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他将生蚝放进车斗里,于冰又嚷嚷起来:“阿伯,我要吃蚝仔!”于路没搭理他,开着车回家去了。 回到家,车上的东西也没怎么卸下,只提了生蚝下来,他还要赶在十一点之前把蚝肉都取出来,这样才能赶得及摆摊子。 那个男人下了车,打量了一下于路的家,这是一所四间屋的砖头平房,外墙被海风和海水的潮气侵蚀得发黑,红漆木门也剥落得难辨颜色了,房子很有些年头了。家里除了他们三个,好像就没有别人了。 于路将水倒进盆里,看着站在院子里的男人:“你随便坐吧。我还有事要忙,下午才能陪你去派出所。” 说完就去清洗生蚝,拿上开蚝的工具,开始忙活起来。男人看了一圈,然后走到于路身边,看他娴熟无比地撬开生蚝的壳,将白嫩肥腴的蚝肉拨到一个盆里,连蚝里的汤汁也完全不浪费。市场上有现成的蚝肉卖,于路不买蚝肉,一个是因为那包含了人工费,贵,其次是怕不够新鲜。 男人看了一会儿,说:“还有刀吗?” 于路本来全神贯注地做着手上的事,乍一听见这话,刀子都偏了一下,没插中地方,他停下来,抬头看着他:“你会开蚝仔?” “试试。”男人朝他伸出手。 于路将手里的刀给他,然后又给了他一只手套,那人左手套上手套,按着生蚝,右手将开蚝刀准确无误地插进蚝壳之间的缝隙中,刀子灵活地转了一个圈,将蚝壳就揭下来了,露出一个完美无瑕的蚝肉。这一气呵成的动作,一看就知道是个熟手。 于路点了一下头:“不错,你帮我吧,我另外找把刀来。” 于冰从屋里跑出来,凑到于路身边:“阿伯,我要吃蚝仔!” 于路瞪他:“你那天偷吃生蚝仔吃得拉肚子,花了我那么多钱,你忘了?” “我今天不拉肚子了,就吃一个,好不好嘛?阿伯,求你了,让我吃一个吧。” 于路板着脸,不搭理他。于冰继续扭股儿糖般在于路身上撒娇:“阿伯,就一个,只一个。” 于路被缠得不行,瞪圆了眼睛瞪他:“不听话就给我滚蛋,再闹就送你到你爸那儿去。” 于冰果然安静了,不再闹腾:“那我要吃蚝烙。” “乖,中午给你吃蚝烙,不能吃生的。一边玩去,别来捣蛋。” 于冰踢踢踏踏着走了,于路又在后边嘱咐:“不要去水边。”于冰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于路低着头继续开蚝取肉,对面那个男人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滞涩,速度不比经常做惯这事的于路慢。于路便暗暗有点跟对方较上劲了,你一个我一个,比着取蚝肉。 不知不觉就开了一半有多,于路赶紧停了下来:“行了,不用开了,够了。”这东西要新鲜才好,晚上要用的下午再开,平时他一个人做,时间自然要得久,今天两个人做,时间节约了一半还有多。于路看一下,刚刚十点,时间相当充裕,还可以在家做饭吃。 男人停了下来,将东西放下,手套摘下来。于路说:“谢谢啊,没想到你也会做这个。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男人皱起眉头,半天吐出两个字:“忘了。” 得,于路彻底死心了,真是除了吃饭,别的都忘了。“我去做饭,要下午忙完了才能送你去派出所。”说完就朝厨房走去,又想起什么来,站住了,“兄弟,你要洗个澡不?我给你找两件换洗衣裳。” 对方愣了一下,点了下头:“谢谢。” 于路是做餐饮的,虽然是个小贩,但也还是很注重卫生的,这是餐饮业的基本。他想着中午去卖蚝烙的话,这人肯定也是要跟着自己一起过去的,总不能把个陌生人放自己家里头。这要过去了,他一身脏兮兮的,在自己摊子边转悠,让他的客人看了多倒胃口。 那男人比于路能高一点,估摸着1米8左右,跟小弟于南的身高接近,只是要壮一点,于路便给对方拿了一套于南的旧衣服:“澡堂子在那儿,太阳能的热水器,放开就有热水。” 对方接过他的衣服:“谢谢。” 于路去做饭了,平时他一个人取蚝肉,要忙到快十一点才能完,然后得马上就收拾东西出摊去了,午饭都是一边做生意一边抽空做的,饿了就吃点蚝烙先顶会儿,通常要到下午一两点才能吃得上午饭,于冰这孩子也跟着他养成了那个点吃午饭的习惯。 于路打开冰箱,将蚝肉放进去保鲜,虽然已经是十一月份了,但是南边还跟夏天一样,气温太高了,稍不注意,东西就放坏掉了。 于路将冰箱里冻得跟棍子似的秋刀鱼拿出来处理,准备做一道干煎秋刀鱼。秋刀鱼稀烂便宜,三四块钱一斤,味道微苦,肉比较粗,不过处理好了依旧很好吃。于冰就喜欢他做的干煎秋刀鱼,有秋刀鱼的时候,小家伙吃饭从不拖拖拉拉,总是将饭吃得干干净净的。 虽然他们住在海边,海产品极其丰富,价格也便宜,当然只是相对的,他们只吃得起一些便宜的鱼虾,因为于路太穷了,还背负着一大笔债务。 正忙着,有人在外边拖着长音喊:“于老板——于老板——”嗓门又粗又沙哑,就跟用磨砂纸磨出来的一样,极具有辨识性。 那声音无异于炸雷,使得于路的心猛地一跳,正在划鱼肚的刀子蹭到了手指头上,顿时鲜血直流,于路赶紧将手放在水龙头下冲洗,过了好一阵子,才慢吞吞地从厨房里出来。他看着门外那三个面色不善的男人,努力堆上笑容:“黄哥,你亲自过来了啊,我这几天有事忙,打算过两天就给你送过去的。” 姓黄的家伙就是刚才的大嗓门,年纪差不多三四十岁,此人咬着一根烟,呲着黑黄的牙齿:“于老板,你这就不地道了,前两天就到期了,你还要过两天才来,都照你这样,我们还要不要吃饭?钱都准备好了吧?” 于路赶紧掏了烟过来敬烟,又赔笑脸:“又让黄哥亲自跑来要账,实在太辛苦你了。是这样的,黄哥,钱我本来已经准备好了,正要给你送去,结果前两天我侄儿得了肠胃炎,花了好几百块,又耽误了点生意,所以这不凑巧,钱又短了点,我也就不好意思去找你,想等过两天钱够了,再给你送去。” 姓黄的眼睛一鼓,白多黑少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姓于的,你什么意思,没钱还是吧?” 于路垂着头深吸了口气,继续装孙子:“当然要还,只是这个月没法按照预定的数目给,下个月给补上行不行?我知道黄哥是个好人,一定能通融的。” 姓黄的比于路个子矮,但是却喜欢用鼻孔眼瞅他,此刻仰着脑袋说:“差多少?” 于路小心翼翼地说:“也没多少,一千。” 姓黄的一巴掌拍在于路脑袋上:“你他妈少了一千块,你也敢说没多少,你一个月要还我们多少钱?” 于路咬紧牙关,垂着眼帘:“三千。” 姓黄的啐了一口浓痰:“你他妈还知道是三千啊?我们老板借十万给你弟,还是给的他最低的利息,每天就收些鸡毛蒜皮的利息,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没有钱还,就去卖肾!” 于路很想甩他一句:操你妈的三分的月息还是最低的利息!谁借的钱让谁去还! 但是他不敢。借钱是他大弟于林,那个混账东西背着自己借了高利贷去搞传销,亏得一塌糊涂,病急乱投医,又跑去制毒,现在进了号子,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出来,惹的一堆麻烦全都摊到了他这个大哥身上,他不仅要帮他还债,还要帮他养孩子。于路觉得,他上辈子肯定杀了于林全家,这辈子才要替他做牛做马。 这姓黄的也是个帮人跑腿的马仔,却是个凶残无比的家伙,他曾经抓到过于冰,说父债子偿,如果他不愿意还钱,就用于冰的两只手来还,砍下他的手掌,这账就算了了。于路知道这些家伙说得出做得到,他曾亲眼看见村里的赌鬼王贵利因为欠了一万块钱的高利贷没及时还上,被砍了一个手指头,就算这样,王贵利还是把本金给还上了,手指头只是利息而已。 这就是群黑社会,而且还没有人能动得了他们,但凡能放得起高利贷的人,谁没有点权钱关系,根本不是于路这等蝼蚁能够撼动得了的,所以只能生生地背下这笔债,每个月都在为这帮蝗虫们打拼。 于路看着姓黄的那恶心人的嘴脸,确实很想揍他,他继续面上强做镇定地笑着说:“黄哥,那一千块钱,你也算利息好了,下月我一定还给你。” 姓黄的呸一下将嘴里的烟给吐掉了:“操你妈逼,三分的息,你他妈一千块钱能有多少利息?没有钱,想办法去弄!今天拿不到钱,我就把你侄儿带去抵押几天。” 于路脸色顿时有点难看:“黄哥,你别开玩笑,我又不是不还你钱,这谁都有个难处,难道就不能通融一下吗?” 姓黄的冷哼道:“你说你有几次按时来还过钱,哪次不要拖上几天,你他妈就是欠教训!老子也是帮人打工,人人都像你这样,我们还要不要吃饭?” 于路苦笑了一下:“我知道黄哥也有黄哥的难处,你再宽限几天成么?三天后,我一定把那一千块钱还上。” 姓黄的说:“不行,就今天,今天不给钱,我就带你侄儿走。” 这时于冰正好蹦蹦跳跳着从外面回来了,嘴里还哼着歌儿。姓黄的眼里闪烁起笑意,于路赶紧想过去把于冰护住,结果被姓黄的和一个同伙拉住了,于路急得大声说:“阿冰,走,快走!不要回来。”紧接着他被姓黄的一拳捣在了肚子上,于路痛得腰都直不起来。 姓黄的另一个同伙赶紧跑上去抓于冰,于冰看着自己阿伯被人打了,不仅不跑,反而跑过来帮忙,一边跑一边骂:“坏蛋,不准打我阿伯!”眼看他就要被人抓住了,于冰前面却多了个人。于路捡回来的那个男人从澡堂里出来了,正好拦在于冰面前,将他抱了起来。于路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上,不知道他这是要做什么。 去抓于冰的家伙看见那个男人,愣了一下:“你是什么人?把孩子给我。”说罢就要去夺孩子,却被那人抬起一脚就踹翻在地,动作干脆利落。 几个人都愣住了,于路更是诧异异常,这人居然是个打架高手,他到底是什么人。男人抱着于冰,也不看地上躺着的家伙,走向于路,看着他说:“他们干什么的?” 姓黄的看见于路有人帮忙,这人比他们谁都高大,又一脸伤,看起来就不是善茬,而且还很能打,顿时有点气急,结巴着说:“你、你不要过来,过来我就饶不了他。” 于路怕事情闹大,万一打伤了人还要赔医药费,便趁机说:“黄哥,你是来讨债的,又不是来寻仇的,何必这样,和气生财,你放开我,剩下的钱三天之后一定还给你。” 姓黄的猛然反应过来,可不是这样,便放开于路:“行,你三天之内必须给我送过来!” 第3章 第三章 怎么这么好吃 于路打发走姓黄的,揉揉肚子,从男人手里接过于冰:“谢谢。”男人一言不发,转身走了。 于冰抱紧阿伯的脖子,埋在颈间,一句话都不说,眼睫毛上挂上了泪珠子,小小身子瑟瑟发抖。 于路拍着孩子的背,心里十分歉疚,让孩子经历这种事,没准要留一辈子的阴影:“别怕,阿伯没事,阿冰不怕。” 于冰哼哼一声,用力吸着鼻子,不让自己哭出来,最后还是止不住抽噎起来,于路拍着他的背:“乖孩子,不哭,阿伯和阿冰都没事,阿冰今天最勇敢了,知道来帮阿伯了。” 于冰终于忍不住,哇一声哭了,乌里乌涂说着什么,于路没听清,只是不断拍着他,安慰他。好不容易把人安抚住了,说:“乖孩子,我知道阿冰能保护阿伯的,要等阿冰长大一点才行。走,阿伯给你煎秋刀鱼去,多吃点饭快快长大。”被姓黄的这么一闹,今天又不能在家吃饭了,只能煎好鱼带到摊位上去吃。 于路进了厨房,看见那个男人正拿着锅铲煞有介事地在做菜,他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人真够自来熟的,不过他有些感激他这么自来熟,替他节约了不少时间。 于路走过去,本想自己来,但是那男人做得挺像模像样的,于冰抱着自己脖子又不肯松手,便在一旁看着:“你还会做菜?” 男人说:“你这锅不好,要铁锅。” 嘿,还挑起锅的不是来了。这锅是以前买电磁炉的时候送的平底锅,锅不大,正好适合做一两个人的菜,于路用得挺顺手的,没觉得不好。 男人又说:“有芥末和柠檬汁吗?” 于路说:“哪有那个,只有葱姜蒜。” 男人不再说什么,看鱼煎得差不多了,将鱼盛出来,然后烧锅,加油,待油滚烫,放进姜丝,倒进生抽,然后淋在秋刀鱼上,又烧开水,隔火蒸了三分钟,出锅后撒上葱丝,这才算完事。跟于路平时的做法不太相同,于路平时就是干煎一下就好了。屋子里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浓香,勾得人直流口水。 于冰闻到这股香味,也不哭了,扭过头来找吃的,于路看了下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到十一点,便对于冰说:“阿冰下来吃饭吧。”将侄儿放下来,给他盛饭。 安顿好侄儿,发现男人又在刷另一口很久不用的锅,便问:“你做什么?” “炒青菜。” “炒青菜换锅干什么?”于路不解地看着他。 “会串味。” “我来。”于路走过去,将煎鱼的平底锅刷了刷,直接开火炒起青菜来。男人在一旁看着他,没有做声。 于冰吃着饭,显然已经忘记刚才的事了,一个劲地跟于路说:“阿伯,今天鱼好好吃。”满脸幸福的表情。 于路将信将疑地夹了一块,咬了一口,一股子鲜香味从舌尖蔓延开来,味蕾似乎从未尝过这么鲜美的味道,唾液也止不住地分泌出来了,而且鱼肉里的味道都足了,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原来这个家伙这么会做菜,真是出人意料。 男人不用人招呼,很自觉地自己拿碗盛饭,坐在一旁埋头吃饭。 于路问他:“这菜是怎么做的?” 男人不明就里,抬头看着他,于路说:“你怎么会做得这么好吃?” 男人说:“就那么做。” 于路看着对方,这人真是奇怪,会说话、会干活,却忘了自己姓甚名谁,家在哪里,真是怪哉。 于路吃了一口自己炒的油麦菜,觉得脆爽可口,又夹了一些给于冰:“吃点蔬菜。” 于冰抗议:“不吃!”大部分小孩子都爱吃肉不吃菜,于冰也不例外。 于路说:“不吃蔬菜就长不高,以后怎么保护阿伯?” 于冰听他这么说,这才不抗议了,乖乖地吃起蔬菜来。 那盘子蔬菜除了于路夹给于冰的两筷子,那个男人伸筷子夹了一根,剩下的于路一个人包圆了。于路心里没好气的笑了一下,之前还饿得差不多要跟狗抢食吃了,现在他大爷的居然开始挑食了,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今天还多亏了那家伙。 吃完饭,于路将需要的东西都收到三轮车上,不用的拿下去,他对那个男人说:“嗳,你跟我们一起去吧,等我忙完了就送你去派出所。” 男人点点头,继续抱着于冰坐在驾驶座上,于路闻着这人身上总算是没味儿了,也就不用像刚才那样扭着身子了,开着车哧溜冲了出去。 于路生活在东南沿海的一个叫珠屿的小岛上,岛上只有一个一千多人口的村落,自然环境很优美,岛屿西部有一片古老的树林,有很多海鸟在这里栖息。岛另一面的大陆海岸,是一片十分美丽的银色沙滩,那边的旅游业从十几年前就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这边岛上依旧是与世隔绝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渔耕生活,因为交通不便利,没有桥,只能靠渡轮连接岛和陆地。直到近些年,当地旅游局才重视起珠屿的旅游开发来,岛上人的生活方式才开始有了改变,游客渐多,商业气息也越来越浓。 于路是个土生土长的岛民,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对岸的县城,岛上没有学校,他曾经每天都要坐渡轮去对面上学,一直上到高中。少年的时候,于路也梦想过有一天,能去外面海阔天空的世界里遨游,创办一份事业。但是他爸的猝然离世震碎了这个梦想。 于路他爸于利生是个想法很活泛的人,跟岛上其他本本分分的渔民不一样,他很早就弃了渔船,跑到对面海滩上去做生意,一开始也是摆摊卖蚝烙、炭烧生蚝这类的小吃。对岸有很多客人,生意非常好,于利生就开起了店,赚了钱,就想把生意做大,还在对岸买了地,盖了一幢六层楼的房子,准备楼下做餐饮,楼上做宾馆。 然而房子刚一落成,还没来得及装修,于利生就被淹死了。他家有一条机船,来往于岛上和对岸,某天晚上,于利生没有回家来,第二天,人们在海面上发现了他的船,却不见他的人影。过了两天,在另一处海滩边,人们发现了已经被海水浸泡得浮肿的于利生。法医鉴定说是醉酒落水溺毙的。 于利生死了,留下一幢刚落成的酒楼,还有近百万的债务。这债务里,有买地盖房子借的钱,也有于利生的赌债。于路他妈不愿意承担债务,带着两个小女儿匆匆改嫁到对岸去了,留下他和两个弟弟以及一堆债务,那一年,于路才17岁,正上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