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玩一个游戏_第173章
第100章 那群人像丧尸一样扑了过来, 周身散发着腐败的气息。他们人数有五个,每个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 五官迥异, 唯一相同的是他们双眼深陷,眼眸无神, 一脸木然,动作呆滞而笨拙, 但极其迅速。 顾烨无法得知他们是通过什么判断的方向, 是形象, 亦或是声音,但这群行尸走肉一样的“人”无比精准地找到了他们的所在。 第一个奔过来的是一个身材文弱的男人。男人穿着衬衣和羊毛衫,鼻梁上文质彬彬地架着眼镜片, 年轻而苍白的皮肤生出密密麻麻的深褐色尸斑,他的右边眼睛掉了一片眼皮,里面黑色的眼珠摇摇欲坠。他向小丁猛地扑了过去,下颚骨发出咯吱两声, 苍牙大张大合,直向小丁的脖颈咬去。 小丁吓傻了,哇哇大叫, 两手两脚拼命在半空中扑腾。那人的手正按在他的喉咙上,他被钉在书桌上,根本无法逃脱。小丁右手在桌面上胡乱摸索,摸到一本大部头书本, 十指一收,猛地抓起书脊,死命向那人的后脑勺砸去。 那人的脑袋顿时歪了一下,像弹簧一样左右晃动,小丁接着来了第二下、第三下……血,和不是血的另一种液体同时从后脑砸出的窟窿中冒了出来,小丁只觉满手滑腻,这才反应过来这次的“人”是“活人”,立刻啊啊大叫道:“顾烨!顾烨!他们是真的,他们是真的!” 顾烨和谭林这边战况并不乐观,这一次他们的对手实在太多。丧尸们似乎有自己的作战方针,采用人海战术,四人一拥而上,默契地率先攻击较为弱势的顾烨。他们似乎有无数只手,无数张嘴,钢铁一样的手指紧紧抓住所有他们触碰到的东西,然后不管不顾地往嘴里塞。顾烨被折腾得几乎要发疯,只觉自己浑身上下无论哪里都发酸发痛。他已经没了章法,纯属“醉拳”,打哪儿是哪儿,一打便用尽力气,竟也没让自己吃着大亏。 谭林身体机能并未恢复到最佳状态,但饿死的骆驼比马大,对付这么几人绰绰有余。他右手拎起缠住顾烨的两只小个子丧尸,然后左手钳上后脖,毫不犹豫地拧断,只听咯噔两声,顿时没了动静。紧接着回身,踹断另两人的小腿骨。几人在地上滚做一团,半天没爬起来。解决完这一切后,谭林一弯手臂,将顾烨后腰勾住,将他带进怀里,然后往外狂奔,向小丁大喊一声,“跟上!” 顾烨眼角余光向后扫过,只见倒在地上的丧尸手脚开始动弹,他们被摔坏拧断的脖颈绵软地垂在身侧,然后断裂的地方开始愈合,肉眼可见的一点点变得笔直而坚硬,生长出比刚才更坚硬的铁骨。他们的身体关节咯吱作响,并茁壮成长,再次来势汹汹地向他们追了过来。 小丁气喘吁吁,问道:“去哪儿?” 谭林缓了几步,他环顾四周,敏锐的目光不放过图书馆的任何一个角落。现在他们在图,走道两端全是书架,很好地阻隔了视线,如果丧尸是通过视觉判断方向,那么这对他们大大有利。 突然下课铃响起,下午的第一节课结束。下课的同学进入图书馆自习,一大波学生手捧书卷,源源不断地从入口进来。 顾烨顿时慌了神,他赶紧从二楼扶手向下看,只见一楼那群新来的同学和刚刚那几个人一样面色苍白,神情木然,嘴唇发青…… “他们,他们到底有多少?”小丁恐慌道。人实在太多了,到处都是,不仅如此,他们还有极其强大的自愈能力,打不死,干不掉,像一群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 楼下的“人”也听到他们的动静,一个“人”抬起头来。他有一双深褐色眼珠,深深下陷的眼眶盛着眼珠有点艰难,这个动作让眼珠有掉在地上的危险。这双眼睛对上顾烨的,顾烨顿时后背一阵发凉,胆寒道:“回去,上楼!上楼!” 以前顾烨总不明白,为什么在电影里,主角遇到危险的时候,总会往高处跑,高处往往没有路,最后只能信仰之跃,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去吃这个苦头。而现在他算是明白了,因为除了高处,其他地方没有路。 身后传来一阵骚动,他们追了上来。包括那五个再次复活的丧尸。他们从两侧的楼梯一同而上,组成一支庞大的队伍,死死咬在他们身后。他们一路狂奔,几乎要将肺给跑炸掉,也仅仅只比丧尸领先几步,只要他们稍慢一点,便会被身后的丧尸撕成碎片。 狂奔中,顾烨忍不住回了一次头。他看见身后汹涌的人潮,这些人面色苍白,嘴唇发青,神色木然,这一眼让他突然感觉到一股浓烈的情绪排山倒海一样汹涌而来。 这是所有人的情绪,身后数百丧尸各色情绪全部聚集成了一团混沌,像整个宇宙一样全部压在他的心脏上,他无法思考,无法行动,甚至无法喘息,只能像一根木头一样,直直地像前方倒去。 一双大手抓住他的后背,谭林将他往上一提,大喊道:“把你的手给我!” 顾烨用了自己最后一点意识,将汗涔涔地手递了过去。谭林立刻抓住了他,十指紧扣,他抓得极其用力,几乎要将他十根手指骨全部掰断折碎,然后吞入肚内。而与此同时,一股属于谭林的情绪也涌了过来。 谭林的情绪是宁静的,像一湾浅淡的泉水顿时将铺天盖地的恐慌和焦虑冲淡,他的镇定像一面用水做成的薄刃,无坚不摧,战无不胜。 顾烨顿时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迷恋谭林的存在。那并不是对他强大武力的崇拜,也不是对强者本能的爱慕,而是因为那股蕴藏在他身体深处的宁静与坚定。只要在他身边,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不会慌张。现在他才慢慢明白,那是因为他感受到了谭林的情绪,谭林的情绪移情到了他的身上。 他们紧紧牵着手,继续拼命向上跑。图书馆一共有五层,最后他们已经到达了顶层。顶层是一间双开大铁皮门,门没上锁,一只牛鼻锁松松垮垮地挂在门闩上,顾烨立刻将门锁扔了,推门钻了进去,然后反手将门顶上。然而就在他们差一点便要将门关上的时候,一个“人”的手臂强行伸了进来。 他的手臂以钢筋为骨,五根手指弓起,指尖竖立在墙面上,然后猛地用力,硬生生戳进水泥墙壁里,陷入半个指节,紧接着,他的手横着抓起,扣下巴掌大小的一块墙灰。 “啊!”三人使了全身气力,将这只手挤出了门外,大门嘭的一声关了起来。 他们立刻用书架顶住。身后铁门传来砰砰的撞击声,那些“人”正在不屈不挠地撞着大门。他们人太多了,并且有非人的体力与执着,不将铁皮门撞出一只大洞来不会停歇。但他们至少暂时安全。 “唔……”小丁惊魂未定,坐在地上喘气,问:“这里是哪儿。” 顾烨扫过房间,身后书架上以年代为编号的书架,于是说:“档案室。” “档案室?”小丁欣喜道:“诶,那应该可以找到不少好东西……”他小丁的脚突然踩到一只透明塑料小瓶,小丁捡起来一看,里面装了几枚白色药丸,“咦,这是什么?” 这东西应该是刚刚那挤在门缝间的“人”身上掉下来的。 小丁有点好奇,便将小瓶拧开,放在鼻子前面嗅了嗅,说:“这是啥味儿啊?这么难闻。” 顾烨回头吓了一跳,立刻拍了小丁手背一把,“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哪儿能随便闻。” 小丁说:“这到底是啥啊?是不是治病的?” 顾烨摇摇头,不可能,“他们看上去像有病的吗?” 小丁说:“那倒没有,倒像嗑药的了。” 顾烨拿着塑料瓶看了看,塑料瓶的表面写着一行字,——聪明药。 “聪明药?”顾烨喃喃自语,这玩意儿他似乎在哪里听过。 小丁一听,立刻说:“聪明药?这个我听说过。” “那是什么?”顾烨问。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说:“那啥,我不脑子不怎么好么,所以高考那会儿,我妈特担心我,生怕我考不上好学校。父母嘛,总为孩子好。他们想我上名校,以后找个好工作,于是给我弄了个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这样高考只用几百分就能上重本。但就算如此,我妈还是怕我不过线,于是考试前给我大补特补,想提高下成绩。那会儿六个核桃成箱成箱往家买,还有什么猪心猪肝,说吃啥补啥,活活把我吃成一头猪了。后来我妈一朋友跟妈说,现在市面上有一种新出的药品,叫什么聪明药,说吃了之后耳聪目明,可以提高成绩,我妈便花了大价钱,给我弄了好几箱。” 顾烨说:“你吃了吗?有用?” 小丁摸了摸下巴,说:“难说了,我才吃了一次,结果就同一天,我放学偷偷和朋友一起去吃烤串,把肚子吃坏了,上吐下泻,差点送急症。我爸妈还为这破事儿大吵一架,我爸硬说我是被我妈乱弄来的药搞坏了肚子,我妈大骂我爸不管我,总之弄得谁都不怎么好看,那箱药我妈也不让我吃了。最后高考分数刚好够线,一般般,算正常发挥吧,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吃的那颗药起了作用。” 顾烨想了想,说:“不是。一闹肚子,什么灵丹妙药都跟没吃一样了。” 看着塑料小盒,顾烨思绪向后退,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顾烨手不自觉地攥紧药盒,“这是王医生研制的药物。” 小丁说:“什么?我吃的药是王医生发明的?”他张开嘴巴,连吐着舌头说:“靠,我真不该吃的,太特么吓人了。” 顾烨说:“聪明药的主要作用是刺激大脑功能,能短期增加大脑活性,提高记忆力和注意力,并不是真的什么提高智商。” 顾烨脑中顿时燃起一团花火,他一下全并白了。 他食指轻轻敲了敲前额,叹息道:“这是王医生的第二次尝试。” 王爱迪不是一个容易服输的人。 当他的第一次实验失败后,他并没有气馁,而是迅速展开第二轮新型实验。这一次,他采用的不再是物理疗法,而是化学疗法,用药物开发人脑。然而现在的问题是,他一个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又是如何研制药物的呢? 顾烨低眸看着手心里小小塑料盒里白色的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