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页
众武士后知后觉,原来盟主是为了诱敌深入,佩服佩服,心里的天平又偏向叶澜双。 聂欢坠下悬崖,燕行和花鸢在杨皮筏上正好把他接住。 见他胸口不断冒血,燕行关心则乱:“聂欢你他娘的想气死我们,我操……你让我们在这里接你时,可没说你会把自己折腾成这幅模样。” “行了,屁话少说,快止血,再不救就真的要死了。”,花鸢也生气,止血的手不停地颤抖。 认识他这么多年,这不是聂欢伤得最重的一次,却是他求生意识最弱,脸色最差的一次! 聂欢捂着胸口一抽一抽的,除了伤口,他觉得哪里都疼。 他目不转睛看着涯上的男人,隔河相望,那人白衣染着红血,长发在空中飞扬,看不清叶澜双的脸,但聂欢猜他肯定很生气。 早些时候在灯下热吻时,他还说:“别离开。” 那声音带着糯糯的磁性,真好听;他身上总是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真好闻;他蓝眼睛的时候,真迷人……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聂欢眼中的白影随着周遭景色的变幻,逐渐缩成一个原点。 此行,他给过也得到过,更幻想过,最终……他什么也没带走,还丢了颗心。 这一生,最无法预知的是遇见,不知从何时开始,这一生,最无法忍受的,是别离。 第34章 吴越 七月,梅子黄时雨。 骤雨打在芭蕉叶上,滴答滴答响声清脆。 山谷外面看不清地貌,山谷里炊烟袅袅,蜿蜒盘旋的梯田像雷峰塔似的一层接一层。 农妇冒着雨,弯腰在田埂上采摘晚饭用的食材;儿童突发奇想雨天放风筝,刚一飞出就被雨水打趴在地,正张着大嘴哇哇大哭;田边的老牛被人遗忘淋了一天的雨,此番正仰天长啸抱怨天杀的黑心主人又喝醉了。 半山腰上有间竹楼,是个风水宝地,开门可见山,景色宜人,屋檐下坐着两人,盯了雨声观赏良久,一人叹气:“当时的情况,你应该向那帮武林人说出实情。” 青年人长瘫在摇椅上,一身半新不旧的玄色长袍显得他身材高挑,静默许久,他抬手将挡脸的斗笠拿开,赫然是消失数月的聂欢聂大侠。 聂欢脸上有点病态白,神色不佳,他摘下酒壶想灌酒,犹豫片刻又重新挂回去,没所谓一笑,“没心思同那帮酒囊饭袋争论。再说,收了你的钱,就得保密,这是杀手的职业素养,本大侠素来看得很重。” 吴越四十出头,岁月似乎没在他脸上留下痕迹,皮肤光滑紧致,轮廓线及好,可以想象年轻的时候迷倒过多少美少女。 他惭愧一笑,说:“你可不是简单的杀手,五年前如果没有你出手相帮,我怎么能有机会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赎罪。” 聂欢起身,双手叉腰看着房檐下低落的雨水,嫌弃一句:“煽情的屁话别说,我收钱做事,跟你有毛关系?” 认识这么多年,此人向来口是心非刀子嘴豆腐心,那张嘴巴比毒药还毒,习惯就好。 “可你赚那么多钱为何还是穷得叮当响?还不是都补贴到桃园里来了,有时候我挺看不懂你的,杀便杀罢,为什么又要救?”,吴越说。 聂欢低头轻笑,为什么要救?因为他们之中好多都是无辜人。这十二年来,他杀过穷凶极恶江洋大盗,斩过蛮横无理的街头霸王,也遇到过许许多多缚鸡之力的遗孤遗孀。 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个好人,他只知道有些人活该被碎尸万段,而有些人不该无辜受牵连。每次出任务,总能遇到比他身世遭遇还惨的人,最初发现这个地方是巧合,救人于危难之间也是临时起意。 可这二十年间,每次临时起意都把人救来扔到这里,竟歪打正着成了现如今桃园的光景。聂欢发誓自己不是善心泛滥,他杀人是真的,救人是无意的! 好与坏,一时间他也没个评判标准。外面很多人在找这个地方,可这里真的很普通,穷到还不如普通人家。 不论是以前富甲一方腰缠万贯的,还是像吴越这样叱咤疆场所向披靡的,进了桃园,还不得每天脸朝黄土背朝天,赶着老牛过山间。 就拿几个月前的黑袍子来说,他为何要找这里,聂欢不想去过问,他已经够忙了,哪有那份闲情逸致管这些。 “你为什么要救他们,为什么会答应我的诉求?”,吴越追问。 聂欢垂眸,回道:“杀过太多人,怕死后下十八层地狱,做点好事,好让阎王酌情处理。” 鬼才信他,生前都没在乎过那点名誉,何况死后。 “你呢?对吴翼可还有什么念想。”,聂欢回头问。 吴越听罢,眼里伤痕乍现。 他说:“缘分已尽,无话可说。” 他觉得自己这一生,犯过最大的错误,就是跟吴翼越了那条线。 吴越大着吴翼十五岁,当年见六七岁的小孩儿流浪街头可怜,便领将其领回将军府。 小儿生得秀气,自幼喜文不喜武,十八岁容貌明动京城,诗词歌赋无所不通。 吴翼这个名字也是吴越领他回将军府后改的,算不上正儿八经的养父养子,但在外人面前都是这样称呼的。越翼从小就黏他义父,成年后也不例外。 刚开始吴越并没发现什么不对,直到自己三十三岁娶妻那晚,吴翼喝得伶仃大嘴,在后院对他说:“我可能没办法再继续叫你义父。你成亲,我痛苦到想死,我恨不得自己是女儿身,哪怕只是给你做妾我也愿意,至少那样我能伴你左右,我能拥有你,能光明正大地告诉你,我爱你爱到丧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