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
“因为真理的火种比所有的普世价值都宝贵。” 陈啸之看着她,几乎一眼望见了她的过去。 近二十年前,小小的昼叶穿着花裙子在佛罗里达看火箭,火箭在卡纳维尔角发射升空,爱她的父亲发现年幼女儿的目光渴切地凝视着天空,带她去吃午饭,又送了她一本卡尔·萨根。 火种在那一刹那燃起,历经悠长岁月,再没熄灭。 黑暗中,陈啸之沙哑道: “……你想见他。” 下一秒,泪水滴在了他的脖子上,女孩子无声而悲恸地痛哭,几乎喘不过气来,像个受伤到了极致的小动物。 他听见姑娘发抖的呼吸声,温热气息颤颤地扑在他耳畔,像春日的雾与雨。 “——嗯。” 她哭着承认。 陈啸之晓得他的拥抱无济于事。她的伤口从没好过,恐怕会伴随她一生。 可是他还是要抱,用自己的体温去同化她,让她知道自己永远有人相伴。 ——那个他五岁那年就拽着满街奔跑的、像块绿色小宝石的、属于他的小青梅。满身疮痍的、再也没能从十五岁的那个下午走出来的小姑娘。 二十五岁的陈啸之感到沈昼叶汹涌的悲恸涌向他,山崩地裂,如海啸一般。 太残酷了,陈啸之心几乎都要裂开来,紧紧搂着她。 如果那是真的就好了。 陈啸之心痛欲裂,对上苍祈愿。 - ………… …… “我真的,从来没能和他说再见。” 沈昼叶说话时坐在地上,车在公路上颠簸,像一叶小船。 然后她想了想,又自嘲道:“不过生死鸿沟,也不会再见了。” 陈啸之搜刮肠肚,正要安慰小青梅两句,沈昼叶忽然又满腹怨气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再见就不用留情面了,他才不管他到底留下了什么烂摊子呢,也不管我和我妈会不会哭。” 陈啸之:“……” “毕业前可以撕室友,”沈昼叶恶毒道:“人走了哪管身后洪水滔天,孤儿寡母哭倒长城都没人管。人渣。” 陈啸之顿了下道:“这又不是叔叔的错——” 沈昼叶大为光火:“陈啸之你再说一句?再说一句我跳车了!” 陈啸之:“……” “——人渣。”沈昼叶愤愤重复:“不负责任的垃圾人!我妈喝醉了酒都会骂他!只只你要是敢学我爹,我就把你头拧下来做俄罗斯套娃,每个脸上都画十个王八,手上给你画满唧唧……” “…………” 陈啸之见过沈昼叶炸毛,却没见过这种盛况…… 车靠近特区,小青梅大约是见到了熟悉景色,脾气朝霸王龙的路上一路飞奔。陈啸之甚至觉得沈昼叶有心砸车,非常恐怖——但他总忍不住看姓沈的小后脑勺儿,觉得像个小毛绒玩具似的。 陈啸之看得心痒,有心想把她戳摔跤,这么可爱,应该能哭很久。 沈昼叶揉了揉小鼻尖儿,小小地打了个喷嚏。 …… 路上所花时间并不久,陈啸之带着小青梅早上九点离开匹兹堡,中午时分就抵达了华盛顿。 2018年到了年关,特区年味颇足,连路上都扯着金色新年挂饰,庆祝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即将过去。 真到了目的地后,沈昼叶反而安静了。 午后夕阳斜沉,车被高峰期挤着,房车通行尤为艰难。陈啸之双手离开方向盘,沈昼叶收拾房车里乱糟糟的杂物,不看窗外,那模样没有别的解释,就是在逃避。 陈啸之双手交叉,慢悠悠地问:“今晚我们住哪?” 沈昼叶拿着装满零食的小果盘,愕然一顿:“啊?” “我还没问过呢,”陈啸之莞尔道:“你家那房子还在么?” 沈昼叶言简意赅:“在。” “那行,今晚睡酒店还是你想睡自己家?” 陈教授饶有趣味道:“两个都得早点去,所以你得现在做决定。” “我……”沈昼叶顿了下,不太好意思地说:“我想……去我家的老房子,但那地儿这么多年了,收拾起来很麻烦,你得做好了心理准备再去。也有可能看一眼就想去酒店了。” 陈啸之笑了起来。 - …… jeffery st, 25号。 那是一栋位于居民街区角落的、深褐色屋顶的房子。居民街道夹道梧桐枯黄,却看得出十分温馨,房子是标准美式建筑,两年前修葺过一次,百叶外墙已褪了些色,现出了灰白木头。 它也有个不小的花园。 只是无人打理,地上草枯黄,可怜巴巴地贴在地上。 沈昼叶看到之后温和地笑了笑,却看得出没有一分是发自内心的。 陈啸之注意到这一点,提议:“我们沿着路到处走走?” “……好。” 沈昼叶说完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十年能改变一个人,却改变不了一条街,沈昼叶从小长大的街道仍是老模样,连路牌颜色都没变。只是有一个新邻居牵着条金毛推开34号的门,沈昼叶记起那家女主人原先叫苏珊,爱烤玛格丽塔饼干,每次烤的时候小昼叶都会巴巴地扒在那家厨房的窗户上,蹭苏珊的饼干吃。 ——那个阿姨如今又在哪里呢? …… 空了十年的杰佛瑞街25号门口停了辆房车,邻居好奇至极,纷纷从小窗户里向外看,却只见到两个陌生的、黑发的亚裔情侣牵着手站在门前。 那是谁? 也许是那年久失修的房子的新主人,没人知道,也不太关心。 - 房子的小主人牵着她的小竹马的手,带着他向父亲曾执教的克里格文理学院走去。 “这家有个小女孩叫amy,”沈昼叶小声告诉陈啸之:“她很坏,初中的时候总压迫我要抄我的数学作业,但我搞不懂,分数的加减法到底有什么难的?” 陈啸之挑起眉峰,看着她。 沈昼叶踮脚看了看艾米的花园,怀念道:“她家的秋千还在诶,我以前也想要一个室外的,但我爸妈说自己没有那手艺,买了个吊床放在阁楼,让我凑合着当秋千用。你说他们怎么能这么敷衍?” 陈啸之嗤嗤笑了起来。 小秋千在风里晃晃荡荡,沈昼叶眉头一皱,陈啸之立即正色道:“我会。” 女孩子耳朵一动,狐疑道:“你没骗我吧?” “我骗你做什么?”陈啸之一本正经地说。 小竹马讲完,觉得好玩,捏了捏小青梅的耳朵。 小青梅挥开姓陈的爪子,凶恶地命令:“你最好会。回去我就让你给我做一个。” 陈啸之藏不住笑,一把将她的手握住了。 沈昼叶很愤怒地挣了几下,却完全挣不开,只好由着那个混账牵——然后过了会儿,大约觉得他的手心温暖,自己也小心地、试探着牵住了他。 路上落叶堆积,堆在地上如雪似金,小靴子踩上去沙沙作响,连时间都被攥成了一团。 - 陈啸之人生头一回,走进了他缺席的、小青梅的岁月里。 他穿过五岁的他只曾耳闻的长街,橡树上晃晃荡荡的圣诞灯,街口的赛百味,冰淇淋小铺,沈昼叶笑眯眯地牵着他的手,指着一个小路牌,告诉他这是自己上学等校车的地方。 ——陈啸之未曾参与,却发疯一般惦念了十多年的世界。 他的小阿十生活了十五个春秋的城市。 阿十的童年,少年时,她第一次读诗的花园,她的人格脊梁被建立起的角落。阿十稚气目光第一次放眼宇宙之处。 ——她的春夏秋冬,与岁月流淌的街道。 “我在这里学过游泳呢。” 路过游泳馆时,女孩子在夕阳里笑了起来。 “我和你讲过的,你还记得吗?我七八岁的时候身体很不好,医生建议我找一样运动坚持。我爸妈执意让我学游泳,每周周末都把我送过来游好几圈。我什么运动都不行,只有这项运动在及格线以上。” 陈啸之涩然道:“……记得。” “后来我哮喘被治好了……再后来它又救了我一命。” 陈啸之鼻尖忽然发酸。 “真的不夸张的,”他的阿十道:“那天要不是我的肌肉记忆,你连我的尸体都见不到,我估计现在就躺在印度洋海底,身体成为小丑鱼的聚落。” “……” “可我游了上去。明明浪那么大,暗流还在把我往下拽,和游泳池那么不同,可它还是水。” 她看着天说:“只要是水,我就会。” 陈啸之不受控制地道:“……他们总陪着你。” 沈昼叶目光里浸透了夕阳,十分好奇地看着他,像个小孩。 “无论他们在不在你身边,”陈啸之沙哑道:“是不是在千里之外,或者阴阳两隔——他们永远都是陪着你的。可能他们终其一生不会说‘我爱你’,但他们的爱就像你身周的呼吸一样,无视空间与时间的束缚,无视引力和被切成碎块的普朗克空间,永远陪在你身边。” 沈昼叶眼眶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