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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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省坐车的一块钱,杨志魁步行前往海绵厂。为了抄近路,杨志魁绕过了火葬场,从庆春路去海绵厂。这段路,他走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深秋七点钟天黑的很早,当他来到了庆春路上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杨志魁并不在意这些,这条庆春路他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按照往常的情况,朱亮此刻应该在海绵厂后面的操场上。海绵厂的女工人不少,后面又有一大块空地,为了加强素质建设,王厂长决定将那片空地作为操场,操场上有各式各样的健身器具。 朱亮作为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她哪里能和那些四十来岁的大妈聊在一块,没事的时候,朱亮就一个人出来在操场上散散步,听听音乐。朱亮的这个习惯被杨志魁摸的清楚,而杨志魁也总悄悄的潜入海绵厂,偷偷藏在操场的一棵大树后观察着朱亮。 如果杨志魁猜的不错,此刻的朱亮就应该拿着手机在操场听着音乐。 可这次杨志魁猜错了,朱亮并不在操场。杨志魁像是一个和父母走失在商场里的孩子,一时间,恐惧不安袭上了他的心头。他一边躲避着海绵厂的女工,一边在海绵厂里搜寻朱亮的身影,可找了足足几个小时,都没有找着朱亮。 杨志魁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已经是晚上十点钟左右了。 海绵厂宿舍最后一盏灯都灭了,朱亮都不见人影。杨志魁可以确定,朱亮并不在宿舍里。可不在宿舍里,十点钟都没有回来,她去了什么地方呢? 寻找朱亮无果,杨志魁只好从海绵厂回来,他第二天还要继续工作。可能朱亮今天生病了去了医院,又或者朱亮的亲戚来,她请假了,又或者是朱亮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胡思乱想的杨志魁顺着庆春路往修车厂走。 刚从后门这走出来,一辆面包车也从后门驶了进来。 杨志魁没有在意,他看时间已经十来点了,必须赶紧回去了。每天工作结束之后,杨志魁必须帮助王老板清点一下汽车配件,看看是否有丢失情况。这个时候,王老板已经要准备回家了,他再不回去,说不准王老板会生气,那他的这份工作也就要泡汤了。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横穿田野直接回去,这样要比绕过火葬场花的时间少一些,估计能在十一点前赶回去。 他横着田野往另一条街上走去,走了没有多长时间,他看到了一个人正躺在地上。 这个人身穿淡蓝色的长裙,在黑暗中并不显眼。如果不是杨志魁正从这里经过,黑灯瞎火中根本就看不到地上还躺着这么一位。这个姑娘就躺在一棵树下,树上还有一个血袋,下端的针头还插在女孩子的手腕上。 杨志魁这么定睛观瞧,躺在地上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找了几个小时都没有找到的人——朱亮。 第260章 暗夜少女 杨志魁怎么也没有想到,漆黑的夜色中,他竟然就这样遇到了自己的女神,遇到了自己的爱人。地上躺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已经被开膛破肚的朱亮。借着黯淡月光仔细观瞧,就见朱亮的肚子上一个大洞,里面黑漆漆的。 一时间难以接受这样的噩耗,杨志魁得了癔症。他伸手往朱亮的肚子里掏,这才发现肚子里竟然是一个个的海绵。杨志魁害怕到了极致,反而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什么都喊不出来了。 杨志魁一把将插在朱亮血管里的针头拔出来,双手将朱亮公主抱起来,就往前面走。朱亮这个小姑娘体重本来也就一百斤左右,再加上肚子里的内脏全部不见了,拢共也没有多重了,杨志魁有一膀子力气,抱着朱亮往前走也不觉得吃力。 用杨志魁的话来说,他也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他没有报警。 一旦牵扯到朱亮,他的大脑就已经空白一片了。 他一边在田野里穿梭,一边低头看着朱亮。 朱亮的脸毫无血色,就好像是涂了厚厚的粉底一般。她身上没有一滴血,不知道血都流到什么地方去了。杨志魁抱着朱亮,只觉得她很轻,很轻。杨志魁虽然执拗的认为朱亮喜欢自己,但是除了恋物癖和跟踪骚扰之外,却从没有对朱亮动过粗。 大部分的时候,杨志魁都是远远的跟在朱亮后面,他害羞的藏在树后,像是在玩捉迷藏的孩子。他只等着朱亮某一天会径直走向他,对他说一句:“哇,你合格了,你能当我的男朋友了。” 这一天永远也不会来了。 杨志魁转念又一想,现在朱亮就在自己的怀里,为什么自己不能和她结婚呢?想到此处,杨志魁暗暗做了决定。他需要将朱亮放在一个合适的地方,等着日后和自己结婚。如果就放在田野里,说不准有野狗昆虫前来啃食朱亮,可如果带回宿舍,一定会被人发现。 一边想着一边走,杨志魁便来到了火葬场附近。 他远远瞧见了远处火葬场的围墙。 几年前,杨志魁的爷爷去世时,他去过家乡的火葬场,他知道火葬场里有专门放尸体的地方,放在那里,尸体可以很长时间都不烂。杨志魁往火葬场走去,他顺着火葬场的墙根走,希望能够找到进去的门。 走了没有几步,他看到了一个小姑娘站在自己的面前。 现在想想,杨志魁不由的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那个时候,杨志魁的心思全在朱亮的身上。他竟然不觉得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出现在火葬场附近,这是多么一件荒诞以及恐怖的事情。 杨志魁抱着朱亮,看着这个小女孩,小女孩也看着他。 “她怎么了?”小女孩指着杨志魁抱着的朱亮。 杨志魁此刻已经癔症了,他说道:“这是我的妻子。” “妻子是什么意思?”小女孩又问。 杨志魁看着小女孩说道:“妻子就是我的老婆,我的婆娘。” “我知道。”听到了杨志魁的话,小女孩抢着说道:“我爸爸经常叫我妈妈是老婆,是这个意思么?” 杨志魁点了点头。 小姑娘又说道:“这个姐姐和我妈妈一样,但是现在我要走了,这个给你吃。” 小姑娘伸出了手,手心上是一颗糖,她把这颗糖放进了杨志魁的口袋里。 杨志魁看着手上糖的时候,小姑娘已经朝着田野走去,背影逐渐融在了夜色中。那个时候的杨志魁不觉得害怕,也没有多想。他继续抱着朱亮往前走,走了没有一时半刻,杨志魁看到围墙上有一个豁口。 这豁口大概只有一米来高,围墙塌落,外侧都是砖头,砖头几乎垒成了台阶,他顺着这台阶便走了上去。豁口内测有块石台,他轻迈一步,踩在了石台之上。杨志魁都没有把朱亮放下来,就进来了火葬场。 刚刚进来之后,他就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他手上提着个火球,正在院子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他害怕被发现,赶忙将尸体放在草丛里,自己也趴在了草丛中。那模糊人影嘟嘟囔囔片刻,之后越走越远。 他看到火球飘飘忽忽消失在了院子里,似乎是从火葬场的正门离开了。 没人之后,杨志魁这才站了起来,他抱起了朱亮,在火葬场里面打转。火葬场里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楚。他足足在这黑漆漆的火葬场里找了一个小时,才终于找到了尸体冷藏柜。 他一屉一屉的开着,如果看到里面有人就关上,如此这般,他将朱亮的尸体放在了冷藏室中,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从那天开始,杨志魁这癔病就落下了。他压根就没有考虑朱亮已经死了,他满脑子都是想要和朱亮结婚的念头。 那天晚上他回来已经是一点多了,他的老板早就回家去了。 第二天,不出他的所料,果然被老板臭骂了一顿,他解释自己去网吧玩的入迷了。老板也没有多疑,他也继续在这里工作。他白天在修车厂里跟着大师傅学习修车的手艺,顺便打打下手,给人换换机油等等相对简单的事情。 晚上的时候,他就开始拾掇自己全部家当。从村里出来的时候,他父母给了他两千块,让他没找到工作就先用那些钱。可是这两千块他从来都没有动过,他是一个十分节省的人。在饭店干活的时候,他就吃客人留下的剩菜,晚上就找个桥头去睡觉。冬天冷的没有办法,他才租房子住。 这样折~腾了几年,终于算是在老王修车铺这里落脚了。 虽然工资只有一个月三百,可是管吃管住,他这三百是实打实能留下来的。他算了算自己的钱,这几年下来他攒了两万块。 这是杨志魁的全部家当,他最值钱的东西,是一部五百元买的智能手机,而这个手机,一用就是三年。 第二天,他请了一天假。 他来到了龙城市最大的购物中心,来到了卖金银首饰的店铺。 销售员看着穿着破破烂烂,满手都是嵌入黑色机油的杨志魁,根本就没有理会他。在这些人看来,杨志魁根本不是会消费的顾客,他只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已。没有一个人上前,甚至还有人指桑骂槐让他赶紧离开。 他站在一对戒指面前挪不动脚了,他一眼将相中了这对戒指,看了看价格,正好两万。 “我想买这个。”他轻轻说道。 一个销售员冷笑了一声,对杨志魁说道:“知道这戒指多钱么,不是你能买得起的,别在这里挡着我们做生意。” 杨志魁并没有生气,他只是嘿嘿笑了笑,从自己背着的磨损严重的挎包中掏出了那两万元来,交给了销售员。这是他早上特意去银行取出来的,他本来可以网上转账,但是他说他这辈子都没有看过这么多钱取出来有多少。 今天,他将实现两个愿望,这是第一个。 销售员的脸色这才好转了起来,她笑着将钱放入验钞机,证实了这两万元全部都是真钱。杨志魁也不还价,高兴的拿着这两个戒指离开了商店。他一路上都兴奋不已,活了二十年,这是他最开心的一天。 这天晚上,他准备好了第二天晚上要穿的新衣服。 今天下班后,杨志魁破天荒的花了十块钱去附近的澡堂子里洗了三个小时的澡,他又花了十块钱找搓澡师傅给自己好好的搓了搓。他身上的脏泥落了一地,把搓澡师傅吓了一跳。临走的时候,搓澡师傅多要了五块钱的“加工费”。 和王老板清点了货物,他就离开了修车铺,往火葬场走去。王老板也没上楼瞧瞧,还以为他一直在二楼呢。 来到了火葬场附近,他顺着之前的路爬进了火葬场中。这次他算是轻车熟路了,他躲过了老魏头,悄悄潜入了冷藏室中。走到了冷藏柜前,他拉开了这一屉,露出了朱亮的尸体来。他将尸体抱了出来,轻轻放在一旁的铁床上。 尸体被冷藏之后很是僵硬,他站在尸体的旁边,对朱亮说道:“我就说过,你一定是在考验我,我这辈子一定会娶你为妻的,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说着,他拿出了那对戒指来,对戒合在一起是一个心形,分开是两个小月牙,做工精美,代表了爱意。他拿出了较大的那个,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又拿出了相对较小的那个,轻轻的戴在了朱亮的手指头上。 似乎是天意要二人做夫妻,戒指很合适,戴在朱亮的手指头上十分漂亮。 他轻轻的俯下~身子,亲在了朱亮的脸蛋上,很冰,却也很热。 他的心头很热。 结婚后,他又和朱亮聊了一会儿初中时候的故事,又讲了讲自己初中毕业之后在外面打工的情况。聊罢之后,杨志魁将她又抱进了冰柜中。 “明天我来看你。”杨志魁轻轻的亲在了她的额头上,推上了屉子。 直到回来之后,他被袁军一把抓住了。 “可你的衣服呢?” 故事说完,江河指着杨志魁问道。 “我衣服给了朱亮了。”杨志魁说道:“我穿在她身上了。” “你遇到朱亮的时候,朱亮的衣服呢?”江河又问。 “对啊!”杨志魁清醒了过来,还是很机灵:“我第一次把她抱进冷藏柜的时候,她是穿着衣服的!” 第261章 戒指消失 杨志魁一时被伤痛遮心,有些疯疯癫癫,在邵老两巴掌打醒之后,他这才能够和别人正常交流。这个时候的杨志魁才发现,自己忽略了很多细节。他看到朱亮的时候,朱亮是穿着衣服的,可是今天他再去,朱亮却变成了赤~身。 所有人都听了出来,杨志魁将朱亮藏在殡仪馆里,本就是无人知道的事情。当江河从犯罪顾问那里得到线索,带着专案组成员赶到之时,朱亮的确是没有穿着衣服的。也就是说,当杨志魁离开之后,有人去过火葬场,并且将朱亮身上的衣服拿走了。 这个人会是谁呢?江河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李二蛋有轻度的恋尸癖,喜欢收集尸体的衣服,很可能还喜欢抚摸亲口勿尸体。他是最熟悉冷藏柜的人。哪一屉被人动过,李二蛋很可能最熟悉。那天晚上,他发现了尸体,并且将尸体的衣服扒走。 可如果是这样,他不会看不到尸体肚子上的大洞。 “她穿着什么衣服?”江河对着杨志魁问道。 杨志魁回答:“她外面穿着一个短袖,上面有个小猫,里面是红色的胸~罩,下面穿着……” “我知道了。”没等杨志魁说完,江河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因为单单看这两件衣服的描述,江河就已经确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想。这件t恤他曾经在李二蛋的床上看到过,只要这件t恤在李二蛋的家里,其余的便更是不必说了。也就是说,那天晚上一点钟左右,杨志魁离开之后,李二蛋来到了火葬场里。 而李二蛋跑路也是两天前的凌晨跑路的,从时间顺序上来看,李二蛋应该是扒衣服在前,跑路在后。第二天九点钟李二蛋还要上班,也就是说那天凌晨二点到九点钟左右,就是李二蛋跑路的时间。 可李二蛋到底去了什么地方,这是个问题。 案子从李二蛋失踪开始,最后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李二蛋这里,线索成了一个闭合的圆圈。众人都明白,李二蛋是这个案子里的关键人物,在没有新的线索出现之前,必须要先抓住这个李二蛋才行了。 江河心中隐隐有推断,但是现在也是凌晨两点多钟,也不好继续调查什么了。 江河提出要重新去火葬场看看,几人这才离开了老王汽修。 临走的时候,杨志魁拉着邵老的手,他涕泪俱下,央求邵老一定要抓到杀人凶手,为朱亮报仇雪恨。 邵老看着杨志魁说道:“即便你不说,这也是我们的职责,放心,凶手跑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