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么毒的蛇,居然和花婉月相处得那么融洽。那这竹篮里的其他蛇若是都和她处在一起,谁还敢去接近她,欺负她? 怪不得花天佑一点也不担心她一个人来到这南陵皇宫,也不分配给她任何一个亲信随从。只要有了这些蛇,谁想要对她不利,都不过是自找死路。 想罢,风千雪提着那竹篮,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西厢。待她返回房间的时候,她将那竹篮盖子一开,手中顿时凝集内力,只一往竹篮内猛一推掌。瞬间,所有剩下的青蛇都像炸开了花,那竹篮内,再无一条完整的蛇。 这蛇,不能留。 花婉月左手的镯子猛的闪出一道暗光,刺痛了她的手腕。她抬起镯子,仔细的打量。只觉那淡淡的琥珀色,像是忽然变得浑浊,有一丝淡淡的血红从半透明的底层浮了上来,却又很快消失不见。 这是不好的征兆! 就像是,有人破坏了她放在迦兰国内,和这镯子一起饲养的那些生物! 这是怎么回事? 她又低头看了看那已安静在她枕上盘旋的蛇,并没发现它有一丝异样。 奇怪…… 难道是哥哥把她养的蛇全都砸了,而唯有这条蛇跑了出来?它是来向自己求救? 瞬间,她眸中又现出悲哀。 是啊,如今,所有人都抛弃她了。父王和哥哥将她远嫁,就连宇文飞也离开了她。她此刻在这,已是真真正正的人质…… 这真是,作为一个公主的悲哀…… 她不想再去留恋曾经的一切,干脆连那手镯也一起拔掉,从今往后不再佩戴,反正,她也用不着它了。 地宫,石室内。 风千雪每到睡前都会来给南炎睿施针,然后顺便同他说一说话。 他依然睡得安静,俊美的轮廓仿佛被时间冻住,让她甚至产生错觉,以为只要长期睡在这里,永远都不会变老。 不过,今天她多拿了一些东西下来,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其中有几张,是白天卫凌风在书房里练下的字。 “卫大哥果然是很勤奋好学,就连字迹,也和你的慢慢像了。而我如今亦是给他换用了另一种方法染发,我想在这月十五的时候,那色剂应该是比较稳固的粘在他的发上,即使水洗或雨淋,都不会再那么容易脱色了。”她一边说着,一边调试笔墨。 “告诉你个很意外的消息,秀女进宫已经定在这月十五,而你的父皇,居然让我准备一支舞曲在那晚献上。可我不会跳舞,还好,义娘对这些还算精通。所以,从明天开始,我要在她的指导下,勤奋练舞了。唉……如果你在那晚之前能醒来就好了,这样说不定还能看到我在上面跳舞。不过……你不醒也罢,那晚太子要挑选第一个侍寝的秀女。如果太子没有挑中,就会有其他的方法来帮你挑选。反正无论怎样,都会让太子你,抱得美人归的!” 她每一想到,心中还是有些不适。虽说如今太子是卫凌风假扮,可万一没有他呢? 她不知他心中是否有计划abcd,她只是不高兴他瞒了她太多事。于是,她决定今晚要好好惩罚他一下。 研好了墨,她提起笔,半身倾在他面前,对着他那完美无一丝缺陷的脸,微微弯了双眼。 “这墨汁是我用黑大豆调的,和给卫大哥染发的原料一模一样,所以你就放心好了,完全无毒的。”她先向他解释,再将笔头沾上墨汁。提笔就要落下,她又多说了一句:“这黑大豆还有壮阳补肾的功效,你在这寒冰水晶棺材中躺那么久,该是时候给你补一补了!所以,今晚就不打算帮你洗脸了……” 话音刚落,她已然用笔,在他脸上画了开来。 先画个乌龟吧,让乌龟爬上他的左边脸。再画只甲鱼,长得好像也和乌龟差不多,爬在他的右边脸上。再然后画只猪,霸占在他的额头。还有他的鼻子,她再蘸了蘸墨汁把他鼻头点黑,顺便连眼眶四周也涂黑了,还在他的两颊处各画三根胡须。 好不容易把他的俊脸全部弄花,她非常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笔下的杰作。 再来! 她又蘸了蘸墨汁,这一次,目标是他光着的膀子。 这一次,她开始画植物了。先画两朵向日葵,在他的胸前绚丽的绽放。然后,她在他肚脐眼的地方,画了一根向上生长的藤蔓,藤蔓上,还挂着许多小花。肚皮下沿,再稀稀散散的画上小草。画完了植物,她又继续画动物。一群一群的蝴蝶和蜜蜂,将他上身的空白处全部填满,包括他两条结实的手臂,也已毫无一丝空地。 许是她低头画得太过仔细,完全没注意,那被画的人,此刻已是隐痒难忍,眉眼微微睁开了些。 可他还无法动,只是他的意识一直都是清醒的。所以,他能听到她讲的所有的话。 然而她似乎还不满足在他身上捣鼓的涂鸦,可放眼望去,真真是不知还有什么地方能再填上一笔了。 “拈花惹草、招蜂引蝶……”她低低的喃了一句,刚要收笔,忽然灵光一闪。 她只在他前面画,那她也可以在他后面画呀! 于是,她将毛笔暂时放下,手中稍稍凝聚内力,好不容易,才将他的身子翻了过来。 好沉啊! 虽然她已经给自己节省了许多力气,但要给他翻身,她还是吃了些苦头。 终于,后半边干净的背脊在她面前展露了出来。他将他的头向旁侧一歪,又重新提起笔,在他的背上画画。 “拈花惹草、招蜂引蝶……” 她反复的将这八个字喃了几遍,继续在他后背胡乱涂鸦。 不过这次,她又有了新的花样。 既然他今后会有那么多秀女,那她就不妨提前给他享受福利。于是,她开始画一幅又一幅的美女图。有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躺着的,站着的,坐着的…… 也因此,她手中的毛笔,几乎是一刻不停的在他身上唰唰唰的来回划动。所过之处,无一不痒。他却只能忍着,因为他如今不但无法自由移动,还无法发出声音。早在他躺下等待复原的时候,他就自己封住了剩余的内力,甚至自解心经脉路,让他整个软骨一般,全身毫无缚鸡之力。但也唯有这样,才能更快的让那水晶棺材释放的能量,自主的吸入他的体内,达到事半功倍的疗效。 这方法是快速的,却也是危险的。 如果他身边来的不是风千雪,而是他的敌人,那他很有可能在毫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对方一击毙命。 只是,如今这女人,真真是来折磨他的啊! 不但把他引以为傲的俊脸弄得一塌糊涂,还在他身上不留缝隙的乱涂乱画,而且那软毛弄得他全身奇痒无比,可他又没办法笑出声来,他真痛苦…… 风千雪终于又画完了,再度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作品。其实,如果还能把他下半部分一起脱光一起画了,那才叫真真正正的人体彩绘。 脱,还是不脱? 好像不太好吧?看后面还行,可是看前面的话…… 她的脸不禁红了,虽然身为医者,早就习惯了看到人的身体,但是这对象不太一样啊。 她终于忍住了没把他扒光的冲动,收起笔墨,似乎是打算要上去了。 “对了,有一件事我忘了和你讲。那迦兰太子推荐自己的妹妹花婉月嫁进来,是真的有问题。花婉月自己养了很多青蛇,而花天佑,正打算用那些青蛇做消息传递的工具。只不过,花天佑不知道当时的花婉月是我假扮的,那些青蛇便错误的交到了我的手上,而我也在今天将它们全部杀了,但还是有一只蛇留在了她的手中。” 她一边说着自己的看法,一边说着自己后面的计划,也不知是不是这地宫的环境太过安静,还是这石室的空气太过舒适,亦或是,受了那水晶棺材散发的能量而影响。她说着说着,居然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南炎睿此时双眼微瞪,很想叫她醒来,先将他身子扳过来再说。否则他的脖子就这样一直歪着,难保以后会落下什么歪脖子的病根啊! 可她怎么就睡着了呢? 真是可恶的女人,看他好了以后,怎么来收拾她…… 翌日清晨,准时的生物钟终于叫醒了趴在水晶棺材旁,整整睡了一夜的风千雪。 她只一睁眼,即刻坐起。 南炎睿一直保持俯卧的姿势,脖子歪了亦是整整一夜,早就对她放弃希望。而当她动起来时,他也即刻醒了,只是,他并没有对她睁开双眼,依然假装继续昏睡,等待她接下来会对他做的动作。 风千雪没想到自己居然也能在地宫睡着,赶紧理了理衣服起身,再低头看了看俯躺在棺内的南炎睿。 完了,他以这样的姿势睡了那么长时间,压心压肺,脖子还极不舒适,可是要落下病根的啊!于是,她赶紧将他的身子摆正回来。 终于如释重负的南炎睿,总算是松了口气,眼皮和面肌都微微的动了一下,像是想将紧压的皮肉舒张开来。 然他的脸因为被她画得太花,她只一看就忍不住笑,于是没发觉他此刻的面上竟是动了。好在他也没有动得太多,不一会儿就又恢复了平静的状态。 她笑够了,终于拿起东西往来时的路回去。走了几步,似乎又有些犹豫。她究竟该不该帮他洗脸呢?想一想,还是算了。反正那墨汁又没有毒,在他脸上沾得久了,顶多会留下印子。 于是,她又加快了脚步走了出去。 南炎睿恨啊恨,她居然真敢就这么走了?看吧,等他身体完全恢复,必定不会放过她的!既然她那么好心的给他涂以黑豆壮阳,那他自是要让她知道他用后是否见效了。 等着吧…… 他默默咬唇。 这日下午,夜洛尘很守信的在殿外候她。那毛色华丽的金刚鹦鹉,果然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杜芸青一看就非常喜欢,讨价还价的想要和他买下,可他却淡淡摇头,目光却注视着换了男装走出来的风千雪。 她仍是一身的素白,头顶竖了个简单的男子发髻,面上的妆容已全部卸下,唯留一张清丽且不施脂粉的五官。她亦是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中的金刚鹦鹉,目光蓦地一亮,赶紧从他手中接了过来。 “它叫什么名字?会说什么话?”她边看鹦鹉,边问他。 “瓜哥,瓜哥。” 可回答她的,却是那低哑如乌鸦一般的声音。 风千雪更是欣喜,直直的瞪着它,又问:“你叫瓜哥?你是公的?” “公的,公的。” 这下,所有人都笑了。这鹦鹉竟聪明到会回答人的问题。 “师兄,究竟是谁送你这么有趣的宠物的?”风千雪实在忍不住好奇,这么可爱的鹦鹉,谁舍得送? 然而这次,夜洛尘却没怎么正面回答,“不过是一个友人罢了,她父亲和我交情不错,见最近兴这鸟宠,也便托人给我从别国带回了一只。” 他说的是“她”,而不是“他”,可没有人能听得出来。 风千雪也只点了点头,边提着装鹦鹉的笼子,边继续和它对话,往殿外的方向直直走去。夜洛尘亦是跟在她的身后,一步一随,尽显呵护。 可杜芸青看着就越来越不舒服了,没想这睿小子的情敌可真是厉害,都明目张胆的到这永和殿来找人了,而那妞居然也买账。她这应该是去插手呢?还是放任不管? 忽的,她将目光瞄向一直坐在旁边,却没吭过一声的卫凌风。“咳咳”的提醒了下,可他却还在悠闲的喝着新泡的茶。 “还坐着干什么?自己的女人都和别的男人跑了。” 卫凌风瞪了她一眼,“是他女人,不是我女人。关我什么事?” “可你现在不就是他吗?去去,你也去参加那个赏鸟大会,以什么身份都得,多盯着他们点。”说罢,她已经从座位上将他拉起。 卫凌风半推半就,对她实在招架不住,也只好无奈的回房换衣。 这赏鸟大会,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他如今一介商贩,从来只对钱感兴趣,对鸟什么的,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题外话------ 终于让男主做一次受了,人体黑白彩绘,哈哈~ 推荐一个很努力的新人的文, 嘉霓的《蚀骨婚宠》。 在滨城,他是高高在上有钱更有权的男人。 在滨城,她是低贱无比无钱更无根基的女人。 可 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两个相聚八百万台阶的一男一女。 却天雷勾动了地火一般的,焦灼的纠缠了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