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时至晌午,长岁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祁畅哆哆嗦嗦,颤颤巍巍,缩肩驼背,一身灰色短褐穿在他身上,越发显得灰扑扑的,像条虫子,蠕动着到了长岁居外。 院门紧锁,他抬手轻轻叩门,“空空空”的声音于寂静中传出去很远,他吓了一跳,收回手,等了片刻,不见动静,抬手要再叩门时,门忽然开了。 开门的是个面色肃然的大丫鬟,冷眼扫他:“何事?” 祁畅嗫嚅着道:“是程三少爷请我来寻邬郎君,有话要说。” 大丫鬟微微皱眉:“等着,我去禀告邬少爷。” 祁畅看大丫鬟步履匆匆,不知邬瑾究竟在莫姑娘的院子里做什么,竟然连丫鬟也如此尊敬他,心中忽生好奇,探头往里看了一眼。 里面的情形又将他吓了一跳,心中忐忑,不知莫聆风究竟是患了什么病,进退两难的等着,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 很快,便有人上前来带他进去,一直带他到廊下,隔着一扇门,和里面的邬瑾说话。 “邬、邬少爷……”祁畅的声音在众人注视下低低的从门缝传进去。 邬瑾靠在门边,轻声细语询问:“怎么了?” 隔着一道门,他的声音又小,祁畅要费力才能听明白:“是程三爷,听说你来帮忙了,差我来问要不要他也来。” 程廷不是傻子,让莫千澜软禁在九思轩,渐渐察觉出不对劲,今天一早想找邬瑾商量,才发现邬瑾已经不在。 他怕邬瑾有事,特意让祁畅来看看。 “不要,”邬瑾想到程廷闲不住的性子,又多叮嘱一句,“叫他不要出九思轩。” 祁畅没有听清楚,便小心翼翼推了推门,门没有闩,开了一条缝,他好奇地从这一条缝往里看:“什么?” 只一眼,他忽然就见邬瑾目光凌厉地审视着他,他慌的往后一退,手上失了分寸,把门“哐当”一声带上,睡着的莫聆风惊醒,立刻有了呜咽之声。 站在廊下的奶嬷嬷横眉怒目,拎着他后脖颈衣襟,将他拽出了院门。 祁畅四脚着地,连滚带爬地跑出去很远,等站起来时,后脊梁泛起阵阵寒意。 方才他推开门的一瞬间,邬瑾还是那张温和的面孔,一贯都是如此,然而目光却忽然肃杀,仿佛要对他刀兵相见。 他抬起软绵绵的脚,心中埋怨程廷,准备回九思轩去,却叫人拦住了去路。 两个面无表情的人架着他,不顾他的挣扎、哭喊、求饶,把他带去了无人知晓处,交由赵世恒审问。 莫聆风的疹子是在当天夜里发透的。 先是前胸后背,随后急速蔓延至手心、脚底,最后在鼻尖上见了疹子。 疹子透发之后,整个莫府也跟着透了一口长气,接下来,只要等疹子消退便可。 这天夜里,邬瑾在心里写了一张日录。 第二天,莫千澜和莫聆风一起恢复了精神,程廷得以脱出牢笼,飞回家去,大黄狗几乎是欢天喜地送走了他。 他再不走,大黄狗就要走了。 而邬瑾却只能先回九思轩——李一贴要给他把脉,确认他不会出疹,才会放他家去。 他穿进去的衣裳、鞋袜,全都被人带走烧掉,莫府又给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添置了两身新衣。 又过一日,晚饭过后,李一贴给邬瑾把过脉,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酉牌,正是家鸡归巢时,天色昏暗,邬瑾收拾好包袱,一头撞进了微凉的晚风中。 花园里这时节最为舒适,风好,花木亦盛,尤其是栀子花香,在青色的天光下,浓烈馥郁,直透心脾,霸道到令人失神。 六天不见天日,他面目依旧,天光将他也照出来一层虚蒙蒙的光,他从湖边走过,衣袍上都沾满了栀子花的香气。 包裹沉重,里面有一锭十两重的大银——莫千澜喜的发狂,做了一回散财童子,奶嬷嬷将银子给他时,还说莫千澜特地嘱咐,这不是赏银,是谢礼。 十两银子,是邬父的两条腿,是他的一条命,能让他们一家四口过上小半年。 然而比这十两银子更沉甸甸压在他心头的,是包袱里装的笔匣。 匣子里是一枝宣城诸葛笔。 石上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制笔之人于千万毫中拣一毫,精工细作,方得一宝帚,千金也难求。 而那竹造笔管上,赫然刻着“邬瑾”二字。 此笔非金银所能估量,是以比那十两银子重。 更重的是莫聆风的心意。 莫聆风知道他没有好笔,特意让莫千澜去信宣城,求一枝紫毫,直到今时今日,这枝笔才千里迢迢而来,到了他手中。 这份心意,足以涤荡他满身苦楚辛劳,让他心神安定,卷着满身栀子花香气往外走,他一路走回十石街去。 十石街还是那样狭窄逼仄,门与门仅仅隔着一堵矮墙,街面永远油腻肮脏,热水铺、脚店、肉案、碗头铺穿插其中。 正是晚饭前后,拥挤的屋宇中挤满了拥挤的人,食物贫瘠的香气飘荡至街上,两个赤脚小孩子正在为了一文钱扭打在地,互扯衣裳,哭号喊娘,各自的娘没有出来,只在屋子里大骂。 一个男子提着一坛小酒,哼着小曲回家,沿途大声和人打着招呼,相互调侃嘲笑的声音充斥着整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