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心动的契机
相亲这事,她显然不是第一次,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多看成不了。因此一开始就没奔着男女关系去,反正是唐清儿介绍来的,就只当是多个朋友罢了。 这样想着,没有交往配对的压力,相处起来自然放松很多。 上官于行回过神来,咽了口搅得稀碎的咖啡掩饰慌张。 “我,我是辩论赛辩手。” “这我知道。” 秦意欢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两个人对视一阵,她以为上官于行跳过了自己的问题,已经进入了下一个环节。 自报家门的内容涵盖很广,他们至少得从职业、年龄聊到兴趣爱好吧。 “噢,我是设计师。” “本质上一样的,都是靠脑子和口才吃饭。” 不管何时何地,人们提起相声来,还都只说是语言的艺术。很少会有人觉得,相声演员是在靠脑子吃饭。 上官于行突然想起王浩宇女朋友唐清儿形容她的话,真是个“顶顶有趣的人”。 “我是辩论赛辩手。” “就跟王浩宇一样。” 他大概解释了一下他们辩论队的情况,秦意欢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捂脸讪笑。然后迅速脱离不好意思的状态,开始冲他挑起来大拇指。 “我说角儿啊,没看出来你这么厉害呢啊,真大牌!” 这一句话就听出口音来,她应当是南方人。儿化音咬得不准,听起来很别扭,但胜在声音好听,莫名还有些可爱。 乔雅茹也这么叫过他,我的角儿。 还以为会很久听不到这个称呼了。 一回神对上秦意欢带着疑问的眼睛,发现她眼角有颗小小的痣,离得远了倒看不出。 他下意识避开她的眼神,低头又喝了一口咖啡。 “我以后是要成为最佳辩手的人,我要让我的名字变得世人皆知。” 十六岁风陵渡口初相遇,郭襄一见杨过误终身。秦意欢在心里默念上官于行的名字时,并没想到自己会和这个人扯上纠缠不清关系。 就是一个话不多的黑小子罢了。 这是秦意欢和上官于行第一次见面时,对他所有的印象和评价。 “我请你做我的妻子,我生命中的伴侣,和我唯一的爱人。” 不同于平常日常生活的乖张,王浩宇显得很紧张,握着话筒的手不停地张开又收紧。 “我将珍惜我们的情谊。爱你,不论是现在,将来,还是永远。 “我会信任你,尊敬你,我将和你一起欢笑,一起哭泣。” “我会忠诚的爱着你,无论未来是好的还是坏的,是艰难的还是安乐的,我都会陪你一起度过。” 他牵起唐清儿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他望向她的眼,眼前的人即是彼此的世界。 “无论准备迎接什么样的生活,我都会一直守护在这里。就像我伸出手让你紧握住一样,我会将我的生命交付于你。” 王浩宇难得有这么正经又严肃的时候,让人恍惚觉得是话筒出了问题,不然他怎么可能会有这样温柔的嗓音,肯说这些肉麻的情话。 有人说新人结婚时,不应该按着圣经说什么“不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至死陪伴”的话,而应该把手放在《进化心理学》和《自私的基因》这两本书上宣誓—— 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但是秦意欢觉得,当你站在数百人欢呼祝福的场地,看着白纱垂地、鲜花拥簇的新人,听着周遭不绝于耳的欢笑声时,你就是会愿意相信,那些携手走过红毯的夫妇,他们一字一句都是发自肺腑的。 他们真想要共度余生,也真愿意包容彼此的缺点,他们会维持婚姻的幸福,也能保持爱情的永恒。 不管旁观过多少分分合合的恋情,或者经历过几次无疾而终的关系,当然还是会心存期待。 希望有一个人,无论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他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实,直到生命的尽头。 年轻人幻想爱情,这是和四季轮转一样正常的自然规律。 上官于行看着台上在亲友见证下结为夫妻的两个人,莫名被勾起了情伤。 他和乔雅茹明明也差点就走到这一步了,金玉满堂,鸳鸯成双。 他曾认认真真想过的,何时是适当的时机,要更正式的求一次婚,将来在什么样的地方举行婚礼,邀请哪些人来赴宴。 上官于行的未来里,一直都有乔雅茹。她站在教堂的时候,也许会比唐清儿更美,是他独一无二多新娘。 他算好了所有,只是没算到自己这一腔痴梦付黄粱。 “你稍微控制一下吧,看着像要抢亲。” 秦意欢在旁边注意到他情绪的变换。虽然不知道出于什么愿意,但这个日子里,盯着人家新娘看得泪眼婆娑的,终归不大对劲。 轻轻拽了拽他提醒道,笔直的西装在肘间出现褶皱。 上官于行回过神来,低头敛去悲容,按照流程把戒指递出去,注视着一对新人甜蜜拥吻。 两个人手挽着手,比肩而立,倒也有几分登对。 但其实在这之前,秦意欢和上官于行的关系,只停留在朋友圈的点赞之交。 之前虽然见过一面,却也再没有什么后续发展。双方都忙着工作,感情的事情会被自动向后排序。 秦意欢做导游,有固定的路线,上官于行来问过两次,却一直没有跟团。 对于这种只问价不下单的行为,秦意欢见得多了,倒也不会激起反感,只是潜意识里对他的印象在黑和寡言意外,难免又添上一个“抠”。 但放在总体上来说,她仍觉得这个人还不错,至少不排斥。因此唐清儿继续为两人牵线,鼓动进一步发展的时候,秦意欢并没拒绝。 唐清儿和同学合资开餐厅,生意做的很红火。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做老板娘的人,当然是脑子灵会说话,因此交友广泛也并不奇怪。 和秦意欢也不能算至交老友,但胜在志趣相投,算是相逢恨晚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