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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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屏障五百米开外,雪地星星点点有绿色的标记,标志着下面埋了地雷,以免自己人误踩。这些标记在雪地里十分醒目,但潜行蟒可看不见,所以丹尼尔才说完,就听轰一声,一处地雷被触发了。 雪泥飞溅之中响起一阵吃痛的咝咝声,一条黑色的潜行蟒猛地扬起头,头顶上的硬壳被炸碎了好几块,还有碎铁片嵌入伤口之中,看起来就像被砸烂了似的,十分狼狈。 但这种冷血动物最强的防御也在头顶,那层硬壳仿佛龟壳似的,打起架来的时候还能当撞城锤用——曾经有人被潜行蟒一个头锤,直接砸瘪胸骨原地升天的。所以这地雷虽然炸碎了硬壳,却并没有伤到根本——硬壳下面还有头骨,头骨下面才是脑子呢。 不过除了脑子之外,潜行蟒的要害还有心脏。心脏在脖子与躯干连接的地方,即是所谓的“七寸”。不过潜行蟒的皮跟所有的蛇皮一样外覆鳞片,并不好攻击。 “砰!”一声爆响,扬起头的潜行蟒身体猛地一顿,七寸部位炸开了一团血花。 “耶!”伦吉尔一挥拳头,“正中靶心!” “没有吧?”陆希泼凉水。从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这一枪倒是击中了七寸的部位,但并没有正中心脏——潜行蟒身上有一道明显的黄色色带,心脏就在这道黄色带子里,可是伦吉尔击中的位置其实还要向下一些。 “没,没中吗?”伦吉尔干笑一声,“也差不多吧。” “这是——什么武器?”丹尼尔吃惊地看着正疯狂抽搐的潜行蟒,又看看伦吉尔手里的“棍子”,直接伸手,从她手里夺了过去。 其余骑士也都目瞪口呆,这可是在五百米之外!这个距离,即使让冯特伯爵这个大骑士来,也未必能够攻击到如此距离! 更何况伦吉尔这次攻击直接破开了潜行蟒的蟒皮,可见绝不是什么强弩之末的小打小闹,而是在这个距离上也能直接致命的! 不管是骑士还是神官,不管斗气还是神术,都是有个距离的。所以飞在天上的双头鹰才让人无可奈何,因为远远超出了攻击有效距离。□□倒是能够攻击得很远,但不够灵活,速度也不够快。 但是这根棍子不一样啊。几乎是在他们听见那声呯响的时候,潜行蟒就已经血肉飞溅,这五百米的距离是真正的转瞬而至啊! “你小心啊!”伦吉尔没想到丹尼尔居然会动手就抢,“没关保险,你别走火打中自己人啊!” 一群骑士本来想围上去,一听这话也只得硬生生刹住了——这要是挨上一下,他们的皮可没有潜行蟒抗揍。 这时候第一条潜行蟒已经滚在了地上。这支枪用的是钢芯弹,穿透力极强,假如打在其它魔兽身上,估计就是这边进去那边出去,一个穿透洞。 但是潜行蟒的皮既韧且硬,钢弹没能那么轻易地穿透,倒是让它承受了更大的冲击——虽然没有直接击中心脏,却把它的脊椎给震得错位了一节。 这一错位,大概相当于腰椎脱出,潜行蟒滚在地上,几次想抬头,都使不上劲儿,急得另一条潜行蟒也爬了出来,围着它咝咝地吐信子。 丹尼尔看伦吉尔开了一枪,又把手里的枪端详一会儿,忽然也学着伦吉尔的姿势举枪上肩,呯地开了一枪。 全无动静,这一枪脱靶了…… 其余骑士们面面相觑,伦吉尔噗地就笑了出来。可是没等她笑完,丹尼尔已经开了第二枪,只听呯地又是一声爆响,第二条潜行蟒一头栽倒,颈部那一圈黄带上炸开一个洞,这才叫正中靶心呢。 丹尼尔这一枪击中潜行蟒,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把□□又仔细看了一遍,才激动地问陆希:“小姐,这个是——” “□□。”陆希直接用了自己的语言,毕竟这东西她在光明大陆的语言里实在找不到对应的词汇。确切点叫做栓动□□,是毛瑟式的。 丹尼尔对这个陌生的词汇倒不意外,而且他感兴趣的不是□□本身,而是射击的方式:“为什么那个钢做的尖端能飞得那么快?”□□射击之后,弹壳可以退出,所以丹尼尔立刻就发现,其实击中潜行蟒的只有那个尖尖,而后面黄灿灿的东西只是一个铜的壳子,摸起来还有些温热。 发热,又能把前端的钢芯以惊人的速度抛出,丹尼尔已经想到了一样东西:“难道里面装的是——火药吗?”地雷爆炸的时候,被炸开的碎片也有相似的威力,只不过这个目标可控,而且定点狙杀的威力似乎更大一些。 问题是,闻着味道跟之前的火药不一样啊。 陆希笑着对伦吉尔又摆摆手,于是伦吉尔又取出了一把枪。这次她没找什么魔兽,直接对着一百多米外的一块石头开了一枪。 熟悉的气味跟着一团硝烟散了开来,这下其余骑士也都知道了:“□□!” 这是燧发枪。 陆希指了指那把毛瑟□□:“这是给你用的。这种燧发枪一共十把,你看着分配。□□的射程在六百米左右,燧发枪是一百五十米。” 其实□□的射程最远可达八百米,燧发枪能到二百米,不过陆希对自己的产品没那么有自信,所以给了两个保守数据,毕竟在这个距离,也能更好地保证准头和威力。 燧发枪是用燧石打火的枪支,弹药还是□□。当然性能跟□□不好比,但是以现在长云领的生产能力,燧发枪也算是生产不易了。不说别的,单是这些钢管就不好弄,到了那支□□,零件都是海因里希利用魔力搞出来的,更不用说子弹了。 □□的子弹用的可是无烟火药! 硝化纤维性质不稳定,燃爆速度极快,需要用□□和乙醇的混合溶剂先处理,然后再辗压成型,才能降低燃速,做为比较稳定的□□。 就这几步做下来,就够麻烦的了。何况这东西现在除了金羽之外,陆希可不放心别人来处理——这比皂化反应危险多了。 而且棉花也不够啊。陆希还想留着棉花先做点儿卫生用品呢。那一车棉花,今年怕是连块棉布都纺不出来。 所以这支枪只能先尽着丹尼尔用了。不然给别人,光是训练的弹药都消耗不起。 不过丹尼尔确实没辜负她的期望,第二枪就已经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一击毙命。 “用这个对付双头鹰,可以了吧?” “没问题了!”丹尼尔用力握紧了□□,连自己的神术长剑都顾不上了。六百米的射程,足够了! “嗯。”陆希把一盒子弹交给他,“省着点用,目前就这么些了……” 一听武器有限,一旁的骑士们都忍不住苍蝇搓手起来:“领主大人——”只有十把燧发枪,他们不够分啊。 陆希笑了笑,对丹尼尔说:“不一定要分给骑士。这些枪,是给平民和奴隶们用的。” “什么?”就连丹尼尔也忍不住惊呼了一声。不给骑士,反而给平民和奴隶? “嗯。”陆希看着他,“□□是专门为你制做的,因为我觉得你最适合它。”丹尼尔的特殊能力是真知之眼,据陆希的理解他应该精于计算,既然这样,什么风向、气候、枪管震动、子弹重力、地转偏向力之类影响射击精度的因素,他掌握起来应该都不在话下。 至于燧发枪,她要的是提高整体的作战能力,如果平民和奴隶中有擅长射击的,由他们来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战斗力。如果给一个擅长近身战斗却不擅长射击的骑士,简直是既浪费了枪,又浪费了人。 “我明白了……”丹尼尔喃喃地说。把武器优先交给平民和奴隶,这实在是闻所未闻的举措,但是细细一想,这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如果这十把燧发枪充分利用起来——他已经有了度过开阔地,夺回边陲镇的计划了。 说起来,之前他还忧虑进了边陲镇怎么办,总不能在镇子里乱丢□□,炸死魔兽的同时不也把房子和街道炸得一塌糊涂了吗?这下有了燧发枪就好办了。再把城墙修起来…… “嗯——”这也是陆希要说的第二个问题,“其实我的意思是不必太过着急,可以等魔兽潮退去,我想修一道更结实的城墙。” “可是魔兽潮要到风月结束后才会退走。”丹尼尔皱眉,“那时候就该准备春种了。” 修一道城墙可是费时费力。如果想修更结实的,势必需要很多大石,光是采石和打磨就十分麻烦。而且今年魔兽入侵了边陲镇,回去之后还要先维修房屋,事情比往年更多,哪儿有时间新修城墙呢? 陆希笑了起来:“这个别担心,这城墙修的时间不会太长,而且今年有了新农具,春种也能省时省力,会有足够的人手来修墙的。比起这个,我想问问,咱们能不能抓一些雪雀来自己养?”要持续供应肥皂工坊,得有稳定的油脂来源啊。雪雀好,雪雀妙,所以养雪雀一定呱呱叫啊! 第132章 风雪之月(九)、这把枪将是他一生的事业 黑皮是个猎人。他家祖祖辈辈都是猎人, 在边陲镇猎猎普通野兽过日子。 边陲镇紧靠黑云山,野兽众多,但能给普通人做猎物的却少。黑皮纵然有一手好箭术, 那日子也是冒着险过的, 毕竟若是运气不好,进山遇到了危险的魔兽, 那也就别想再出来了。 每年冬天的魔兽潮, 黑皮都会被征用去城墙上对付魔兽。这活儿当然是很危险的,但一日三餐都管饱,还发一套厚衣服。因为他箭术最好,一个冬天下来能挣十五枚银币,顶得上普通猎户一年的猎获了。 有这十五枚银币的补贴,黑皮家的日子在本地要算很不错的, 甚至还找到了未婚妻, 准备明年夏天就去请求领主允准结婚。 可是今年的魔兽潮来得太汹涌, 两只变异地行龙冲破城墙,黑皮的一只脚也被幻影狼咬掉了。 虽然有苦行主教坐镇, 但黑皮那只脚已经进了幻影狼的肚子, 没法找回来接上, 所以黑皮最终还是成了个残废。 整个边陲镇人退到柳河镇的第六天,黑皮的未婚妻就哭着来找他,说是她的父母让她跟柳河镇一个矿工结婚。 黑皮没说什么。柳河镇的矿工以前是个好营生, 后来矿里不出好水晶,矿工就被人人嫌弃。现在新来的伯爵小姐说是矿里挖出来的那种废矿——叫什么石英砂的也有用处, 于是矿工又吃香起来了。 比起一个残废, 矿工显然是个好选择。就黑皮这个样子, 以后既没法当猎人, 也不可能再被征用,还不知道要怎么糊口,未婚妻的父母变卦,那也是情理之中。 何况,都还没有经过领主大人允准的婚事,那根本都是不算数的,谁都可以反悔。 可是未婚妻并不想反悔,她想要黑皮跟她一起去见领主大人,只要领主大人允准,那她的父母也不能反对。 但是黑皮摇了摇头。他已经是残废了,以后自己都养不活,难道还要拖累未婚妻吗?为什么不让她嫁一个能养家的男人,吃饱穿暖地过日子呢? 未婚妻哭着走了,而黑皮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腿发呆——现在他的一条腿像根棍子一样,该长脚的地方光秃秃的,虽然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但他时常还会觉得那里疼,就好像那只脚还长在他身上似的。 “黑皮!”一名骑士忽然在门口喊了一声,“丹尼尔队长叫你去呢。” “啊?”黑皮愣了一下。丹尼尔大人叫他?叫他一个残废做什么呢? 等黑皮架着拐杖赶过去,迎面是一队骑士们嫉妒的目光。 嫉妒?黑皮感觉自己可能是疯了,骑士大人们怎么会嫉妒他? 不过没一会儿,他就知道自己大概是并没错了。 “大人,这个是……”黑皮眼看着丹尼尔大人用那个新的武器击倒了三百米以外的一头黑野猪——他都没看清楚武器里发射的是什么东西,只听见呯的一声,然后那头黑野猪的脑袋就开了花。 脑袋开了花!黑野猪那身弓箭都射不透的皮毛竟像是柔软的野兔皮一样,直接就被打了个洞! 天啊,这是什么新的神术弓箭吗?但是他也没看见有箭啊。 之后他就分到了一把新武器,跟丹尼尔大人的“□□”长得不太一样,但是十分相似,看得出来属于同一类。大人告诉他们,这个叫做燧发枪。 是的,是“他们”。在场的除了骑士们之外还有十几个人,不是平民就是奴隶,黑皮对他们都挺熟悉,因为都是经常在城墙上一起抵御魔兽的,其中有两个还跟他一样是猎人。 “你们将跟骑士们一起训练,选出用枪最好的十个人。”丹尼尔大人对他们宣布,“以后,你们将组成□□队。” 黑皮简直惊呆了——他们,一群平民和奴隶,能跟骑士们一起训练?而且还要从他们当中选出最好的十个人?这是让平民和奴隶们跟骑士竞争?他,他们配吗?骑士大人们都是得赐神恩之人,他们怎么能比得上呢? 但是等他亲手扣动燧发枪的扳机之后,他就明白了——这种武器,居然不需要神恩也能使用的! “看见这个缺口了吗?”丹尼尔大人指点着他,“这个是准星。缺口、准星、目标,三点一线……” “为什么呢?”黑皮下意识地问。 他身边的一个平民为他的话倒抽了一口气——骑士大人怎么说,听着就是了,居然还敢质疑吗? 可是丹尼尔大人并没有生气,反而夸奖了黑皮:“问得很好。你箭术很好,那么你平常射箭,是怎么瞄准的呢?” 于是黑皮从丹尼尔大人那里听到了“抛物线”、“射速”之类完全陌生的词汇,但等他搞明白之后,他又觉得这些词汇十分熟悉,因为他之前在射箭的时候,早就跟它们熟悉了呀。 想明白之后,黑皮蓦然就觉得手里这把燧发枪亲切了起来,简直就如同他用了十几年的弓箭一样熟悉——火药即是弓弦,子弹便是箭矢,没差呀! 更妙的是,燧发枪能射出至少一百五十步,是他的弓箭射程的两倍,而且在弹仓里装满了子弹的时候,还省去了搭箭上弦的时间,即使他是个残废,停留在某个地方不动,也能射杀魔兽! 黑皮简直爱死了这把燧发枪,如果不是因为在训练之后枪支要收上去,他简直都想抱着枪睡觉了。不过他有信心,这把枪早晚是他的,他一定能在竞争中胜过其他人,甚至胜过那些骑士们! 果然,训练了十几天之后,黑皮他们进行了第一次“实战”——诱杀双头鹰。 这些东西真的太讨厌了,仗着能飞,总是从防守不到的地方发起偷袭。那两个脑袋上都长着坚硬锋利的长喙,一口就能把人的脑袋啄穿,黑皮的一个朋友就是被双头鹰杀死的。 而且自从上次被□□埋伏过之后,剩下的四只双头鹰更疯狂了,逮着机会就要吃人,即使在屏障之内,都时常能听到它们尾羽发出的那种令人烦躁的响哨声。 黑皮躺在一辆板车上,身上盖着兽皮被子,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一个初级骑士穿着身普通的麻布衣服,推着这辆板车。 这样的车还有好几辆,上头或者堆着些粮食,或者堆着些破烂衣服之类,拖拖拉拉倒也成了一个车队。 当然,车队前后也各有几名骑士骑着马领路,都是握刀执剑,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但黑皮知道,刀剑唬不住双头鹰,此刻在他们头顶,一定就有双头鹰在盘旋。 “有一只——”并排的那辆板车上摆着几个箱子,中间有个人手拿望远镜从空隙里向天空瞭望,“飞得不算高,估计是在侦查咱们。咱们这人也不多,能引下来吗?” 推车的骑士向前方看了看:“再走几步就能撞上那几头野猪,到时候这些东西一定会下来趁火打劫的。” 在失去边陲镇的防守之后,冲进来的魔兽已经随处可见,简直走不出三五步就能撞上。而且这些魔兽较平日里更为狂躁,比如说最常见的雪雀,其实春夏两季在山里见到也无非就是展翅飞远,并不会主动攻击人,可是到了冬季兽潮之时,那是见人便啄,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