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萝莉闯江湖[综+剑三] 第108节
不排除部分女性也喜欢李寻欢,不然就没有这么多yy穿越后和李寻欢he的同人了。 ps:关于武功设定我已经说过了,不再赘述。真心希望,大家有时候多花半分钟看一下作者有话说。断章取义的意见,我拒绝接受。 关于小明菲的性格,我一开始就说过,我想写的是一个真真的小孩子,本质正义善良,但会有一些小毛病。或许会受到一些教训,进而改进。但是不会面面俱到。她是真萝莉,不是伪装的小萝莉,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 在说小明菲过于骄纵的人,你可以想一想自己小时候是不是能够说完面面俱到。不要说小孩子,就是大人因为口比心快,说错话的都比比皆是。 就好像小孩子眼里菊花就是菊花,可是沾染了太多杂念的我们就会想歪。她说虞二先生是个跛子是真的没有恶意,单纯的和说盲人一样,不带任何褒贬色彩,而是简述虞二先生的一个特征。但是从大人的角度来说,便觉得跛子是在骂人了。 第130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 “藏剑山庄?”叶明菲的小脸皱成了一团,“这里也有藏剑山庄吗?” “也有?”李寻欢有些意外叶明菲的说法。 “我们家也叫藏剑山庄,不过是大唐的!”叶明菲道。 “大唐的藏剑山庄?”李寻欢有些呆滞。 其实见到叶明菲,知道林诗音没有死。李寻欢就想知道林诗音的近况,可是他根本不敢追问。 十年再见,叶明菲似乎只长大了一点点,所以对于眼前的叶明菲与十年前的叶明菲是否同一人,李寻欢根本不敢细究。唯有两个叶明菲是同一人,林诗音才有可能真的活着。 当年,叶明菲、花满楼和林诗音一起掉下西湖,他和龙啸云却捞一天也没有找到三人的踪迹。最后请了不少渔民,几乎将西湖翻了一个底朝天,也只在他们落水的地方找到一支林诗音的钗。 李寻欢觉得他们已经死了,可是叶明菲和花满楼出现的突兀,消失的也稀奇。这让李寻欢心中还是抱着几分期望的。 李寻欢寻寻觅觅了一年,随着时光流逝,林诗音的生还希望渺茫。这些年,李寻欢一直愧于林诗音,后悔自己当日的行为,故而才会日日夜夜雕刻林诗音的木像。 林诗音失踪之后,龙啸云亦是一副生不如死的样子。李寻欢自觉愧对诗音,愧对义兄,心灰意冷之下将李园赠送给义兄龙啸云,自我放逐去了关外。 “对啊!”叶明菲道,“诗音姐姐和我一起去了大唐,现在是七秀坊弟子。” “诗音?”李寻欢想要说去见林诗音,却始终说不出口。 叶明菲认真地看着那把鱼肠剑,将盒子盖上:“李大叔要把这把剑换给那个人家吗?” 李寻欢点了点头:“或许吧!” “这里的藏剑山庄很没人吗?为什么他们的少庄主把家传之宝送人,都没有关系?”叶明菲嘀咕道,“要是我敢把真正的泰阿剑拿去送人,不用爷爷说话,爹爹一定会揍我的。” 说起来,叶明菲最听师父的话。不过调皮捣蛋,舍得动手揍她的也就是她亲爹。四庄主的竹板炒肉对小叽萝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李寻欢没有接话,反而道:“我以为你很喜欢这把剑!” 鱼肠剑,古之名剑,没有人会不喜欢,更不要说向叶明菲这样的习剑之人。哪怕她还是个小孩子! “恩~”叶明菲点了点头,鱼肠剑乃是欧冶子铸造。藏剑叶家为铸剑世家,奉欧冶子为师祖,面对欧冶子大师亲自铸造的鱼肠剑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既然是传家之宝,多半是不肯买的。”叶明菲有些苦恼,“等李大叔把剑还给他们,可不可以问一下能不能借我几日呢?真想给师父和爹爹看一看。” 李寻欢觉得他今日叹气的次数有点多了。 十年前的叶明菲给他的印象是有些善心,却也刁蛮的不讲道理。十年后再见,小家伙已经是童言无忌,行事全无顾忌。可是,现在,李寻欢又觉得他终究是小瞧了这个小姑娘。 江湖人为了一个装着金丝甲的包裹,就可以打的死去活来。自碧血双蛇企图劫夺诸葛雷开始,这些里,为了金丝甲已经死了近十人。相较于这些人,叶明菲却能够面对自己喜欢,可说是无主的宝剑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据为己有岂非难得? 李跃已经找出万花谷的解毒丹给李寻欢,他是来找李寻欢切磋的,可不想李寻欢在这个山野小店,莫名其妙的毒死了。 叶明菲将装着鱼肠剑的铁匣子放在李寻欢面前。 “还是劳烦明菲带着吧!等见了游家人在还回去就好!”李寻欢没有拒绝李跃的好意,全无戒心地吃了李跃给他的解毒丹。 估计这就是李寻欢最大的有点也是最大的缺点,那就是从来不介意赋予新认识的人全心全意的信任。这样子固然可以交到真正的朋友,但是也容易被人哄骗。 比如说,那个动不动就情伤要死要活的龙啸云。 “那我可以画一张鱼肠剑的图纸吗?”叶明菲眼睛一亮道。 鱼肠剑年代久远,藏剑山庄虽然有不少说道鱼肠剑的书籍。但是没有见过是很难幻想出这把剑的风采的。叶明菲虽然年幼,铸剑基础却不错,只要她将鱼肠剑的图纸画出来,藏剑山庄就能铸造一把新的“鱼肠剑”。 “我想是可以的!”李寻欢微笑道。 毕竟,游少庄主已经将鱼肠剑送给情人,而他的情人却将鱼肠剑丢下了。就算不将鱼肠剑送回去,游家也没有资格说他们的不是。 不过想到藏龙老人,李寻欢赞成将鱼肠剑送回藏剑山庄的。 忽然间,木板门砰的一响! 一个人自门外爬了进来,他看来就像是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堆着肥肉,裹着一层泥垢,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他之所以爬着进来,是因为他两条腿已被齐根斩断。 “你是谁,来干吗?”叶明菲看到那个肉球爬进来,好奇地问道。 这人像是根本没听见,本来就长得和一颗肉球似的,一滚已经到了炉案前。 李寻欢讶然道:“阁下难道也是为了这金丝甲来的么?” “金丝甲是什么?” “一件穿在身上可以刀枪不入的宝物,就是他们争夺的那个包裹里的东西。”李寻欢解释道。 那个断了腿的肉球已经开始去脱尸体身上的金丝甲。 “真的可以刀枪不入吗?”叶明菲摸了摸身上的软甲。她身上的衣服都衬了软甲,减轻伤害是有的,刀枪不入的软甲还没有见过呢! 李寻欢点了点头:“据说如此!” “我试一试!”叶明菲拔出轻剑,千叶长生从一般进去,在金丝甲上挑了一下。 嗤啦—— 李寻欢:…… 想要剥金丝甲的肉球:…… “骗人的!”叶明菲水汪汪的控诉地看着李寻欢。 “这些人就是为了这件金丝甲死的?”李跃看着屋内屋外的尸体道。 “是的!”李寻欢叹息道。 李跃:……要是死后有灵,这些人铁定会心塞的活过来,再气死一次。 那剑金丝甲被叶明菲划了一剑,反而好脱了许多。 肉球突然开始哭,一边哭还一边在剥拿件金丝甲。他本来就像一颗在污泥里滚过的肉球,哭起来自然也难看的很。 叶明菲默默地退后了几步,站到了李寻欢和李跃身边。那颗肉球身上的味道实在是比满屋子的血腥气还要令人恶心。 “其实,那个人不是穿着金丝甲被人杀死的吗?为什么大家还要拼命抢金丝甲?” 金丝甲是保命的宝物,可是现在都为抢金丝甲丢了命,这是什么道理? 怎么算都是不划算啊!叶明菲有些无法理解。 肉球终于将那件金丝甲脱了下来,可是他太胖了,那件被划开的金丝甲也只能当“护心镜”使用了。 肉球抱着那件金丝甲,默默地哭泣变成了嚎啕大哭,涕泪四下的模样实在是恶心的人想吐。 “若非亲眼所见,真没想到昔年的妙郎君花蜂竟然会变成这样子。”李寻欢觉得今晚实在是热闹极了。 铁传甲驾着马车也追到了这里,看到叶明菲和李寻欢很是意外。 楚留香中的毒太过霸道,及时有万花谷的解毒丸,这会儿还是很虚弱。知道是李跃和叶明菲救了他,铁传甲眼中多了几分尊敬。 李寻欢以为林诗音死了,这几年哀思过度又日夜酗酒,身体很是虚弱。现在又中了毒,冰天雪地倒是不好。铁传甲立时扶着他上了温暖的马车。 叶明菲抱着鱼肠剑的剑盒与李跃一起走了出去,谁也没有理会那个抱着破了的金丝甲嚎啕大哭的肉球。 或许是金丝甲破了,自己又穿不上打击太大,花蜂竟然和他们说了这么多人抢着要金丝甲的原因。 或许是今天叶明菲的表现实在令李寻欢意外。坐在马车上,李寻欢主动和叶明菲、李跃说起了那么多人抢夺金丝甲的原因。 当然,这个原因也是李寻欢从抢夺金丝甲的那些人口中得知的。 恶贯满盈且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梅花盗半年多前突然再次出现。短短七八个月里,梅花盗不仅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竟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梅花盗重现江湖之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所以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 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这种名利双收的事情,江湖人自然趋之如骛。 “那是不是杀了梅花盗就一定要娶江湖第一美人啊?”叶明菲道。 李寻欢一时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要是杀了梅花盗不用娶什么江湖第一美人的话,跃哥哥,我们就是找梅花盗吧!既能行侠仗义,还能赚钱太好了!”叶明菲介意道,“你太穷了,连马草的买不起。想要追求诗音姐姐,至少也该存钱买个真橙之心表白啊!” 李寻欢:当着我的面为另一个男人出谋划策追求诗音,当我不存在吗? “跃哥哥武功不错,人也长得帅,就是穷了一点。可要是杀了梅花盗,跃哥哥就马上是有钱人了,要是那个江湖第一美人一定要嫁给跃哥哥就麻烦了!” 李跃:“这样子的话,诗音误会怎么办?” 李寻欢:当我是死人吗? “唔~”叶明菲思考了片刻,突然眼前一亮,“我们可以捉了梅花盗卖给想要娶江湖第一美人的江湖侠士。” “好主意!”李跃亦是眼前一亮。 #为梅花盗点蜡# 铁传甲突然停住了马车,因为前方多了个金衣男子和两个粉衣女子拦路。 “二师兄、诗音姐姐、绮罗姐姐!”叶明菲欢快地叫道。 坐在马车内刻木像的李寻欢突然手一抖,飞刀划伤了大拇指。 “说吧,你们两个偷偷来这里为了什么?”林诗音没有说话,楚绮罗却一贯的急性子,出声质问道。 “是二师兄让我带跃哥哥来找李寻欢的。跃哥哥要找李寻欢比武。”叶明菲非常诚实地回答道。 “李跃,你该不会以为赢了李寻欢,就可以娶林师妹吧?”楚绮罗眯了眯眼睛,看着李跃的眼中满是危险因子。 “怎么会?”李跃惊讶道,“诗音是人,怎么能够我们通过决斗来决定她的终生?我挑战李寻欢只是要向诗音证明我比她表哥更厉害。” 叶兰歌:军爷,我觉得以前大家以为你低情商,绝对是误解! 李寻欢没有顾忌手上的伤,用没有受伤的手掀开了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