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乔麦知道信翔天家境不好,他没有贺俊峰家那么得天独厚,也就在挑选礼物的时候自然要注重价格,不可能豪气万丈的一掷千金。 不过不管是送的平价礼物还是价值连城的礼物都好,唐増也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还是心意最重要。 信翔天在问到乔麦唐増喜欢什么时,乔麦很努力的想了想,应该是海豚吧。 她记得她说过自己一直特别喜欢海豚,觉得它虽然憨头憨脑的但是却只个非常聪明的动物,据说它是海里的精灵什么之类的,还说从小她去水族馆都不看别的动物只看海豚。 说来也巧,在两人进了一家又一家店后,最终在一家店里信翔天一下子找到了让他眼前一亮的礼物!他那长舒一口气的惊喜模样分明有种‘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感觉。 那是一条极其纤细的项链,项链的坠子是一直漂亮的小海豚,这小海豚上最精的部位还要说它嘴巴叼着的那只圆形的钻石,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球似得,如此精锐的设计和造型显得整条项链都精巧极了,难怪信翔天一眼就看上了,就连乔麦都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棒的礼物! 项链的价格并不贵,虽然镶了钻石但却并不是那种顶级的昂贵钻石,也不是切割面极其精细的钻,那钻的大小也不过只有两毫米而已,所以亲民的价格加上店里搞活动,拿下这条项链不过只用了3000块钱而已。 乔麦只觉得,戴个几千块钱的礼物是能过让人心里温暖安心的,比贺俊峰一送就送掉她半条命的礼物相比,乔麦始终有种每天都把身家性命戴在身上的感觉! 尤其有次冯哲哲在和她聊天时无意间说漏了嘴,竟说出她那条麦穗手链几十万的高价来,让她一下子就有种手臂被灌了铅的感觉!本来她就觉得左边被昂贵的手表压的偏称,她走路都歪斜,另一边戴的水钻手链还能让她觉得心理安慰点,可是那时她听到后顿时想要拖着这两条被压到快要骨折废弃的手臂暴走的感觉有木有! 信翔天总算给唐増把生日礼物搞定了,可乔麦却很少愁的头疼。 唐増的礼物还没买着呢,她就在逛店的时候给贺俊峰看中了一件衬衫。那衬衫质地精良,是藏蓝色的颜色。扣子是蓝色水晶的,非常的漂亮,衬的整件衣服都有种气度不凡的感觉,让乔麦一眼就相中了! 只是这衬衫的价格有点贵,要1000多米呢,不过乔麦实在喜欢,虽然她现在还是个新兵没工资,但因为她已经是中尉了也开始享受部队工资了。她还特地去得瑟的办了个长卡呢,不过她这整张卡上的钱也就够为贺俊峰买件衣服的。 信翔天和贺俊峰在一起玩那么久他心里很明白,对于贺俊峰来说,一件衣服几千块钱对于他来说根本就不足为奇的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了,可是对于乔麦来说那却是她全部的钱。 咳咳,不然她也不能差了两百块钱还不好意思的跟他借的,并承诺等下个月一定还他。 虽然很多人并不看好贺俊峰和乔麦之间的感情,认为他们两个实在太过相差悬殊,但是他却是朋友中看的最分明的一个,两个人都是拿自己最好的东西去给对方,谁说这样的爱不完美不深情? 眼见天都一点点黑了下来,乔麦还没给唐増买着生日礼物,靠,准确的说她哪里还有钱给唐増买!要不是信翔天拍着胸脯的保证钱的事就包在他身上,她只要管着挑选就好了,乔麦就厚着脸皮的开始继续搜索起来。终于她在一家店里看中了一款紫色的水晶风铃,当时她看中的感觉就像信翔天一眼看中的礼物一样,觉得就是它了! 据店主说那风铃是她从她意大利带回来的,当时她买的时候价格就很贵了,不过因为喜欢她还是买了下来放在店里每日赏心悦目,这还不到一个礼拜就有无数人过来想要买她这风铃的,还曾有人出了风铃原价两倍的价格来买她都没有卖。 任由乔麦在价格上磨破了嘴皮子她都不肯卖,她说自己是送给自己最好朋友的,因为她很喜欢紫色,风铃又是一种能够让人心神安宁的东西,适合所有的女孩子,她朋友看到一定会非常高兴的。所以无论如何她都想把这风铃带回去送给她。 在听到乔麦这样说后,一直都很倔的店主终于松了口,不过她没有卖,而把这风铃送给了乔麦。这倒让她意外又受宠若惊极了,虽然她很不好意思的执意要按照原价给店主,但是她还是拒绝了。 店主之所以会让给乔麦,其实就是听了她说要送给好朋友这件事。原来店主曾经也有个好朋友,她就非常喜欢风铃,当时她在国外游玩的时候看到这风铃的时候也是想起了她的好朋友……只不过她的那位好朋友在几年前就得癌症去世了。 她会把风铃送给乔麦是希望她的朋友在收到礼物的时候能够感到开心,就像她去世的那个朋友收到的时候一样。东西的价格不是问题,她并不缺这个钱,她会把这风铃买回来也从没想着要把它给卖出去。但是难得碰上不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喜好,而是为了自己的好朋友在这里软硬兼磨的人,她猜想那个女孩肯定对她重要极了,美好的东西在送给别人得到对方笑脸的时候,远比自己留在手里要有意义的多。 她最想告诉她的是,珍惜眼前人,没有什么比你最亲爱的朋友和家人更重要的了。 乔麦直觉得今天下午是最圆满的一下午了,因为买的礼物她都满意极了! 只是如果在回到家的时候不看到贺俊峰一张死人脸,她一定会更满意。 如果不是贺俊峰提醒,乔麦都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机上居然有这么多的未接来电!老天,她真不是有意的,她的手机一直调的震动,她没听到啊! 哦不,更准确的是她没感觉到! 一听她是趁着他不在部队的功夫她和信翔天跑出去玩了,贺俊峰就火冒三丈了! 奶奶个腿儿的!害他操心了一晚上,她电话不接人又没个影儿,他还以为她出什么事了呢!偏偏信翔天那孙子也不接电话,真是气死他了!跑出去玩了?他让她呆在部队给他好好练枪,她居然跑出去玩了!平时他在部队的时候她怎么不想着和他跑出去玩呢!而和信翔天在一起就玩的像个野丫头一样! 后来他让乔麦从头交代他们都上哪去玩了时,贺俊峰可真是给气的七窍生烟啊! 吃冰激凌?棉花糖?有没有同吃一个?看电影?!那难道不应该是情侣才应该去做的事儿么! 看到某男差点在房间暴走,乔麦赶紧安抚这个小心眼的男人。 那个,没有同吃一个,看电影也是看的搞笑片儿,艾玛,她都是他老婆了,她还能和别的男人干啥啊?再说了他们两个那是一拍即合的出去给唐増买礼物去了!信翔天心里明明白白惦记的人是唐増呢,他不也知道么,有啥漫天飞醋好吃的啊!信翔天喜欢的是黄花大闺女,不是老黄瓜花大闺女。 接着乔麦又把买的衣服连忙从袋子里拿出来,往贺俊峰身上比了比的用小手戳戳他的胸口,嘟起的嘴简直可以挂衣服的道,“喏喏喏你自己看吧,你媳妇就算是出去给姐妹买个礼物,也不忘记心系国家,时时刻刻的惦记着你呢!还冤枉人。” 其实贺俊峰也不是真的吃醋,只是为了不想她担心他下午赶紧办完事后隋天心都没等,归心似箭的就从军区跑回来陪她,不过她可好了,居然都跑没影了!尽管他心里估摸着她是和信翔天一起出去了,毕竟信翔天也不在部队里。但是他就是担心她,有谁能够像他一样这么无私的可以用命去护她周全的? 因为没有,所以他才更不放心,万一她出了什么事身边没有一个这样的人,她会不会受伤,会不会害怕? 不过眼见着她没事的回来了,虽然虎着脸归虎着脸,不过在看到她上街去给他买的衬衫后,贺俊峰还是非常高兴的立刻就要求试一试! 只是乔麦第一次给贺俊峰买衣服。她完全不知道他的尺寸,只知道他又高又壮,怎么也得穿180以上的衬衫,只是当时没有85的了,她也就只好拿着80了,还跟店员说好了万一他穿着不合适的话那她就回来退或者换。 乔麦不得不说,贺俊峰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什么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好看极了!只可惜她这衬衫的尺码到底还是选小了,她就觉得么,他就适合85的衣服,80穿在他身上能穿是能穿,不过却有点绷。显得他身上的肌肉更加棱角分明,仿佛蕴藏着无尽的力量。他平时都穿比较宽松的衬衫,所以不会显得这么精壮。现在这衬衫小了一个码子,倒让人有种健身教练的肌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