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书迷正在阅读:纸飞机、位面之人生赢家、她不是颜控怎么办[校园1v1]、丞相家的小娇娘、小人鱼白逃婚了!、把金手指上交给国家(穿越)、独宠娇妻(重生)、首富他男友活在历史课本里(穿越)、造化图、到我怀里来
她扫了一眼这庭院,目光落在庭中银杏树上时,冬日枯败的干枝上忽又有黄叶摇摇满树。 风过光影碎,那幻觉一闪而逝。 “还记得就在这庭院庭院中,你说你有自己的宅子和俸米,可以养得起小仙女了。” 那会儿奉安观在,华阳真人在,阿淇在,令狐十七也在……她又寻回了十四郎。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正是她人生中最称意的时刻。谁知转瞬之间便支离零落了呢。 “这宅子还是不要荒废了吧。”她含着笑,眉眼弯弯,“我们时不时回来打扫一二——若在野外寻不到住处,又赶上什么阴晴雨雪,还能回来烹壶热茶,睡席暖被。” “到时候我们都远在千里之外了吧。” “所以,你以为神仙是做什么用的?到时候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缩地成寸,什么门内门外两番世界。”她微笑道。 第103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一) 长庆元年六月。 临近傍晚时,暴雨才停歇。盛夏酷热稍稍消退,知了声似乎也不是那么聒噪了。枝头未干的水底映着雨后澄澈的碧空,中书省庭前的紫薇花开得越发娇俏烂漫。 柳世番自政事堂中出来,自紫薇花树旁经过,脚步不由便停了一停,心想,原来又到紫薇花开的时节了啊。 如今他已不在中书省中任职,新皇即位之后,便将他迁回尚书省,升任户部尚书——正经三品,还加了同平章事,依旧是当朝的柳相公。可本职既不在中书省又不在门下省,实际上已远离决策核心了。正所谓“夺我凤凰池”,何贺之有? 譬如今日天子突然说要销兵,若在过往,他必是天子最先宣召商讨的人,断不至于天子已同旁人商议出成策了,他才被召见奏对。 而既有成策,才召他奏对;既有意架空他的相权,却仍要授他户部实职,分明是考察他能否做回昔日那个劳力者,那个将一身才干都消耗在勤勤恳恳的执行旁人决策上的“功狗”。若他不肯认清局势,大约迟早都要被踢走吧。 这也是早有预料的事。 一朝天子一朝臣。 何况先帝去世得猝然,如他这般正当壮年的黑发公卿,身受先帝隆恩,满腔抱负都是以先帝在位为前提。新皇即位,若不重新熬驯一番,也怕用不趁手——只是,这就是对付鹰犬的手段了。 其实先帝服食金丹而性情大变后,柳世番便已萌生退意。但当此时,还是稍稍体会到了武侯写下“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时的心情。 君臣相得,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不过,他对先帝究竟有几分忠义,其实也很难说。 他成名早,入仕早,得志也早。认真算来已是四朝元老。先帝即位时,他已是榜上有名的窃取国柄的“小人”,官位虽不高,却和当年的宰相同罪遭贬。而后在朝中上下都为国帑和军费焦头烂额的奔走时,他受人保举,弃瑕录用。长达十年间,一直功高而位卑,多劳而少怨,才华横溢而任凭差遣——为了洗去污点,令先帝看清他的才能品性,也因不肯认罪、忏悔和谄媚,他主动将自己变成一条不可或缺的“功狗”。 而尽管先帝有种种去英明甚远的毛病,但至少在器量上不愧为雄主,最终尽弃前嫌也力排众议,提拔他为宰相。 是先帝一纸诏书,将他践踏入泥沼中,也同样是先帝金口玉言,令他位列庙堂之上。 而他为之鞠躬尽瘁的初衷,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变的仅仅是“君恩”而已。 一言可杀之,一言可活之。予取予夺,无非如此。 要对此等庞然大物生出忠义来,得对危险钝感到何种地步? 如先帝那样的伟丈夫,正逢他功名心盛的少年时代也就罢了。年轻的新君对他这样的股肱之臣动用此般手段,未免没轻没重,驾驭失度。 良臣择主,这点傲骨他还是有的。 退位让贤吧——柳世番想。 他信手弹了弹紫薇花枝,雨滴如水精四溅。 同碰巧路过的新任紫薇郎略作寒暄。便拂了拂衣袖,往外朝去了。 出光范门,过下马桥,正要去寻自家牵马的老仆,眼前便横插进两个衣衫鲜亮的豪奴。 这个问,“这人都走没了,咱们是不是看漏了?” 那个不以为然,“宰相出行那阵仗,你又不是没见过。这还能看漏?” “可我听三哥……听咱们王爷说,那个柳相爷是什么什么……瓢和石头……那词儿怎么说的来着?” “……穷酸顽固?” “朴……朴实刚健!对,朴实刚健——柳相爷朴实刚健,不花哨,没排场,不显眼,让我们仔细留意着点儿。” “——他就是再不花哨,也是穿紫衣,佩金鱼袋吧。能有多不显眼?” 衣紫,佩金鱼袋的柳世番也不同他们计较,朴实刚健的迈着方步从他们身后走过。 俩人还在讨论,“你说要当上宰相是不是都得一把年纪啊?” “也不一定。我听说先帝朝有一年提拔了个宰相,不到四十,早先还犯过事儿。但是会筹钱,先帝要平藩镇,旁人说没钱打,要‘消兵为上’,他就往朝里送钱。他主持扬州院那会儿,每年到交供的时候,运钱米的船船头接着船尾,从长安能一直排到潼关去。这之后他就平步青云。不管朝中有多少人反对,先帝就是要提拔他。” “嚯!那他要活着……现在也还不到五十吧。” “也就四十出头吧。” “……真好。又发了财,还当了宰相。才四十来岁就享尽了富贵。” 俩人羡慕得直叹气。冷不防柳世番住了脚——他自认两袖清风,虽手中流财滚滚,却不曾染指分文。不但如此,连他家中那个蠢婆娘他也敢担保无锱铢贪渎——怎的到了连他名号都不知的人口中,就理所当然的“发了财”? 想了想,还是算了。他同两个粗鄙差役辩解什么。 恰老仆牵了老马迎上前来,柳世番接了缰绳,准备翻身上马。 两个豪奴却忽的想到,“……你适才说的那人,会不会就是王爷要找的那个柳相公。” “呃……这我就……” “四十来岁,头发还是黑的吧。还穿着紫袍……我们会不会真看漏了?” 两个锦衣豪奴凝着眉,总觉着他们好像见过一个似乎符合描述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再哪儿见过。 柳世番踩着马镫,朴实刚健的翻身上马。 也不回头去看那两枚纠结的后脑勺,只管撒开马蹄,慢悠悠的,摇头晃脑的走远了。 出建福门,绕道向东,走丹凤门前大街。 ——那两个豪奴是谁家的,柳世番心里九成有谱。 这种事,他一向能避则避。 柳世番一路在老马背上摇晃着,一路天马行空的感慨着—— 景王府上的仆役,居然不知道他。 若只是不认得他也就罢了,毕竟也不是随便谁都能见他,可他们竟都不知他的名号。 景王府上豪奴尚且如此,何况民间? 他倒也不是求名——毕竟政事堂里还有个名重天下的裴相公。因自己的主张和裴相公大致相近,也因自己资历浅、争议大,故而柳世番一向都不怎么据理力争。他更擅长借着天子和裴相公的“极力主张”,不动声色的就将自己的想办的事推动、办妥了。虽不得名,但他得其实。 可在感情上——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得不到相应的名望和赞美,意识到在世人眼中他或许真就只是天子的功狗,裴相公的影副,一个或许能在没人读的史书中留下几句褒奖,但在百姓口中不会留下只言片语的无名小卒,柳世番心里还真是百味杂陈。 “柳相公。” 柳世番正走神,忽听有人自一旁唤他。不经意的扭头过去,便见一个丰神俊朗的少年郎笑盈盈的仰头看着他。 那少年眼神过于明亮和野心勃勃,竟令柳世番困倦、涣散的精神一激灵,登时便清醒过来。 ——真是个醒目的好少年! 那少年同他一样轻装便服,过了一会儿柳世番才认出来——眼前人分明是当朝天子的长子,景王李沅殿下。 这般大方、这般大胆,还真是名不虚传。 他这么直来直往,倒让柳世番没法回避、拒绝了。 只能翻身下马,“殿下。” 景王府的下人牵着马缰不远不近的跟随在后。 柳世番便和景王并肩而行。 春明门大街够宽敞,但柳世番还是头一次知道,它宽敞到可以容一个亲王一个宰相并肩而行,却不必担忧耳目。 但景王大大方方的和他边走边说,丝毫不懂避讳。 过东市,景王从路边摊贩手中买了两对古楼子,还递了一对儿给柳世番,“您可认得宁叔?”莫名便提起天子的十四弟,宁王李怡,“他每日清晨都来东市买毕罗吃,街头巷尾的杂谈全听过,可买毕罗的老妪至今还不知他是谁。只知道早年间他骑驴来,后来骑马来,想必日子越过越好了……这家的古楼子,还是宁叔推荐给我的。您尝尝?” 柳世番摇头拒绝。本不打算多嘴,可瞧这少年坦荡中不乏狡诈的笑眼,到底还是说了多余的话,“高宗朝中书省有紫薇郎下朝回家,见道旁蒸饼新熟,便买来边走边吃。因此被御史参奏路旁就食,有失官仪,逐出了中书省。” 景王刚要把古楼子往嘴里塞,闻言讪讪的阖上嘴巴,“还有过这种事啊?” “有过。”柳世番一本正经,“不过,中朝战乱之后,便无人讲究这些礼仪了。” “哦……” “所以,殿下请用吧。”柳世番微笑道。 李沅后知后觉的回味过来——这位素以谨慎寡言著称的柳相公 ,适才是在逗他玩。 “还是不吃了……您这么慈祥的看着我,我咽不下去。” “……” 柳世番还真没遇到过这么跟他说话的人。下意识摸了摸胡子,赶紧摆正面容清了清嗓子。 李沅笑了笑,也换了副面孔,“我轻狂惯了,若不是您教我,我还不知道旁就食是失仪之举,真是惭愧不已。下回见了宁叔,我要好好对他说道说道。” 柳世番却没料到这少年如此善于察言观色。就算知道这番说辞有迎合之意,却也不能不心生好感。不由暗暗感叹,淑妃……不对,现在是太后了——真不愧是名门贤媛。她教出来的儿孙,不论本身资质如何,先就有一番纳谏如流、宽厚容人的明君做派。 但这位景王还没被立为太子呢,就唯恐天下不乱的来结交他。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不瞒您说,我刚从延英殿里出来。”这位景王笑眯眯的说道。 柳世番不由谨慎起来。 李沅依旧是那副坦率无欺的表情,“清晨去向太母请安,太母见我无所事事,便打发我去找阿爹讨差事做。正赶上阿爹召见宰相们议事,阿爹便让我去后殿等着。适才雨停了,才撵我回来。” 柳世番听懂了——这是个有祖母撑腰的熊孩子,他无所畏惧。 若真有太后撑腰,他也确实无所畏惧。 “那殿下找臣,是为了……” “是碰巧。”景王认真的纠正,“碰巧看到柳夫子,便上前打一声招呼。又恰好有些疑惑,要向夫子请教。”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