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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府小少爷的名头在永安城远近闻名,他那么野的人突然说要参加科举,自然很快就传遍大街小巷,江煜也是两日前听说的。 后来又听说了韩靖宇请了卢德申这个人给韩时卿当老师,卢德申他认识,天生一副软心肠,是个清官也是个好老师,这种人最好下手。 只需用些小手段,必定能让卢德申对他生起怜悯之心。 年龄小是他当前最好的伪装,也是最好的优势,不用白不用。 小乞丐那里更简单,给二两银子就能让他们美得找不着北,省心省力。 将胳膊搭在木桶上,江煜缓缓吐出口浊气,望着头顶那结构复杂的褐色屋顶,眉头舒展,惬意地闭上了眼。 韩时卿是甩不掉他的。 活着甩不掉,死了也甩不掉。 第22章 谎话连篇 江煜换上一身干净爽利的衣服,又将半长的头发用布带扎成简单的马尾,推开房门,由下人引着去到先生讲课的书房。 毕竟前世和韩时卿在这里生活了八年,镇北将军府的格局他早就了熟于心,如今沿着回廊一路向东,进入花园,穿过花园入眼的是那个种有大槐树的书房,而再穿过书房的拱门便是韩时卿住的地方,一个坐北朝南的小院。 小院子里有用栅栏圈起来的花圃,里面都是韩时卿自己种的花花草草,泥土底下埋着一具鸳鸯眼大白猫的尸体。 韩时卿是个极重感情的人。 那只大白猫是他五岁的时候在街上屠夫肉铺的旁边捡来的,叫下人洗干净了之后喜欢得不得了,自己吃什么都想喂给大白猫,睡觉的时候也不叫奶娘和丫头陪着了,就抱着大白猫睡觉。 大白猫特别喜欢去花园扒拉那些花花草草,扑扑蝴蝶蜜蜂,所以它死了之后,韩时卿就让韩山给他找来花草种子,特意在自己的小院里捣鼓出了一个小花圃,亲自动手给大白猫种了这些植物。 这些都是前世他与韩时卿闲聊的时候问出来的。 就像给江煜亲手织的那条薄毯一样,韩时卿对待喜欢的人或物,是真的会掏心掏肺地好,即使性子再野,他也会为那些人改变自己。 这样至情至性的人,没有人会不喜欢。 江煜也是一样。 他承认自己一开始是带着目的接近的韩时卿,但八年相处下去,他被韩时卿感动了不是一次两次,在彻底了解这个人之后,他便当真舍不得了。 镇北将军府上下,他只要韩时卿。 他人生死与自己无关,他只要韩时卿活着。 可他忽略了一点。 这样至情至性的人,最难忍受的就是被欺骗和背叛。 韩时卿有多重视家人,就有多憎恨江煜,他当初有多信任江煜,在得知真相之后就有多厌恶自己。 而这一点恰恰是江煜到现在都不能明白的。 因为他自幼就没有被任何人疼爱过,生存在冷冰冰的皇宫里,家人对他的态度比外人对他还恶劣。 再加上他母亲给他灌输的争权夺位思想深种于脑海,又在临死前给他真真切切地上了一课。 那个女人对皇位的执念和对死亡的不甘早就透过那双眼睛深深烙印在了江煜的心里,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令小江煜无法入睡的噩梦。 所以前世的时候,直到死他都觉得自己没有错。 他认为韩时卿若是真心喜欢自己,将自己当成家人,他就应当原谅自己。 只在乎他一个,难道不好吗? 江煜是这样想的。 雨势渐弱,打在伞上发出“滴答滴答”细碎的声响。 “到了,你进去吧。”下人把江煜带到书房门口,神色古怪地看着眼前露出沉思表情的小小少年,总觉得他的气质与当前的年龄完全不符,但那张脸又确实稚嫩,透着股怪异感。 “知道了。”江煜眨眼间恢复纯真的目光,对身旁的人歪头笑了笑,笑容有些生涩,却也真挚,“谢谢漂亮姐姐带路。” 那姑娘愣了下,被江煜的变脸震惊,一时间还以为之前江煜的表情都是她的错觉。 “不、不用谢。” 江煜垂头轻笑,兀自敲了两下门,听到屋中传来卢德申的声音,恭敬地回了声,便推门进去,端端正正地对卢德申行了个礼。 “大人,小人虽然没做过书童,但会努力学习,您若是现在有用得上小人的地方,尽管吩咐便是。” 少年着一件褐色连身短袍,外披靛蓝短袖交叉襟上衣,腰系同色系腰带,长裤塞进小黑靴子里,头扎高马尾,面上虽有伤口,五官却清秀干净,整个人显得十分利落,比之方才在雨里的狼狈模样可要好看多了。 韩时卿微愣,脸色白了白。 在前世,韩时卿是看着江煜长大的,见证着他从一根小烂葱长成挺拔俊俏的少年郎,再变成一个六亲不认的狗男人,这段过程俩人共同经历的种种喜怒哀乐,哪是那么好忘得?如今看着这样的江煜,不禁让韩时卿的心肝脾胃肾都跟着揪的难受。 都让他滚了,结果这混蛋竟然滚了一圈,又他娘的滚回来了,当真有病。 “哼。”韩时卿冷笑,用书卷遮住下半张脸,小声嘀咕,“这小人倒是叫的顺溜,毕竟本来就是个‘小人’…” “在我面前不用自称小人,只需称呼‘我’便好了。”卢德申越看江煜,越觉得顺眼,便说道:“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大人,只是个普通的教书先生,你与时卿一起喊我先生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