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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猎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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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屏气凝神地慢慢走向了目标。

    几棵株距较远的树环绕形成了一个不太规则的圆形,其中长满了浆果丰富的灌木。在灌木丛的中心处,站着一头美洲烟熊。这只烟熊高大魁梧,脑袋比篮球还要大一大圈。在初升阳光的照耀下,烟熊身上的毛发金光熠熠,犹如镀了一层金粉。

    “靠,这熊得有4、500斤吧?”高靳压低了声音,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的子弹够用吗?”

    “够用。”回答的是z2。他似乎对山林十分熟悉,虽然已跋涉了一个早晨,但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疲惫。

    “熊不是要冬眠吗?”南泽雨惊呆了,“今天才2月11号啊。”

    “可能是提前醒了。”z2小声说。

    “嘘。”万国侯再次作出噤声的手势,并示意南泽雨和高靳注意前方。

    “嗷……”只听一声令人肝胆俱碎的吼声传来,不远处出现了一头更大的烟熊。相比之下,第一头烟熊几乎要小上一圈。

    “小号的那只应该是发现我们了。”万国侯轻声说,“之所以没有动,一方面是美洲烟熊并不喜欢主动攻击人,另一方面,是因为它害怕那头大的。”

    南泽雨小声说“侯爷,您确定烟熊不会主动攻击人吗?”

    万国侯刚要回答,大烟熊就又吼了一声,小烟熊闻声低下头,快速地窜进了树林,逃走了。

    万国侯见状,连忙说道“走路千万小心,别惊动烟熊。”

    “我们已经够轻了啊。”南泽雨惊奇地说,“几乎是踮着脚尖走路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我的体重是90千克,t3是83千克,z2是98千克。我目测南厅长的体重是85千克,高总应该不会低于100千克。我们的重量压在林地上发出的声音,动物不可能听不见。所以,我们必须尽量将脚步放慢、放轻,这样才能让它放松警惕。”

    “侯爷,您的眼睛真毒。”南泽雨佩服地说,“一般人都猜不准我的体重。”

    “风变大了。”z2提醒道。

    万国侯点了点头,“而且风向不定。附近有水源,你们听到水声了吗?猎犬的作用不大了,我们得靠自己了。”

    “我们现在距离烟熊多远?”高靳问道。

    “320米左右。”万国侯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儿,“它在吃野果。它应该是看上了这块地盘,所以把小的那只赶走了。不过,现在不是猎熊的季节,我不建议猎杀它。”

    “杀了也没事吧?我们事先也没有想到会遇到烟熊。”南泽雨眼珠一转,“何况我们也不一定能打中它。”

    “这个距离开枪,肯定打不中的。”高靳疑惑地说,“我们要不要再往前一点?我觉得150米左右比较理想。”

    “太近了,万一被烟熊发现就麻烦了。”南泽雨摇头说道,“就在这儿吧,我的枪法还可以,300米有点把握。”

    “可是,侯爷刚才不是说风向很不稳定吗?”高靳疑惑地问道。

    “那就等。”南泽雨说完,换了一支枪,然后俯下身子,靠在一棵矮小的树上。

    万国侯别有深意地看了南泽雨一眼,z2想说点什么,但被万国侯制止了。

    众人各自选了一个位置,沉默地等待着风向发生改变。

    大约十分钟后,风向终于对他们有利了。

    南泽雨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枪响了,无数雪雁被惊吓得飞出了山林,天空顿时变成了一片雪雁的海洋。

    受到惊吓的烟熊迅速跑了。

    万国侯盯着瞄准镜,看着熊越跑越远。

    “侯爷,快开枪啊。”高靳忍不住叫了起来。

    而万国侯却收起了枪,“现在还不到九点,离太阳落山还早着呢,我们可以打其他猎物。”

    “不追上去吗?”南泽雨有点气馁,又因自己没有打中烟熊而感到难堪。

    “等一下k1。”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再往深处走,有可能接收不到无线电了,这里的信号不太稳定。”

    几人休息了一会儿后,高靳担心地问道“侯爷,我们的票够吗?我的猎照是普通的那种,只能打一头公鹿,两只火鸡跟小动物,我忘记买别的票了。”

    “够。”万国侯答道,“我交代他们买母鹿票了,这样,即使不小心打到了母鹿也没事。当然,我不建议打年纪太小的动物。”

    “侯爷,这个季节,是不是不能打熊,也不能打鹿?那我们打的猎物能带走吗?”南泽雨忧心忡忡地问道。

    万国侯狡黠地一笑,“鹿都上车了,你才想起来。严格来说,当然是不能的,但是,你们跟我出来打猎,情况不太一样。”

    南泽雨茫然地看着万国侯,显然是没有回过神来。

    “侯爷有特权。”z2解释道,“在某些州,侯爷打猎可以不受季节限制,当然,侯爷很少使用这种特权。”

    “确切地说,这是第一次。”万国侯淡淡地说,“既然你们都想打熊,那我就尽量满足你们好了。不过,我们不能打太小的熊,也不能打母熊。”

    “好嘞。”高靳开心地说,“跟您出来玩真是开心啊。”他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语气之强烈使得南泽雨不无惊奇地看了他一眼。

    “我希望我的客人都能玩得尽兴。”万国侯答道,“人生这样短暂,每一天都要过得不留遗憾才好。”

    高靳吹了个口哨,“我喜欢您的人生哲学,及时行乐!”

    万国侯笑着转移了话题,“可惜现在狼太少了,不然倒是可以带你们去西边打狼。”他仰起头,看了看天空,“4月去德州打火鸡,9月杀鳄鱼;或者去阿拉斯加,动物更多。”

    “侯爷,您活得真潇洒。”南泽雨略带羡慕地说,“您的人生是不是只有享乐,没有烦恼?”

    万国侯露出了标志性的矜持微笑,“人生怎么可能只有享乐,那所谓辉煌的人生,不过是欲望的囚徒罢了。”

    他看了看环绕他坐着的众人。“我曾经在马来西亚的诗巴丹潜水,看到了无穷无尽的杰克鱼风暴,那些鱼组成的完美阵型密不透风;我曾经在中国国家天文台,通过郭守敬望远镜,看到了被超大质量烟洞甩出来的超高速星;我曾经穿着厚厚的防护服,穿越普里皮亚季,进入鬼影重重的切尔诺贝利废墟,只为救一个和我素不相识的人;我曾经在博茨瓦纳的恩加米兰,遇到成千上万头带着家族长途跋涉的大象,那是一片由奥卡万戈大洪水冲击而成的三角洲,除了象群,还生活着无数勇猛的狮子。”

    万国侯眨了眨眼,“每一次遇到奇观,我都会感叹人类的渺小,但同时又会激发出我更大的勇气,去征服我不曾见过的世界。每一次冒险,都会在我的灵魂里烙印下全新的感受。我渐渐发现,最美艳的月色,往往藏在贫瘠幽暗的深谷;最动人的星光,往往普照荒芜惨淡的郊野。最华丽的言辞,通常出自虚伪险恶的小人之口;最惨痛的打击,则来自我们深信不疑的好友。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耽于享乐?我又何惧直面险境?”

    仿佛是在回应他的话语一般,几只猎犬忽然吠了起来。

    “有人来了。”万国侯淡淡地说。

    “侯爷,您说得真好,说到我心里去了。”高靳摸了摸光头,“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却不如您,有点惭愧啊。”

    “侯爷。”k1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让您久等了。”

    “您去过的地方可真多。”南泽雨满面含笑,“难怪您的见解如此与众不同。”

    万国侯微笑着说“不敢。走吧,我们继续。”

    一行人又走了一阵,只听得水声越来越大,不多时,一条小溪出现在众人眼前。远处,山涧上挂着一条小瀑布。

    “这水居然没结冰。”南泽雨惊奇地说,“气温都零下了啊。”

    “因为它是流动的,而且缺少结晶核。”万国侯解释道,“再就是温度还不够低,这个说起来就很啰嗦了,要扯到流体力学,热力学,传热学等。简单概括的话,一般我们说的0°结冰,指的是纯净水。”

    “侯爷,您懂得真多啊,您是不是平时会看很多书?”高靳惊叹地问道。

    “我的确喜欢,受一位长辈的影响。”万国侯不动声色地说,“不过我的量肯定还比不上他。”

    “是您的父亲吗?”高靳略显冒失的提问引来了南泽雨的侧目。

    万国侯微微一怔,“不,是我的爷爷。”

    高靳像是没有注意到南泽雨在拼命使眼色一般,居然又问道“侯爷,您从来不提家人,皇冠里似乎也没有亲戚,他们都在英国吗?”

    万国侯轻轻咳了一声,“大概和高总差不多吧。”他微笑着眨了眨眼,“高总身边长期只有女儿相伴,我身边也只有狂心。”

    这个看似谦逊有礼、实则暗含讥讽的回答让高靳有些狼狈,他拿不准对方是不是在嘲笑他没有儿子。

    就在他犹豫该怎么回击的时候,南泽雨开口了,“高总,不能因为侯爷好就把侯爷当中国人,外国人很介意别人问隐私的。”

    “喔,怪我,怪我。”高靳哈哈一笑,“侯爷别往心里去。”

    “不会的。”万国侯说道,“诸位,往水壶里灌些水吧,等会儿不一定还能遇到这样干净的水。”

    “侯爷,这里只有烟熊这一种熊吗?没有其他种类了?”k1好奇地问道。

    “没有了,难道你想捕棕熊吗?”万国侯戏谑地说,“dreaa。”

    “我可不敢!”k1叫了起来,“棕熊那么大个儿,我还想好好活着呢。”

    “放心,真要遇到棕熊,我们肯定会把你留给它的。”t3的发型一丝不乱,这是他最看重的地方。他讥笑地说,“我倒是听说,侯爷前年在阿拉斯加抓过一头棕熊?”

    “是的。”z2答道,“我也在,那一次可刺激了,我们开着雪地摩托,耗了好久,一直到那熊累得不行,才打死它。”

    “这么厉害?”高靳听得目瞪口呆,“棕熊很大吧?”

    “14年那只,侯爷捉到的好像快3米高,有700千克吧?”z2征询地问道。

    “我不记得了。”万国侯说道,“或许有。”

    “您对自己的猎物这样不上心吗?”南泽雨忍不住说道。

    “因为那并不是我最想狩猎的猎物。”万国侯的眼中闪过一道火花。

    “侯爷只是喜欢在打猎的时候思考吧,并不在乎猎物有多大。”高靳自作聪明地说,“对不对?”

    “可以这么说吧。”万国侯将水壶装满了水,离开了小溪。“比如说,我经常打鹿,比起鹿的角多大、肩多高,我更喜欢狩猎时的观察。在鹿的繁殖期,公鹿喜欢在树干上磨它的角,还有在树下撒尿,目的是标记领地,以及吸引母鹿的注意。而这恰好给我留下了线索,最终引导我找到它。”

    “有趣。”南泽雨掏出烟盒,“高总,来一根?”

    “最好不要抽烟。”万国侯说,“一来容易引发山火,二来,打猎的时候气味越小越好,抽烟喝酒都是大忌。”

    南泽雨听他这样说,只得怏怏地收起了烟盒。

    “熊的鼻子很灵吗?”高靳问道。

    “熊的嗅觉是一般犬类的五倍。”万国侯答道,“顺风时,十几里外它就能知道人在哪儿了,好在它并不喜欢吃人肉。通常情况下,只要人类不主动攻击它,不用食物诱惑它,它就不会攻击人类。”

    “侯爷,您说得我都心软了,我们还要不要追它呢?”高靳假装苦恼地说。

    众人笑了起来。

    “高总的心变软了啊,大概是恋爱的缘故吧。”南泽雨开玩笑地说,“男人在恋爱的时候,智商也会下降的。”

    “那z2怎么办?”k1调侃地说,“z2把过的妹子,比我见过的妹子还多。”

    “那他的智商就会跟心电图一样,除非他从来没有空窗期。”南泽雨笑着说。

    z2抗议地说“男人充满激情有什么错?”

    一群人又笑了起来。这时,一只矮小的鹿从他们面前灵巧地跑过。

    南泽雨立刻端起了枪。

    “不要打,太小了。”万国侯说道。

    南泽雨踌躇了一下,还是放下了枪。

    “等等。”高靳忽然说道,“侯爷,我看到了一个很棒的伏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