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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719节

    这话说的,陈秋荷心里到底是不那么难过了。

    “晚上想吃什么?”

    直接问了起来。

    沈美云理直气壮的提要求,“妈,想吃您做的锅包肉,在来一个糯米排骨,还要一个红烧猪蹄,要吃那种猪蹄入口即化的那种,最好带点辣味。”

    呜呜呜,光想想就馋。

    陈秋荷听到闺女提的这一系列要求,想都不想的答应了下来,“没问题。”

    “都给你安排上。”

    对于当母亲的来说,只要孩子愿意吃,她从来都不嫌麻烦。

    沈美云也没让陈秋荷一个人做,她去换了衣服,让绵绵去烧火,又沉寂提了两份豆汁儿出来。

    “爸妈,快喝,我过年的时候去北京和绵绵一起买的,买了好几份呢,等喝完了,我在给你们拿。”

    放在泡泡里面是最方便的,不

    会变质。

    沈怀山在厨房打下手的,他听到有豆汁儿,眼睛当场就亮了,丝毫不客气,接了过来,从柜子里面取了两个碗出来。

    把两份豆汁儿分别倒了进去。

    他还不忘问了一句,“美云,你和绵绵喝不喝?”

    一大一小同时摇头,“不要。”

    她们受不了豆汁儿味。

    也只有老北京人才爱喝,例如沈怀山,当他喝了第一口豆汁儿的时候,整个人都餍足的眯着眼睛。

    “知道我离开北京觉得最不方便的是什么吗?”他似乎也不指望家人回答,便自言自语道,“就是早上起来后,喝不到这一碗浓浓的豆汁儿。”

    这是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下子改正过来,说实话很难。

    再次喝到豆汁儿的时候,让沈怀山整个人都活泛了过来。

    陈秋荷倒是没他这般爱豆汁,她到底不算是正经的北京人,只是尝了一口豆汁儿后,便把自己的碗推给了沈怀山。

    “你喝吧,太久没喝这个味了,我反而不习惯了。”

    以前天天喝觉得还成,这次喝,觉得味道太怪了。

    知道陈秋荷确实不爱,沈怀山这才把她的那份也喝了。

    解决了这不方便拿出来的东西,沈美云这才松口气,问了一声,“舅舅呢?”

    “你舅舅这几天上山去了,基本上要很晚回来。”

    自从陈远结婚后,陈荷塘就像是上了发条的马达一样,一下子转动了起来。

    在也不消极怠工了。

    以前也打猎,但是最开始的时候,沈美云他们还没认亲,陈荷塘是一周去一次都不错了。

    后来,沈美云一家子住进来,陈荷塘肩膀上有了点压力,便是一周去两次。

    如今,陈远结婚了,陈荷塘得知他娶的还是北京的姑娘,人女方家里条件好啊。

    陈荷塘总觉得自己给儿子拖后腿了,等陈远他们离开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每天就往大山里面跑,而且一跑就是一天,压根见不到人,有时候能一口气在山里面待两二天,就为了等一只猎物。

    打到猎物后,刨去自家吃的那一部分,剩下的陈荷基本上都拿去换钱,换物了。

    就打算攒着,多攒一点。

    到时候好贴补陈远。

    当父母的就是这样,总是想尽办法去贴补孩子。

    给孩子们减轻负担,陈荷塘也不例外。

    沈美云听到这,她意外了下,“我大哥在驻队的工资不低啊,而且嫂子也是,她北京钢厂的财务工作还没辞,也在拿工资,更别说,我之前还提议了,她在驻队帮忙做预算会计和成本会计,也是可以拿工资的,算起来,嫂子每个月的工资比大哥还多,他们生活完全没有压力,舅舅不用这般拼命的。”

    这话还未落。

    陈荷塘肩膀上就扛着一只傻狍子回来了,那傻狍子还是活着的,用草绳绑着了四肢,在陈荷塘的肩膀上乱抖动。

    被陈荷塘铁塔一样的胳膊,给压的死死的。

    “那不一样。”他把傻狍子放在地上,认真道,“他们赚是他们赚的,我当父亲的总归是要帮下忙的,阿远可怜没有母亲,以后玉书大概率也享受不到婆婆帮忙照顾,我就想着,多赚点钱,多打点猎物,在其他方面弥补下他们。”

    这就是当父母的心。

    永远都是生怕给孩子的不够多。

    说完这话后,陈荷塘才意识到哪里不太对,“美云,你们回来啊?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好多。

    沈美云噗嗤一笑,“舅舅,我们也回来没多久,最多一个小时。”

    “您晚上还上山吗?”

    本来,陈荷塘还打算在跑一趟的,但是瞧着沈美云回来了,便摇头,“不去了,晚上在家。”

    听到这话,沈美云顿时笑了起来,“那好,晚上我们家吃大餐!”

    厨房已经忙活的差不多了。

    锅包肉,糯米排骨,最慢的则是一个红烧猪蹄,猪蹄不好炖,陈秋荷是用里锅的灶,用着大火足足炖了四十分钟,用着筷子能扎进去后,便捞起来,进行红烧。

    刚刚过的红烧猪蹄,油光蹭亮,猪蹄一颤一颤的,香味更是扑面而来。

    “端上去吧,我在炒一个白菜马上就来。”

    沈美云嗳了一声,端了一盆子红烧猪蹄上去,转头就来到了厨房,两个锅子一起用,一个锅在炒白菜,一个锅在焖米饭。

    沈美云瞧着那米粉焖熟了,便拿了碗,挨个盛了端上去。

    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上,盖上一层红烧猪蹄的汤汁儿,那汤汁顿时裹着大米,入口先是咸香,再接着就是浓腻可口,极为下饭。

    吃一口米饭,在咬一口猪蹄,猪蹄软烂可口,入口即化,先是肥腻的胶原蛋白,在接着是劲道的瘦肉,醇香而浓厚,微辣入味,解腻又下饭,真的,沈美云觉得自己幸福的要爆了。

    “妈,这红烧猪蹄也太好吃了。”

    真的,她一口气吃了二个,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腻味。

    陈秋荷看到闺女喜欢吃,她便在旁边捧着碗看着她,还不忘时不时的在给她夹一个猪蹄。

    “慢点吃,不着急。”

    绵绵跟着道,“妈妈好久没吃姥姥做的猪蹄呢。”她也吃的满口流油。

    绵绵吃的是不辣的猪蹄,沈美云提前给她挑了二大块,胶原蛋白最多的!

    她这会正吃的不亦乐乎。

    “我也好久没吃到姥姥做的红烧猪蹄了。”她满足的眯着大眼睛,小嘴叭叭叭地夸赞,“也太好吃了吧!”

    得!

    二两句话哄着的陈秋荷是眉开眼笑的,“喜欢吃留在姥姥这里,姥姥这个月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人都是感性动物,也会爱屋及乌,陈秋荷便是如此,她把沈美云当做命根子,而她的女儿把绵绵当做命根。

    所以,在陈秋荷对绵绵的爱也

    不少。

    只是,和沈美云的纯粹不一样,陈秋荷完全是爱屋及乌。

    绵绵想也不想的答应了下来,“好啊。”

    “到时候我白天去找银花姐姐玩,晚上回家吃饭。”她都把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

    引得大人们一阵哄笑。

    吃过晚饭后,一桌子的狼藉被收拾好了。

    绵绵经过一天的赶路,早已经困顿的不行,沈美云把她哄睡后,便躺在炕上,和陈秋荷说悄悄话。

    时隔六个月,母女二人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当然,沈怀山很有眼色的离开了,晚上去和大舅哥陈荷塘挤一个屋。

    隔壁。

    沈美云把这段时间的事情,一点点都和陈秋荷分享出来。

    在陈秋荷听到季长峥去结扎的时候,她顿时愣了好半晌,“你说什么?”

    “长峥去结扎了?”

    饶是她都有些震惊。

    沈美云嗯了一声,“您小点声,别爸和舅舅都吵醒了。”

    对方还住在隔壁房间呢。

    陈秋荷愣在原地好久,过了半晌才说,“长峥对你,是真的没话说。”

    连这方面都考虑到了。

    说实话,陈秋荷自认为沈怀山对她,却还是做不到季长峥这个份上。

    所以。

    陈秋荷是真为沈美云感到高兴,她握着她的手,低声道,“嫁给季长峥,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他们当父母哪一天真要是走了,也是无憾的。

    沈美云依偎在陈秋荷的肩头,“季长峥是很好。”

    她笑了笑,岔开了话题,“您和爸呢?这段时间还好吗?”

    陈秋荷絮絮叨叨的把这半年的事情,一点点说出来,说是母女,在这一刻,她们更像是经久不见的闺蜜,在互相诉说着这半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

    从九点多,说到了凌晨一两点去,眼见着时间不早了。

    陈秋荷催着沈美云,“快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