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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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手里握着一个斧头,来找他的又是谁??? 这倒不是余奉编瞎话,在出了那档子事情以后,阮绵绵为了能够和程英在继续愉快的做朋友,私底下还去找了余奉,只是她去的时候,是空手的,总觉得不够正式,就顺手从果园空间里面掏出来了一把斧头,拿在手里,她去的不是时候,余奉不在教室,反而在厕所,她就拎着斧头去了厕所等人,亏得阮绵绵去的那会,学校没啥人了,也没人瞅到,不然这大晚上的拎着斧头去男厕所堵人,实在是有些惊悚。 见余奉这般样子,阮志文狐疑,“我小妹真的很凶吗?” 余奉点了点头,他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拎着斧头去男厕所堵我的!”能不凶吗??你自己和自家的小妹一块生活了这么多年,难道心里没点数??? 余奉敢说,若是一开始就知道阮绵绵这姑娘,外表看的娇软乖巧,实际内里就是朵食人花,他绝对不会有好感的。 阮志文若有所思的盯着余奉的□□,“没给你来一斧子算你走运的了!” 余奉只觉得□□一凉! 妈的!他喜欢娇软乖巧的妹子啊!不是动不动拎着斧头砍人的妹子啊! 这下,余奉是彻底的歇了对阮绵绵的心思,这样一比起来,起码英英还算好的,最起码不会拎着斧头去堵他。 程英在知道乖巧的绵绵提着斧头去找余奉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惊呆了,“绵绵,你别是唬我的吧?” 阮绵绵摇了摇头,“没唬你,为了我俩的纯洁的友谊,我连名声都不要了。”可不是,拎着斧头把余奉堵到男厕所这件事情,阮绵绵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做出来的,反正做完了以后,她自己都惊讶了。 不过却没有后悔,反而有了一丝痛快。 程英被雷的不轻,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阮绵绵的小身板,“你……你可真让人意外!”小小的身板里面,藏着大大的爆发力,“那余奉哥是什么反应??” 阮绵绵撇了撇嘴,“差点被吓的尿裤子!” “英英,这余奉不行啊!你要不要换个人在喜欢???” 刚从校门口出来的余奉,“……”心里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他恼羞成怒,“阮绵绵,你别太过分!”他不就是当初眼瞎,以为是个小白兔,实际是个食人花,认错了吗??? 至于这般到处败坏他的名声??? 阮绵绵扭头,呵了一声,“你没有吓的屁滚尿流吗??”还学校的风云人物,她都怀疑大家的眼睛是不是瞎! 看上了这种货色。 “我!没!有!”余奉咬牙切齿的说道。 阮绵绵不看余奉,反而看向了程英,“要不要我在来示范一遍,让你瞧瞧你喜欢了这么多年的男生到底个啥熊样的??” 程英,“……”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让当初互生好感的两个人,变成了这般杀气腾腾的模样 阮绵绵要是知道程英的想法,一定要淬她一口,什么叫互生好感?能不能用词准确一些,她什么时候对着这骚包的花孔雀有了好感?? 怕不是眼瞎,还心瞎! 作者有话要说: 在火车上码字,滋味酸爽~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我我我我 40瓶;曦夜 32瓶;beth 20瓶;26970357 10瓶;36034406 2瓶;aa医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21章 自从上次阮绵绵拎着斧头去找余奉以后, 余奉就彻底对阮绵绵歇了心思,不仅如此, 阮绵绵还摸准了余奉这人的套路, 这人明显就是外表光鲜阳光, 实际内里也不是啥好货,而且他这人喜欢乖巧可爱单纯的女生,当然不是陈雪那种造作的一眼就能看明白的。 你要说余奉眼瞎吧,他偏偏能识破陈雪的装相,你要说他眼睛好吧?偏偏把阮绵绵当做了一个单纯的小白兔,没成想, 没摸到兔子, 反而差点被兔子给挠了去。 阮绵绵私底下和程英咬耳朵的时候, “你家余奉哥喜欢那种性子乖巧单纯的, 长相可爱甜美的,关键是要表里一致的。” 这是阮绵绵得出来的经验, 不!这不止余奉的喜欢, 是所有直男所喜欢的女生类型, 至于她自己, 也就占了这外貌的便宜, 其实吧!内里蔫坏,只是阮绵绵一直不承认罢了。 阮绵绵每说一个词, 程英脸色就难受了三分,到最后,简直跟霜打的茄子一样, 她举起了自己结实的胳膊,又看了看自己的大粗腿,汪了一声哭了出来,“完了,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不是余奉哥喜欢的!”从脸蛋,到身材,再到性格,没一个是。 她一个都没中。 程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这么倒霉。 阮绵绵看到程英这一副样子,她叹了口气,认真的说道,“英英,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不管你胖矮高瘦,都会喜欢,若是不喜欢……” 不管你变的在像他心目中的那个人,他也不会喜欢,更何况,阮绵绵有一句话没说,爱情最美丽的样子,是因为是你,所以才会喜欢你。 而不是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喜欢。 程英这种想要让自己变美好,这个想法并没错,但是却因为某一个人去改变自己,阮绵绵觉得完全没有必要,程英不知道,她的性格本就阳光,身材高挑,甚至完美,在阮绵绵看来,这简直是她梦寐以求的。 程英的个子高,阮绵绵才一米六的时候,程英就已经一米七二了,还有这一双逆天的大长腿,许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她从小就锻炼身体,那一双大长腿笔直,富有弹性,没有任何的赘肉,在阮绵绵看来,程英的身高就够她羡慕的了。 而且她的性格配上这一副身材,已经是最好的搭配了,一想到程英这一米七二的个子,说起话来细声细气的,还跟着陈雪一样,一跑三不喘,阮绵绵打了一个哆嗦,“英英,你难道想笑不露齿,弱不禁风,胃跟鹌鹑一样,吃点就饱,一跑就喘??” 程英自己那么一想,她的平静的脸色有一丝龟裂,“真可怕!”要是让她像陈雪那样,还不如杀了她。 阮绵绵松了一口气,“你可千万别想不开,放弃了自己本来的性子,要是余奉那货真喜欢你的话,你就算是把天给戳破了他也喜欢,他要是不喜欢的话,你就算是改成林妹妹那种,他还是不会喜欢,要我说,英英你本来就很好,余奉不喜欢,是他眼瞎!” 原本程英是有些失落的,被阮绵绵这一安慰,心情瞬间好了不少,她拍了拍挺俏的胸脯,“我真有你说的那么好??” 阮绵绵,“废话,不然我们能做朋友??” 才从后面走过来的余奉,“……”你们两个人这么夸自己,良心不会痛吗?? 余奉走了过来,还是程英先看到的,虽然说的容易,但是为了得到余奉的喜欢,她下意识的笑了一个比较乖巧的笑容。 余奉惊悚的往后退一步,手一伸挡着,连名带姓的喊道,“程英,你被鬼附身了??” 程英,“……” 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余奉,你要死啊!” 这下,程英也不喊余奉哥了,以前乖乖巧巧的喊余奉哥也没见余奉喜欢他,还不如按照绵绵说的,怎么高兴怎么来,万一不喜欢! 呵呵! 老娘就这样了! 只是心里还是有一丝难过呢!毕竟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 但是在对着阮绵绵那一双鼓励的眼睛时,程英立马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刀阔斧的抬起了腿架在了门口的座椅上,跟个女流.氓一样,“余奉,你来我们班做什么?? ” 程英这副反应,反而让余奉自在了不少,他摸了摸鼻子,“英英,你是我兄弟,这样的你才是最正确的打开方式!”接着,他直入正题,“下个星期,我们学校和青阳县有场篮球比赛,我们人数凑不够,所以想让你去帮个忙!” 这年头会打篮球的人是真不多,按理说,余奉他们到了这种紧张的时候,是没时间搞这种篮球比赛的,但是正是学校的老师们,担心这些学生压力太大。 这才和隔壁县城的高中联动了起来,临时举办一场篮球赛,也算是当学生们放松放松,这样才更好的投入学习里面。 余奉他们班上会打篮球的着实不多,阮志文和阮志武两兄弟算上,加上他自己也才三个人,比赛最少要出五个人,隔壁班只有一个人会,而且还是半吊子。 对于余奉这种一直拿第一的人来说,哪怕是在球场上,他也不允许自己输掉比赛,可是没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所以,余奉这才想到了程英,以前在京城的时候,他们住在一个大院里面,程英就跟男孩子一样,天天跟着他们一块打篮球,爬树掏鸟蛋,去把鞭炮丢到政.委家的小厕所,把粪池里面的粑粑炸的满天飞。 这些,程英可是一个抵得上十个。 也不怪余奉不喜欢程英,实在是两人打小一块长大,小的时候,余奉不懂事,到处坏的时候,程英一准跟在尾巴后面。 程英喜欢自己,余奉也知道,但是他觉得他们两个人不可能在一块,就好比是亲亲的兄弟,扛过抢,嫖过娼,逃过课,爬过墙的这种铁哥们,他实在是下不去手,一想到要是和程英谈恋爱,就好比跟自己的好兄弟谈恋爱一样,余奉就有些恶寒。 程英一听,“哟,余奉啊!你也有今天啊!求到了我跟前了!”想她这么多年,跟孙子一样,跟在余奉的身后,可惜,余奉这网王八犊子看都看不她一眼。 如今,求到她跟前,她一定要把这王八犊子给往死里面整。 向来阳光的余奉,这会也笑不出来了。 若是抛开喜欢的话,他觉得自己会有很大的麻烦。 阮绵绵看着这两人活宝的样子,忍不住捂着嘴笑,“英英,是时候该报仇了!”绵绵特别有成就感,就好像是拯救了一只迷途的羔羊一般。 程英砸吧了下嘴,冷笑,“要我去参加篮球赛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有条件!” 余奉,“你说!”说完,他就后悔了,一揣衣领子,警惕,“我告诉你,要让我以身报答,门都没有!” 程英呸了一声,“老娘才不喜欢你这瘦的跟白斩鸡一样的小身板!” “……”余奉,他确定,以前程英虽然凶残,但是绝对不会这么毒舌,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看了一眼阮绵绵,阮绵绵无辜的瞪着大眼睛,仿佛在说,有种你来啊! 看我不拎着斧头吓死你! 阮绵绵现在把程英拉到了自己这边的阵地,别提有多得意了。 余奉咬着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有什么条件,快说!” 程英转了转眼珠子,她发现当自己跳出那个喜欢余奉的身份以后,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以前,她一直觉得余奉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长的也好,笑起来也好看。 但是脱离了那个身份,她才发现,什么成绩好,长的好,笑起来好看,都掩盖不了他骨子里面的沙雕气质。 呵呵! 什么学校的风云人物,不过是看到斧头会怂,被人提条件了,会捂住小胸口的小软蛋! 虽然这个名称不好听,但是却是一个事实。 程英说,“我现在还没想好,等以后想好了告诉你!”她眼睁睁的瞧着,余奉又再次要抬手捂住自己的小胸口,程英气的牙都要咬碎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贱呢??” “程英,你语气方干净一些!”余奉一脸复杂的说道,“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是别人把他美化了,包括面前的张牙舞爪的女汉子。 其实余奉不是学校里面的风云人物,不过是一个比赛也会紧张,需要外援的普通人。 余奉都离开好久了,程英还沉浸在余奉说的最后一句话里面,阮绵绵抬手在程英面前招了招,“英英?” 程英红着眼眶,有着浓浓的鼻音,“绵绵,你说,我是不是喜欢错人了!”她的余奉哥向是天上的太阳一样阳光,每次看到余奉哥笑起来的时候,程英的心都要炸了。 刚刚那个离开的人,是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余奉哥啊! 阮绵绵牵着程英的手,往外走,边走边说,“怎么会??”她抬手指着已经走到楼下的余奉,“从这个角度去看他,是不是觉得余奉样貌好看,气质也好??尤其是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一个发光体一样!” 阮绵绵没说错,在一群灰扑扑穿着补丁衣服的人里面,余奉穿着崭新的立领棉袄,下面配着一条款式新潮的牛仔裤,在有着一副天生的好样貌,以及优异的学习成绩,这里面每一项,都在为余奉加分。 程英会喜欢余奉并不奇怪,学校里面会有那么多喜欢余奉的人也不奇怪。 若是阮绵绵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想,她也会喜欢这个发光体一样的余奉。 但是,她有着前世的经历,把余奉刨开了看,其实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过他先天的条件和后天的条件比普通人都好一些罢了。 程英重重的点了点头,回忆起来,“我会喜欢余奉哥,就是因为看过他一次篮球比赛,当时,他指尖顶着球,背着阳光向台下露齿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