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她把每样菜都去了土,整理得整整齐齐放入背篓里,虽然说蔡大勇那边没要求她这么做,但是把菜色弄得好看些总是没坏处的。 三人都跑了一整天,晚上的时候,宋绵思做主拿五花肉炒了一道回锅肉。 那香味香飘十里,离着他们家不远的宋汉文他娘赵春燕可酸的没边了。 她扒拉着碗里头稀拉拉澄澈见底的碴子洲,啪地一下把筷子放下,咬牙啮齿地说道:“害了我儿子,宋绵思她倒是过上好日子了。” 旁人家不了解宋绵思的家庭情况,可赵春燕就在他们家附近,哪里能不晓得。这阵子宋绵思他们家隔三差五地传出肉香味,可把赵春燕馋得啊。上回大队里分野猪,除了宋红中他们家没得到以外,赵春燕她也没拿到。 因此,对于宋绵思她的好日子,赵春燕是既嫉妒又充满恨意。 她一直觉得,如果不是宋绵思,她儿子就不会坐牢。 隔天,宋绵思去县城送货,赵春燕就悄悄地出了门,去宋红中家里。 她啪啪地拍了门,柳红花一家三口正围在饭桌旁边吃饭,听见动静吓了一跳,他们这些日子是被人骂怕了,因此一点儿风吹草动都心惊肉跳的。 “谁啊?”柳红花高声问道。 “是我,汉文娘。”赵春燕高声回答道。 “她怎么来了?”柳红花眉头一皱,看向宋红中。 宋红中脸色从容,道:“去开门让她进来吧。”要是其他人来,宋红中还是担心下,可是就一个寡妇,他怕什么。再说了,赵春燕在大队里那也是人嫌狗憎的,本来她脾气就坏,要是有人得罪她一点儿什么,她就能站在土路上指着人家家里骂人家祖宗十八代,有一次还和洪秀杠上了。而自从她儿子被抓去坐牢后,赵春燕就缩起尾巴来做人了,她也知道她儿子干出来的事丢人。 赵春燕进来后,瞧见他们家桌子上地瓜粥,冷笑了一声,道:“你们家就吃这个啊?” 正扒拉着地瓜粥的宋红中听见这话,眼皮抬起,看向她,“赵春燕,你来干嘛来了?嫌弃我们家吃的寒酸啊,你们家又吃的是什么。” 别人嘲讽他们也就罢了,赵春燕算什么东西,也来嘲讽他们。 “嗨,你可别误会。”赵春燕讪笑了一下,“我可不是嫌弃你们,我就是觉得你们的日子还不如那宋绵思过的日子呢。你们是不知道,那宋绵思他们家啊,是天天吃白米饭就大肥肉,三天两头加菜,我寻思她一个小姑娘日子都能过得这么好,你们这做长辈的,日子应该差不多哪里去才是。哪里想到你们也和我一样,不过是吃地瓜粥罢了。” 柳红花本来还想听赵春燕放什么屁,听见宋绵思他们家的饭菜时,神色瞬间不同了,“你可别吹牛了,他们家能过这样的好日子?!” “你还不信,你要是不相信你自己去瞧瞧,人家家里那饭菜多香啊。”赵春燕露出神往的表情,闭上眼睛后又睁开,看见他们桌上的菜色时,嫌弃地摇了摇头,“哪像你们就吃这个。行了,我也不说了,我先走了。” 赵春燕就是特地来煽动宋红中一家的,见如意后也不久留,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宋有成捧着饭碗,看着桌上的咸菜,低声道:“宋绵思他们生活真这么好?” 天天大米饭就大肥肉,这是什么生活,这恐怕连队长家的日子都没有这么好。 宋有成刚刚还觉得他们家的地瓜粥挺香的,至少管饱,现在听见宋绵思他们的日子后,突然觉得地瓜粥不香了,肚子好像也不是那么饱。 要不说人心就是复杂,笑人无,恨人有。 宋绵思把货物交给了蔡大勇,蔡大勇就在后门门口清点那些货物,瞧见那些水灵灵的新鲜蔬菜时,脸上的笑容别提多灿烂了。 他们这些当厨师的厨艺再好,那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如今宋绵思刚好就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了。 “真是得谢谢你啊,宋同志。”蔡大勇摩擦着手掌,高兴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宋绵思:“蔡大哥您这话就见外了,谢什么啊,咱们都是朋友,帮忙都是应该的,再说了,我这里头也挣了些钱。” 蔡大勇不以为意,他根本不觉得宋绵思能从这里头挣多少钱,而且这么多东西她一个姑娘骑着自行车在这么冷的天送过来,这简直是叫他心里头感激不尽。 他对宋绵思说道:“妹子,你等等,我进去拿点儿东西给你。” 宋绵思站了一会儿,没一会儿,蔡大勇拿着一个油纸包出来塞给了宋绵思,“今早上刚做的牛肉馅包子,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这合适吗?”宋绵思推拒道:“这包子不便宜,您留着自己吃吧。” “嗨,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刚才还说我见外,现在,是不是你更见外了。”蔡大勇笑呵呵说道,胖乎乎的脸上几乎瞧不见眼睛。 宋绵思笑了,“是,您说的是,那我可就收下了。对了,明儿个的单子您还没给我呢。” “对,对。”蔡大勇一边把包子塞给了宋绵思,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单子出来,这张单子比昨天的长,宋绵思也没多问,拿了单子和包子就和蔡大勇挥手告别了。 而在此时,一列绿色火车上,车上满满当当的都是返乡的人,走道上都堆满了东西,老旧的火车上即便是在冬天也弥漫着一股复杂的臭味,这股臭味是来自人的身上,也是来自他们所携带的东西。 宋胜棉坐在硬座上,靠着窗户,她看了眼旁边穿着朴素,面容憔悴的妇女,眉头皱了皱,别开脸去。在这个时代已经有一年多了,可是宋胜棉依然没有习惯这个步伐缓慢,物资匮乏的年代。 她本来是21世纪的一个女白领,一天晚上熬夜看完一本《八十年代女学生》的年代文后猝死,穿进了这本书里面。在发现自己就是《八十年代》这本书的女配堂姐后,宋胜棉心里头就生出主意来了,她不知道八十年代会发生什么事,自己也没什么本事,但是她知道书里面女主和其他人的人生啊。 所以,在她穿过来后的第一个月,她就强烈要求自己改名,本来她的名字是宋招娣,改了名后就变成宋胜棉。宋胜棉——胜过宋绵思的意思。 而在之后,她更是窜唆爹妈让宋绵思搬过来住,这样她才能够有机会在高考的前天晚上让屋里漏雨,让宋绵思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而宋胜棉则进了本该宋绵思去读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在大学里面,她刻意结交了男二——何嘉诚,何嘉诚是个红二代,家里头父母都是高官,宋胜棉使出浑身解数,模仿着书里面宋绵思的举止,才讨好了何嘉诚。如今两个人已经有些暧昧的情绪了。 宋胜棉有把握明年就能够拿下何嘉诚。 她没本事有怎样,只要她能够嫁给一个好男人,将来还不是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在她看来,穿越了也不像是一件坏事了,至少如果上辈子像何嘉诚这样的红二代,宋胜棉就算是把脑袋消尖了也找不到机会和他结交,更不用说还有机会成为他的妻子。 一想到未来的好日子,宋胜棉脸上就洋溢起一个笑容。 这回回乡下,她打算把祸患宋棉思给铲除了,只要有女主在一天,她心里头就永远放心不下来。 对了,也不知道爹妈把那头野猪卖了没,要是卖了,她打算拿那钱回北京,想办法买个小房子,这样等过十几年,房子的钱也能翻好几倍了。 宋绵思还不知道有人已经打算要她的命了,她带着包子回家,将热气腾腾的包子分给了林糖和林贺功。 那包子一撕开,里面的肉汁就流了下来,肥瘦相间的牛肉馅里面还加了芹菜,吃起来爽口来又不腻味,那面皮是拿富强粉活的,口感柔软,一口下去,肉汁流入口中,简直绝了。 无论是林糖还是林贺功都吃得抬不起头来。 柳红花远远瞥过一眼,瞧见他们在吃包子,心里头别提多酸,本来她是来探探究竟的,没想到真叫她瞧见宋绵思他们吃香喝辣的一幕了。 她回到家后,心里头就老不平衡,对着宋红中抱怨道:“你说老天爷怎么就这么偏心宋绵思这个小娼妇,我刚才去的时候就瞧见他们在吃包子,那包子皮白得很,一看就是拿的好面粉。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钱?” “这还用问。”宋红中弹了下香烟,任由那烟灰落在地上,“这些天宋绵思他们家不是在大队里买鸡蛋,就是在大队里买鸡鸭菜,你说他们钱从哪里来的?” “你是说他们搞投机倒把!”柳红花嗓门提高,像是有什么喜事似的,那尖锐的嗓门刺耳得叫宋红中都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宋红中拧着眉头,“小声点儿,叫别人听见了又是麻烦。” 柳红花连忙压低声音,她低声问道:“这事咱们去公社告发吧!我就不信这么大的罪,林保家还能护住她。” “你懂什么。”宋红中嗤了一声,“现在投机倒把不犯法了。县城里多得是人干这事,犯什么法啊。” “那,那咱们就看着他们家过好日子?”柳红花不甘心地说道。 她能看谁过好日子,就是不能看宋绵思过上好日子! “所以说你蠢啊,她可以卖,咱们也可以卖啊。”宋红中还是有几分脑子的,他说道:“咱们家跟着卖些蔬菜,不愁挣不到钱。” 柳红花瞪大眼睛,一拍手,“这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早就想好了,等闺女回来,咱们让闺女出个主意,咱们家也有本钱,回头做点生意,保证比宋绵思还挣钱。”宋红中说道。 柳红花笑呵呵地说道:“对,对。” 腊月二十九,宋胜棉坐着牛车回到了东山大队,在习惯了北京的繁华和热闹,回到灰扑扑,遍地是泥土的乡下,她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宋红中和柳红花早就在大队的土路上等着,瞧见她的身影,故意高声叫喊:“胜棉回来了。” 即便宋家的名声最近坏了,可他们家还是有得意的地方,那就是他们家出了十里八乡唯一一个大学生。 “爹,妈。”宋胜棉从牛车上下来,理所应当地把绿色尼龙袋递给了柳红花,她捶着肩膀,抱怨道:“咱们这土路真是颠簸,一路上我的腰都快颠断了。” 赶牛车的大爷本来是好心送她回来,听见宋胜棉这话,脸色就有些不太好看了。这宋胜棉装什么装啊,以前在大队里不天天走这条路,如今去了大城市回来就嫌弃起来了。 “这条路是不好,北京那边的路是不是都很平坦啊?”宋红中问道。 宋胜棉笑了,脸上带着几分得意,“那岂止是平坦,人家北京那边的路都是水泥路,而且还有公交车呢,每个月只要三元钱就能买一张月票,去哪里都成,别提多方便了。” “公交车那是什么车?”宋有成好奇地问道。 宋胜棉顿时一愣,她嫌弃地看了宋有成一眼,心里头骂了句乡巴佬,而后带着几分得意说道:“就是汽车,上面可以坐很多人的,等有机会,我带你们去坐。” “那感情好啊。”柳红花嬉笑眉开,“你爹妈和你弟弟全指望你了。” 宋胜棉笑了笑,心里头不以为意。 她们一路边走边高声说话,没少吸引别人目光。 路上碰见的人瞧见宋胜棉回来了,冲着这大队里唯一一个大学生都和他们家打了个招呼,“哟,你们家胜棉回来了。” “可不是嘛,今天刚坐火车回来。”柳红花也仿佛一扫之前的沮丧气息,头抬得高高的,活像是一只胜利的母鸡。 “胜棉变了样了,看上去和城里人似的。”有人恭维了一句。 宋胜棉脸上露出几分矜持的笑容。 这一路过去,他们家可谓是出尽了风头。 等快到家门口时,他们就和来买鸡鸭的宋绵思碰上了面。 宋胜棉上下打量着穿着厚重的棉袄和棉裤的宋绵思一眼,心里头嗤了一声,所谓的女主也不过如此,现在还提着鸡鸭,这和乡下妇女有什么区别。 “棉思啊。”宋胜棉故意停下来,和宋绵思打了个招呼,“你这提着鸡鸭是要干什么呢?”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宋绵思压着心里头的恨意,不冷不热地说道。上辈子和这辈子的仇恨加在一起,她恨不得将宋胜棉碎尸万段,但她不能这么做。 她不能为了宋胜棉这种人,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而且,她还要查出为什么宋胜棉这么恨自己,为什么宋胜棉对将要发生的一切仿佛洞若观火。 “棉思,你这是什么语气啊。”宋胜棉皱着眉头,“你难道还记恨之前你高考失败的事情。可是你高考失败是个意外,我也没办法啊。你总不能因为我考上了大学,而你没考上,就一直恨我吧。我还是把你当成姐妹的。” 姐妹? 宋绵思都要被宋胜棉的无耻恶心吐了。 什么姐妹会毁人前程,什么姐妹会要人性命! “大可不必了。”宋绵思淡淡说道,“我没那样的福气有你这样的好堂姐。” 她说完这话,上下打量了宋胜棉一番,唇角扯了扯,嫌弃地说道:“宋胜棉,你穿这一身白色毛衣,怎么不注意干净,你那袖子黑的都没法看了。怎么?难道北京没水给你洗毛衣吗?” 她嘲讽完就直接离开,一句废话都不想和宋胜棉多说。 宋胜棉低头一看,自己干净的毛衣袖子不知几时早就黑透了,还带着一股奇怪的恶臭味,她顿时燥得满脸通红,急忙进屋子里把毛衣换下来。 “妈,你说这宋绵思变了,我本来还不信呢,今天见了果然跟吃了枪药似的。”宋胜棉满腹怒火地对柳红花抱怨,“你们之前怎么不找个靠谱的人,早早把宋棉思卖到山里头去,也省得在我们面前碍眼了。” “你当我们不想啊,可这事哪里那么好办。”柳红花心里头也有怨气,一说起宋汉文的事,她就想起那天晚上在派出所里被逼问的场景,心里头怪不高兴的。 “事情过了,就不要再说了。”宋红中皱着眉头,说道。 宋胜棉给了宋红中几分面子,岔开话题,环视了下屋子,瞧见屋子里破旧的模样时,心里头暗暗皱眉,要不是北京没地方住,她都不想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