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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欢眠阁,也是望城最大的风月馆。原本早年间也是苏家置办的产业,专门拉拢生意场上那些达官显贵的,一般不对外开放。后来这苏家没落,欢眠阁的老板便将这场子盘下来自己经营,虽说这门是对大众敞开了,可这斗酒十金的烟花之地,能踏进门槛的还是寥寥无几。 偌大的欢眠阁,几百张嘴,全指着那几位贵客赏脸包场。自从上个月欢眠阁的花魁沐浴失踪,整个场子的生意一落千丈。所有人都要节衣缩食不说,连迎接客人时桌上摆的精致细腻的糕点都变成了街边粗制滥造的便宜货。 生意越差客人越不来,客人越不来生意越差,恶性循环,这日子当真是过不去了。 眼看着店里那些有几分姿色的姑娘走得走散的散,仅剩的那些简直没法看,老板就琢磨去外地招几个新人来,不求太漂亮,只要能让客人眼前一亮,毕竟男人嘛,都是喜新厌旧的主儿。 可去了外地一说场子在望城,就算开再高的价都纷纷作鸟兽散,都说望城最近闹妖闹得正凶,专门抓美貌女子,何况这欢眠阁的花魁便是如此失踪的,她们若是去了不是羊入虎口正中下怀么。 就这样,乘着马车跑了十几个地方,盘缠都花空了,啃窝头啃到牙酸,愣是一个姑娘也没招来。 跟牙子买人也不是不可以,可不是自愿的带回去总会想方设法逃泡,管教起来也是个麻烦,整天哭哭啼啼,又是绝食又是跳楼,说不定还会闹出人命,到时钱没赚到再吃上官司实在得不偿失。 没想到就在一筹莫展之时,竟然有两位美人主动登门,一个身着青衣轻灵俊秀,一个……实在找不出任何一个贴切的词来形容。只能用句土掉牙的话,简直是天仙下凡! 这得什么样的爹娘才能生出这样瑰宝一般的女儿啊。 老板好奇了,凭这容貌就算入宫选妃都不在话下,怎么还跑到他这闹妖的风月馆来?别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要在她这小场子搞点事情。 虽然她爱财,可也不至于被钱财冲昏头脑,都说小庙容不下大佛,同理,她这小场子也不一定能留得下这神仙似的姑娘。 后来说了几句话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对姐妹,这神仙姑娘竟然是个哑巴,从头到尾一直板着脸一句话也不讲,姐姐说妹妹天生失语,无法与人交流,而且脑子还有些痴傻。 这下老板放心了,原来是身有疾,这就说得通了。这姐姐也不是什么好人,看自己妹妹嫁不出去吃闲饭就把人卖到风月馆。 不过她就等于白捡了一块宝啊,这等容色,就算是块不经打造的原石也千金难买,要是再打扮一番,说不定连整座望城都能换下来。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姑娘不大好交流,也不知是听不懂还是不愿听,天天穿着件男人的衣服晃来晃去,别说看起来身姿修长,竟比不少伟岸的男子都英气。要不是在风月馆里,别人还会以为是哪个名门望族的世家公子呢。 刚来几天就迷倒了一众男女,店里的伙计姑娘一看就她就迈步不动步了,她开店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男女通吃的美人。 …… 等马车在欢眠阁门外停稳时,花辞撩开帘子看了眼,门外站了好多位花枝招展的姑娘,穿得比绿川境那些仙女还扎眼,脸上画着艳丽的妆容,眉心半掌大的花钿,花团锦簇的裙摆拖了一地,简直比他们这些花妖的模样还争奇斗艳。 可是他就是觉得不好看,但到底哪里不好却又说不上来,要是白伶在身旁肯定会教他一个新词——庸脂俗粉花辞跳下马车朝着欢眠阁的门槛正要跨进去,就被门旁两侧的守卫伸手拦下。 满脸嫌弃:“哪来的小孩子,去去去,这里哪是你玩的地方!” 花辞被推得一踉跄,身后的李管家赶忙扶住他,竖眉怒喊:“这是我们金家刚寻回来的小少爷,金枝玉叶,也是你这狗奴才能碰的!” “金少爷?” 虽然花辞是副生面孔,但这李管家他却是见过的,来欢眠阁赴宴时常跟在金老爷身边。传言金家独子九个月就被野狼叼走了,那么小的孩子惨入野兽之口哪还有命活?如今竟给寻了回来! 仔细瞧瞧这半大的少年,眉清目秀,脸颊浑圆倒有几分可爱,不过跟金家那夫妻哪有一丝相似之处,这金老爷老眼昏花该不是被骗了吧。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是另一番话。 面脸堆笑:“原来是金小少爷,小的有眼不识金镶玉,不周之处还请小少爷多多海涵。”作揖后侧身朝屋里做了个请的手势,大声喊道:“有贵客,雅座伺候!” 花辞跟着领路的伙计一路往里走,起初窗子开着,屋子里还是比较亮堂的,两边全身些花花草草,鱼缸卷轴什么的,接着穿过一道绣着牡丹花丛的屏风后,整个大厅的光线顿时昏暗起来,花辞不适的睁着眼,亦步亦趋的跟在李管家身后,生怕踩到什么绊脚的东西。 等又走了一段后,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花辞才发现这里跟马车里见的酒楼一样,大厅里摆满了桌子,上面摆着酒水菜肴,围坐着好些穿着华丽的人。 唯一奇怪的是,这里的人都是成双成对的坐着,女人还要坐在男人腿上,看着他们亲密的互动,花辞不适的别过头,悄悄羞红了脸。就算是一对也不该在这么多人面前搂搂亲亲啊,他们妖族民风开放也没谁敢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