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页
书迷正在阅读:当替身后男主他又甜又软、与起点男主的火葬场式恋爱、穿成反派后我成了万人迷[快穿]、穿成反派的前男友[穿书]、穿成炮灰经纪人、日月与卿、被抱错炮灰的沙雕追夫路、穿成炮灰的我误拿万人迷剧本、重生首辅小娇妻、我嗑自己的cp上头了[娱乐圈]
大王子端着茶没动,静静的听着。也没有提醒她关于鞑子的这种很不好听的叫法。 金柳好似得意忘形一般,“我娘那是他们连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打下江山不难,难的是治理那一片江山。要想治理好它,只一味的威严还不行。要好好的读一读圣人的书,汉人皇家至少面上都是说按照圣人的要求去治理天下呢,更何况是鞑子?那圣人之言刻在骨头里那不现实,要真刻在骨头里,也就做不了帝王了。我娘说,至少面上得叫人知道,你跟他们是一样的。你们说一样的话,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读一样的书,也一样的遵从忠孝节义……”说着,她就自得一笑:“再说点一点您不知道的!祖父他老人家是帝师,您知道大周的皇帝要学什么吗?至少周边各国的话,最基本的那些陛下都会说……学各国的史书,要像学汉人的史书一般……” 大皇子攥着杯子的手紧了,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说,别人从来没有放弃了解北国。 这意味这什么,意味着灭掉大周并不像是北国朝廷上那些大人们说的那么轻松,好似积攒了国力,想灭就能灭掉。它其实是讲机缘的。如今大周朝堂不稳,又起天灾,正是最好的时机。错过了这个时机,那便是……十年二十年乃至三五十年之后,都未必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心里本在模棱两可的决定,似乎在一瞬间有了偏向。 想起大周的疆土以及人物,他前所未有的向往起来。那肥美的土地,还有……在金柳嘴里见识非同一般的女人,他都想见识见识。 吃也吃饱了,喝了喝好了,他起身,“今儿对我说过的话,再不可提。没有什么亲使,那些你全然不知道……就是遇到了土匪被人贩子带来的女人,可明白?” 明白! 金柳也跟着起身,知道他要走,给他拿衣裳,“谢谢殿下回护。” 大王子拍了拍她,转身出去,走到帐篷门口的时候,他停下脚步,回头问了一句:“你说,若是有一天,本王打下那万里江山……汉人会服吗?” 金柳一愣,继而脸色白了,“……汉人不会服?” “那本王要是杀人呢?”他追问了一句。 “杀了一个还有一百个,您砍不过来的。”金柳垂下眼睑,“不是每个人都如同我这般,浑身上下只有软骨头。” 大王子露出几分沉思之色来,然后严肃着一张脸走了。 到了大殿里,李奴儿已经在等着了,“您该杀了她的。她留在身边是祸害!” 大王子摇摇头,“留着她,我有用处的。放心,一个女人而已,本王还把握的住。”说着,他面色阴沉起来,“奴儿,本王当你是自己人。你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有人要杀我!”李奴儿知道这位已经派人去打探了,他便实话实说,“京城里来的杀手,不知道哪里惹来的?金家吗?我不愿意相信,可除了金家,我跟别人也没有交集呀!”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大王子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李奴儿不曾回避,“因为我想娶金家的姑娘,我喜欢她,我发誓要娶她为妻!金家高贵,我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下贱之人……呵呵!我只相信成王败寇!我来……是因为我这张脸在大周活不下去……我来到北国,不去谋生而来到殿下身边……那是因为我知道,殿下想要那花花江山……殿下!您若是有了谋划,臣甘为前锋。别的臣都不要,臣只要在踏入京都之后,将金家的姑娘赐予我为妻便可。我要让人看看,我李奴儿是不是说到便能做到的汉子!欺我者,我必还之;杀我者,我必杀之。” 大王子盯着他的眼睛,“你确定……你有勇气面对金家人。你如今一身的本事,可都是从金家人那里学来的。” “有何不敢?”李奴儿带着几分傲然,“汉人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被徒弟胜过,这不是羞辱,而是对金家的认可。” 大王子缓缓的点头,“你先下去吧。等我考虑好了……我会叫你的。” 却没想到,这一等,就足足等了十天。 十天,足够去银州,去打听很多很多的消息了。 李弩不害怕,两人说的都是不怕打探的实话。 大王子细细的听了一遍,竟是从里面找不出破绽。就连金柳说的那个杀人的地方,他都派人找了,那里有被狼吃剩下的尸首……没有那位汉人使者的,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但至少可印证金柳说的也是真的。连杀了北国的将领这样要命的事都说了,还需要隐瞒什么。 况且,他不曾教她接触秘密,也不曾在她身上察觉到打探什么消息的契机。因此,他心里是有六七分信两人说的话的。 亲信就道:“女人留着倒是无碍,只是这李奴儿,要想用,还得再小心才是。” 大王子轻笑一声,“那就再试探一翻。若是可以……此人倒是能当前锋用。这件事你不用管,下去准备吧。汉人重过年……时间就订在除夕日……不成功便成仁,没有退路了。” 朝廷没有给那么多的粮草,要么前进,立下不世功勋。要么后退,兴师动众,十万大军,耗费巨大,却无功而返。那些弟弟会咬着他,叫他此生都无翻盘的机会的。 所以,北国许是还有机会,但是……他则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