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已经十年了。 十年足够改变一个社会,也足以让一个青涩的女孩儿长大成人。 可是这十年来,沈昼叶每次心里念起这名字,心脏都是一阵抽痛。 ——记忆里那个少年几乎都模糊了,她却总记得他与生俱来的光芒。 在沈昼叶的记忆长河中,陈啸之的样貌甚至都被框进了一张老相片,她记得少年陈啸之在冬天下午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把温暖耳机塞进自己的耳朵,还有落在唇角的、伴随着初雪的亲吻……他们初三那年的冬天。 ——还有沈昼叶拼了命地要和他分手时,追到她家楼下,赤红着眼眶等了她一整夜的少年。 然后二十五岁的沈昼叶揉了揉自己的鼻尖儿,一个人坐在床头看壮阔夕阳。 自从沈昼叶读研之后,她已经很少有这样的闲暇时光了。 她读研后忙得要命,大导师周院士身体欠佳,将她分配给了她的前老板李磊,李磊为人刻薄,将她当牲畜使唤。如果不是沈昼叶能在实验室泡到凌晨,她连做自己实验的时间都没有。 那时,沈昼叶甚至经常见到北京的日出。 就连这样,都被抢走了无数次成果。 沈昼叶有点自嘲地别过头去,拿了杯热咖啡捧在手心。 下一秒,邮件咻一声飞进了她的邮箱! 沈昼叶:“……?” 这么效率的吗,沈昼叶感慨了一下陈啸之这人有点儿东西,咸鱼般捧着暖融融的热咖啡,好奇地划开了那封来自自己前男友——不,新导师的邮件。 陈啸之的邮件只有一句话: 「你科研成果就这点儿?你认真的啊?你博几了?你能毕业吗?」 捧着咖啡的咸鱼:“………………” - ………… …… 外头天黑了。 夜空清朗,盛夏行星漫天。 宿舍小阁楼里,夜风习习,张臻苦口婆心地劝说她:“姐妹你不能喝酒,真的别喝了……” 沈昼叶一摔易拉罐,醉醺醺道:“我不!陈啸之是个活王八蛋!” 张臻头疼死了:“陈啸之到底是谁啊,姐妹你从本科的时候就开始一喝酒就骂他……你今天又受了什么刺激……” 沈昼叶手里那罐啤酒还有大半罐,但是她小脸儿已经红了,她将易拉罐大马金刀地一挥:“他——他是我前男友!ex!陈啸之的屁震天动地,我把他脑袋摘下来送给内马尔当球踢……” 张臻:“……” 张臻哀嚎着将沈昼叶卷进被子:“你不准顺口溜骂人!你他妈太丢人了!” 沈昼叶趴在软乎乎的被子里,醉得耳朵尖尖都红了:“我不!我偏要!陈啸之辣鸡陈啸之坏,陈啸之脑袋是个大麻袋,出了胡同右拐收破烂儿的都不买……” “……” 张臻:“啊啊啊啊你沈昼叶又顺口溜骂人!你好丢脸啊啊啊啊——!” 沈昼叶也不羞愧,她喝醉了,耳尖尖红着,把被子使劲儿卷了卷。 “……” 张臻叹了口气,看了看床上安详的春卷,关上灯走了。 满室温暖静谧,柚子味香薰燃着,在黑暗中明明灭灭。 喝醉的沈昼叶一个人窝在被子里迷迷糊糊的,还在嘀嘀咕咕地坚持不懈卷紧春卷,过了一会儿她又想起陈啸之,又被自己的被子裹得喘不过气,气的眼眶都红了一小圈。 接着,沈昼叶十分行动派地爬了起来。 她的手机恰到好处地微微亮起,又是一封邮件,沈昼叶摸起来看了看,正是罪魁祸首发来的。 罪魁祸首:你人呢?来我办公室。 语气都他妈凶神恶煞。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她喝醉了,精神脆弱,看到这句话眼眶又是一红,觉得自己简直是遇到了奴隶主…… 沈昼叶红着眼圈跑到书架前,找到那个旧本子,又跑回书桌前,啪地摊开! 人生太惨辽! 怀才不遇,满目萧然,科研成果被抢不说,昔日前男友竟还成了自己导师!加之酒精上头,沈昼叶满目萧然,感极而悲—— 她愤怒地将信笺一压,在那行“十年前的沈昼叶展信佳”后面,正式写信! “别的我不知道,你离陈啸之远一点。” 沈昼叶想到十五岁的陈啸之,更想到他那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笔迹顿时极其愤怒,还带着醉酒的张狂,愤怒地书写: “——他本来就不喜欢你!!” 然后沈昼叶又在下头画了一堆乌龟王八,并在王八羔子头上画了个小旗,写了陈啸之的名字,然后给王八羔子加了猪鼻子,加了代表智障的大小眼儿…… ……总之她将这王八羔子画成了个触手怪物,连他妈都认不出来,她打量了一番,终于满足地栽在了桌子上,醉醉地睡了过去。 夜风哗地吹过熟睡的女孩的卧室。 那老本子被吹得翻了一页。 那一刹那,如同魔法一般,本子上的乌龟和王八,甚至连信笺本身,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着那本子又哗啦翻了回去,现出了另一页老旧信笺,以及上面陈旧的笔迹。 ——那竟是一封,来自十年前的信。 - ………… …… 十年前,2008年的北京。 早晨六点多。 十五岁的沈昼叶醒来时挂着两个黑眼圈,她昨晚没睡好,一直在做梦。 那个梦非常长,非常令人疲惫。 ——梦里的她大约只有五六岁光景,那时她父母工作繁忙,她和奶奶住在宜春胡同,胡同尽头有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孩子,在梦里模模糊糊的,看不清面孔,可那小小的手指却十分温暖,与小昼叶十指紧紧交握。 ‘等会给你买糖吃……’梦中那孩子拉着她的手,轻柔地哄小孩:‘……乖。’ 梦醒之后,沈昼叶往往记不得那孩子的相貌,却总会断断续续地梦到那个小男孩。 尤其是回国之后,梦境变得更为频繁。 …… 清晨六点,外头下着雨。 窗台上贴着几张北京欢迎你的贴纸,胡同里嘈杂不堪。 十五岁的沈昼叶忙不迭地装着书包,她把中性笔盖合了,随手塞进书包侧袋。昨天的作业她还没写完,只能到学校去补。 当转学生太难了,她痛苦地想。 沈昼叶踮脚,从书架上拿下来了一个厚厚的皮面本。 那本子是沈昼叶爸爸去年送她的,非常新,藏蓝封面,上面烫着“赠予爱女沈昼叶,致繁星,父沈青慈”的金字,里面厚厚地夹着数张信笺。 沈昼叶的房间外,她妈妈敲了敲门:“叶叶,吃早饭了!……” 十五岁的沈昼叶含混地嗯了一声,飞快地将本子和里头新出现的信笺,塞进了书包里。 窗开着,一滴雨水落在2008年的9月那张日历上。 第3章 - 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不久,北京,初三四班。 “啊啊啊妈的昨天怎么还有这个作业!!” “岑凡凡你今天再不交期初考试的改错本试试!你不交都是我倒霉……” …… 教室里闹腾得要命。 黑板上写着昨天的作业和没交的人的名单。初三的少年年轻气盛,汗也出的多,早自习前教室没开空调,一进来就一股闷闷的味儿,沈昼叶一进来就觉得要昏迷了。 十五岁的沈昼叶头晕目眩,说:“不开窗吗——” 魏莱立刻提高嗓门儿:“把窗开了!一群大小伙子窝屋里沤臭豆腐呢?” 靠窗的那群男同学便嘻嘻哈哈地把窗户开了,那带雨的风朝里一吹,才令沈昼叶稍扯回些神志。她把在校门口小卖部买的小零食往课桌上一放,刚一放上去,就被魏莱给塞进了桌洞里。 魏莱是沈昼叶的同桌,班上的纪律委员,非常干练,但大多数时候都非常随和。潘老师将刚从国外转学回来的沈昼叶安排在魏莱旁边,就是希望魏莱能帮她熟悉环境的意思。 “别放在明面儿上。”纪律委员魏女士拍了拍她的肩膀,“老班看到零食就没收。” 沈昼叶拿着那一袋糖和小饼干看了看,立刻乐了,问同桌:“他凭什么没收呀?这是我买的。” 魏莱道:“我支持您继续摆明面儿上,在美国待久了,也该受受社会主义老师的铁拳。” 沈昼叶:“……” 十五岁的沈昼叶乖乖将那袋东西藏进了桌洞…… 她拿出了语文课本,翻开《小石潭记》,看着上面自己小学生一样的字儿,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书包里摸出一管今早买的嗨啾软糖,转过了身。 她身后那对同桌都是男的,一个是英语课代表,一个是初三四班的班长——转学来的沈昼叶被老师分配进了个金旮旯儿,前后左右都是班干部。 “吃吗?”沈昼叶拆开包装:“草莓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