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让人讨厌的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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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哥、越南仔、金刚,看好他们,我先回警局打听一下指纹比对工作的进展,完事再来处理这三个家伙。” “放心吧托尼。”北哥从肩膀有伤的男子兜里掏出一个钱夹,里面塞着差不多一万泰铢:“玛德,害我们吃了那么久的土。” 左边越南仔一把扯掉混血哥脖子上带的金项链:“这是利息。” 林跃含着一支烟离开木材加工场返回警局,下午就窝在工作大厅哪儿都没去,黄兰登傍晚的时候回来,说只差一点就抓到唐仁了,天知道那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从工地顶楼摔下去竟然掉进施工电梯里,就那么跑了。 回想一下电影剧情,现在那俩人应该在颂帕工坊寻找证据,接下来就是托尼劫持阿香,逼唐仁说出黄金藏匿地点的剧情,再晚点是医院上演的一幕闹剧。 如今自然不会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北哥三人也不会被警察抓。 “托尼,你查什么呢?别弄了,一起去喝一杯。”黄兰登很郁闷。 “不了黄sir,我晚上约了人,你自己去吧。” “你?约了人?” 黄兰登翻个白眼,心想这家伙终于开窍了,完事拍拍他的肩膀走出工作大厅。 掌灯时分,林跃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拨通唐仁的电话。 “喂,唐仁,烧烤的味道怎么样?很舒服吧,麻痹的往我头上扣屎盆子,怎么没烧死你。” “是你?你怎么知道我们刚刚差点被火烧死。” “我不仅知道你们差点被火烧死,还知道你们晚饭吃的是汉堡,秦风还在颂帕的工坊里带走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电话那边一阵冗长的沉默。 一段时间后传来秦风的声音:“你……你想干什么?” “我帮助你找到凶手和黄金,你们也帮我一个忙,怎么样?” “我……我考虑一下。” 嘟嘟嘟…… 秦风挂断了电话。 林跃很郁闷,心情很不爽,他帮了俩人许多忙,现在要对方帮他一回咋就这么难呢? 日你娘个腿儿,我特么上辈子欠你们的! 其实他也能理解秦风为何不近人情,作为一个侦探迷,经过这几天的调查已经接近案件真相,现在他打电话说要帮助俩人解开谜题,不是等于打最强大脑的脸么,少年当然很不服气啦,这份清高和自信从秦风在闫先生面前夸口三日找到黄金可见一斑。 得想个法子让他们妥协才行。 他在不见动静的柳树下面来回走动片刻,眼睛一亮。 有了! …… 电影剧情的第六天。 林跃吃完早餐从家里出来,把车停在幸运咖啡馆门口,小心监视对面公寓楼的动静。 虽然昨天晚上没有托尼劫持阿香的情节发生,也没有医院枪战戏码,但是秦风和唐仁两人绝对不敢在李休息的时候来这边寻找杀人动机,他们要来也会选择第二天。 现在秦风已经基本确认李的凶手身份,接下来就是寻找作案动机、破解密室脱身疑问及找到黄金藏匿处的高潮部分了。 很快,两个穿军绿色风衣的人在附近巷口观察一阵,快步走进楼道。 来了! 林跃往公寓楼三层瞟了一眼,窗户那边有人影晃动。 他点了支烟放在嘴边,眯着眼睛吸了一口,青烟缭绕升腾,遮蔽了浓重的黑眼圈。 昨晚他一直忙到凌晨才回家休息,总共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就在香烟抽到一半的时候,楼道口人影一闪,秦风抱着吃了安眠药的思诺冲到街上,拦了一辆计程车驶向最近的医院,林跃启动车子跟在后面。 快到医院的时候他给黄兰登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在便利店旁边停车等候。 没过多久,一辆又一辆警车驶入医院,黄兰登指挥手下由各入口同时进入医院。 与此同时,急诊室外面闲逛的唐仁注意到大门冲入的警察,一时间方寸大乱,拉着秦风冲进楼道间,准备从后门撤离。 可是没过多久他们又原路返回,神色仓皇地往楼上跑。 警察几乎堵住所有去路,他们成了菜瓮里的鳖。 “怎么办?怎么办?” 唐仁完全没了主意,汗珠子顺着脸颊一颗一颗往下滑。秦风同样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便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唐仁拿出来一瞧:“是托尼打过来的。” 秦风咽了口唾沫:“我来。”他拿过手机按下接通键。 “我帮你们从医院出去,事后你也帮我一个忙,怎么样?” “成……成交。” 他们现在已经被逼上绝路,除了接受托尼的提议根本没有多余选择。 “尽量多坚持一会儿,救兵马上就到。”林跃说完挂断电话。 秦风把手机还给唐仁,拉着他继续往上爬。 另一边,林跃拦下一辆计程车,给司机报了位置后拿起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喂,东西找到了,人和货都在扎嘎瓦医院。” “那些人?先铐着,回头再处理他们。” …… 十五分钟后,林跃推开木材加工厂的大门。 三名歹徒被铐在作业台的铁管上,看起来大半天没有吃东西了,已经饿得头晕眼花,脸色发白。 “呜呜……呜呜……”看到林跃过来,混血哥本能地想要说点什么,但是因为嘴巴外面贴着胶带,只能发出呜呜的鼻音。 刺啦。 林跃走过去一把扯下黑胶带。 “咳,咳……”那人发出两声干咳,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放……放了我,不然你会后悔的。” “放了你?可以呀,不过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林跃用枪挑起混血哥的下巴,看着他的眼睛说了一段话。 “呸,做梦!” “看不出,你还挺讲义气的。” 林跃站起身来,枪口转向左边,嘭的一声,右肩受伤的歹徒瘫倒在地,眉心多了个窟窿,血出出地往外冒。 混血哥吓得打了个哆嗦。 嘭! 第二声枪响。 右面那人同样被一枪爆头,血从后脑勺涌出,在地面漫成一团。 混血哥打量一眼死去同伴,又看看冒烟的枪口,望着林跃的目光充满恐惧。他明明是一个警察,可是为什么下手这么黑,说杀人就杀人,眼睛里没有一丝犹豫,冷静到让人发指。 其实林跃自己也有些奇怪,作为一个活了二十几年连鸡都没有杀过的人,看到地上的尸体和血液竟然没有多少心理波动。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他认为主要原因是托尼的心理素质很强,毕竟是当警察的人,什么血腥场面没有见过,而且这三个家伙前天晚上险些要了他的命,杀了他们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猜到了你也没有办法,你敢杀我吗?不,你不敢,因为他们俩死了,就剩我一个人能帮你洗脱罪名了,只有我在法庭上包揽罪责,才能平衡你们所有人的利益。” 混血哥一脸狰狞地大笑起来,托尼想要在泰国混,继续当警察,必然要留他一命。 “我讨厌聪明人,尤其是自作聪明的那种。”林跃瞄了他一眼,枪口微偏,迅速扣动扳机。 嘭! 混血哥头顶绽出一团血花,人往旁边歪倒,身体抽搐几下就没有动静了。 林跃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把枪丢在地上,不紧不慢地往外面走。 叮铃铃…… 阳光洒在他脸上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