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我就是看不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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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风正坐在家中厅打开电脑,倒上一杯热咖啡,开始整理自己的生意,他记录下人的单号,挑选衣服与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款式,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一次次地与人交流打电话,今天约明天的应酬时间,一天下来,他发现自己的时间表已经满满的,仿佛时间不够用,略感筋疲力尽,他挨靠在凳子上,大大深了个懒腰,双手掩着眼睛,叹了一口气。 只见有双纤巧的手正提起他的咖啡杯,再往里倒了一杯,又轻轻放回在桌子上,沈凌风单眼睁开,瞅见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弟弟的太太,郑思嘉。 他冷笑一声,挑衅又不屑的一个个字吐出:“郑小姐,沈二少奶奶,这里没有外人,你就不要再假惺惺装蒜了,爸妈和我弟弟可能容易被骗,但我金睛火眼,你可骗不了我。!” 郑思嘉露出一个春风满面的笑容,丝毫没有被他惹怒:“怎么一大早我们家的大少爷火气就那么大呢,我好歹也算敬业,演技拿不了奥斯卡起码也是tvb最受欢迎女演员,你不要这么不配合不赏脸好吗?” “呵,你真不要脸,真不知道我弟弟品味怎么那么低下,喜欢你这种货色。” “沈凌风,再怎么说我们也算相识一场,也是老朋友了,我如此努力去融合这个大家庭,你总是闲着没事找我的茬,你是诚心和我过意不去吗?嗯?”郑思嘉淡然,稍微抿嘴,无所谓地说道。 “不得不赞叹一声,你真厉害,这个是不能否认的你懂了吧!” “我劝你识相一点,爸爸妈妈都很喜欢我,在他们面前我可是个妥妥的弱者与孝顺的妻子,我丈夫,你弟弟又是你父亲最信赖的公司继承人,而且他可是爱惨了我,你认为我要挑拨离间有多难,你自己想清楚了,不要惹火我,狗急还跳墙呢。”郑思嘉停下手上的扫帚,略带认真又不失微笑地说道。 “怎么,你在威胁我?” “我没有,我只是和你说道理,给你分析权衡利弊,我劝你理智一点,不要老是没事找麻烦,我的忍耐可没有你想的那么无限度。”郑思嘉把扫帚放在一边,坐在桌子上,叉起双手并放于胸前,摆起一副大小姐的脸孔。 沈凌风突然起身,一步一步逼近郑思嘉,把她逼至墙角,他的脸几乎贴近了郑思嘉的脸,只有五厘米的距离,郑思嘉紧张得心里砰砰直跳,惊讶又紧张地睁大眼睛望着沈凌风,只是沈凌风这才慢慢吐出了一句令她觉得欠打的话语:“我知道,你追不了我就去骗我弟弟,你真的heap,你的千金身份也掩盖不了你内心的轻贱” 郑思嘉顿时怒火中烧,想要伸手一把掌拍在沈凌风的脸上,他却手快眼快,一手抓住她双手,“怎么,我就是看不惯你,你在外面的名声有多动听,你的生活有多糜烂你以为我会不清楚吗,不要在我面前装柔弱,或许我还能因为你敢作敢当、特立独行而对你有一丝丝尊敬的。”说完沈凌风松开她的双手,准备离去上楼。 “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吗?你还不是一样窝囊,你以前的女朋友何碧君还不是一样离开了你,还不是跟其他男人走了,你还不是一样留不住自己爱的人,被女人甩的滋味是不是很特别,特别窝囊!” 沈凌风听后青筋布满,双眼都是红丝,生气地怒火一直上涌到头脑,他握实拳头,就在准备爆发之际,沈家人刚在外喝完早茶回来了。 只见沈太太拿着好几袋商品满载而归地走进家门,谈笑风生般,一见到郑思嘉便是满脸欢欣说道:“思嘉你看看,刚我去百货商场扫货呢,买了好几件香奈儿的衣服,其中一件是买给你的你看看!”说着沈太太边说边激动地从袋子里拿出一件两件衣服,仔细观察摆弄着,递给郑思嘉。 郑思嘉欢喜又满意地接过,挨在沈太太地胸口上撒娇说:“谢谢妈,你选的我都喜欢!妈对我比亲生妈妈都要像妈妈呢!”郑思嘉边说边得意地望着沈凌风。 “哎哟,这孩子可真会说话,沁人心扉的,我都快甜死了!”沈太太手一只手摸着郑思嘉的头,一只手掩嘴地笑。 “刚我们出去喝茶呀,撞见你们陈叔叔了,听说他儿子娶媳妇了,好像还是某个集团的千金小姐呢,人长的可讨喜了,才貌双全的,凌风,你也老大不小了,什么时候带未来儿媳妇回家让我们全家人参谋参谋呢?”沈伟庭关切地望向沈凌风,一本正经地问道。 “我的婚事我自己心中有数,你们就别操心了!”沈凌风不耐烦地回答,似乎方才地怒气也抛之脑后了。 “每次和你说起这些话题你就在逃避,你都被弟弟超前了我怎能不急,女朋友不见你正经交,不三不四的女人你倒是一大堆,能不能让我们做父母的省心。”沈伟庭说道。 “爸!,你就不要操心了!” “凌风,你该不会还放不下…?”沈太太欲言又止,想说出口又怕凌风会不悦。 沈凌风脸色突变,脸是拉的老长,一言不语。 “算了,算了,爸妈你们就不要操心哥哥的婚事了,哥哥长得如此英俊潇洒,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吗,自是一堆大家闺秀涌上来眼花缭乱,自是不知如何选择。”沈凌轩圆场道。 “是大家闺秀就最好,最好就要像思嘉这种乖巧的,怕只怕都不是什么大家闺秀。” 在沈家人的你一言我一语,在这番喧闹中,沈凌风内心深处的伤痛与曾经的思忆仿佛又被召唤回来了,他又回想起他那曾经深刻的爱情,他第一次爱的人,他一触碰就会锥心的名字,这个名字,似乎离开了,又仿佛从未远离,似乎忘怀了,又仿佛挥之不去,浮浮沉沉,难以忘记。 那个他曾经午夜梦回想起,魂牵梦萦的女郎,有着一头浅褐色大波浪长发,细细长长的锋眉,又黑又浓的眼睫毛,眼睛透着一种会放电的勾人,只要稍微眨一眨眼,不留遗力便可迷倒一片人,那精致的妆容,热烈的红唇,丰满又具有线条美的身材,全身上下遍布性感又危险的气息,微微一笑,遍让他失去了魂魄,甘愿为她付出一切,他曾经是如此地爱她,虽无法真正看透她内心深处的心事,却总是忍不住去接近,想去了解,去剖析。 印象中的她经常轻轻勾着他的脖子,眼睛微微眯着笑着凝视着他的眼睛,好温柔地说:“我很幸运,有你这样优秀的人守护着我,被你爱着是我的幸福,为什么你愿意如此地爱我?” 他摸着她的脸颊,宠溺地望着她:“只有你才是真正了解我的人,你长得如此地美,性格如此温柔,愿意包容我的一切冷傲与孤僻,我只有对你越来越好,你才不会离开我,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我不愿意让你离我在一米之外。” “你真霸道,你这么霸道,可是很容易吓坏女孩子的哦!” “我不怕吓坏其他人,我根本不在乎他们,你呢,你喜欢吗,嗯?” “喜欢!”每当这个时候,她会小鸟依人般,撒娇依偎在他身上,两人如胶如漆,缠缠绵绵,那时的他们就想分不开的连体婴,每天都要出双入对,谁都知道对方爱惨了对方,只是最终,后来的后来,她始终离开了他,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一次回头,就这么绝情地投入了他人的怀抱。 走回房间,沈凌风接到程思雨的电话,那头传来她那天真活泼的声音:“知道我是谁吗?” “你傻了吗,怀疑我的智商吗,你是lily吗?还是luy?”沈凌风故意逗她。 “讨厌,你是认真问的哦?谁是lily?谁是luy?从实招来!”程思雨闷哼一声又急切地问。 “说实话我也忘了他们的样子了,就记得好像有这么个名字。”沈凌风继续装神作怪。 “你再这样我就挂机了!” “别别别,我给你开玩笑的,给我熊心豹子胆我也不敢认不出你的声音,你是我沈凌风的女朋友,程思雨大小姐,答对了吗?”沈凌风连忙哄着。 “哈哈算你,在干嘛呢?两天都没见了,我觉得我又有点想你了。”程思雨说。 “怎么了,我们才刚分开没多久,你就如此迫切想见到我了,这就是常言道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不可以吗,你以为我像你一样,可以很长时间很长时间都看不见我,我知道,你很忙,你的时间很宝贵,你要分配给工作啦,家人啦,朋友啦,应酬啦,还有有自己私人的独处时间嘛,留给我的时间只能是那么可怜的一丢丢。”程思雨在电话那头嘀咕着。 “你是不是又在耍小孩子脾气啦,前天不是找过你了吗,现在又说的那么委屈,好像好可怜一样,这样好不好,明天我抽空陪你。”沈凌风安慰道。 “真的吗?说好了可要做到哦!”她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声调,兴奋地问道。 “真的!傻瓜。” “好,那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