己写的?”很多人不愿意相信,但历史上确实没有这首诗,如果有,这么好的诗,他们怎么会不知道?

    一时间很多人惊叹。

    在历史朝代,以‘酒’为题的诗词很多,但这一首,让他们震惊。

    在场的人都是搞文学的,岂能感觉不出这诗的价值。

    只是这种诗,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能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