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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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每一层要加的不光是水,还有能够分解纤维的细菌,这些东西可是腐化的主力。 “马粪呢?”陆希看着奴隶们往坑里浇水,一边问道。 她当然不可能有准备好的菌种,那就只能用骡马粪和暗沟泥来代替了。好在长云领有自己的骑士队伍,那么多马,马粪可不缺。 只不过,都跟马厩说过了今天送新鲜马粪过来,怎么这个时候了还不见人影? “小姐——”莉斯早就转头眺望,这时候第一个发现了从那边走过来的人影,“他们来了。呃,还,还有丹尼尔大人……” 确实是丹尼尔,在挑着马粪筐的奴隶后头,他牵着自己那匹心爱的半鳞马,好像是随便出来遛马似的,一路溜达了过来。 陆希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从她进了城堡的第二天,好像就再没看见丹尼尔了,他这是——不在城堡? 丹尼尔过来之前已经做了心理准备,毕竟前头的奴隶挑着两筐马粪呢。但饶是如此,等他走到近前,看见这堆积如小山般的干的湿的一大垛,表情也不由得抽搐起来:“小姐,您这是——”他是听说过十几年前弄的“肥料”那件事,但不知道亲眼目睹的时候这么有冲击力,毕竟这实在太多,跟他在村子里只看见一两个人的排泄又没法比了。 而且,一看见这些东西他就忍不住回忆起那些长长的虫子,忍不住就想看看这些堆起来的那啥里头有没有…… 偏偏他的视力又特别的好,哪怕连忙把自己的视线拉回来,可就那么匆匆一眼,也足够他看得清楚了——大概因为混合搅拌过,他并没看见成形的虫子,可是那或黄或黑的颜色,那或稀或硬的质地,简直一瞬扫过尽收眼中。再加上鼻子一起工作…… 反正丹尼尔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当初他怎么就跟着去了那个村长家呢…… 所以他只好强行把目光转到陆希脸上,以免自己再不自觉地去观察那些东西。别说,伯爵小姐的确是比那些东西养眼多了,尤其是她脱去了黑莓镇那身破衣服,又洗得干干净净——等下!脱了那破麻布衣服,身上怎么穿的还是粗布衣服呢?还有这围裙!丹尼尔不由得怀疑,难道伯爵大人又不打算让她做继承人了?不是已经说好了的吗? 陆希不知道年轻骑士已经想歪到哪里去了,她也根本对身上的衣服没有什么自觉——工作服呢,耐磨耐脏才最重要,就算是现在穿的这身,她都觉得不合适呢,跑到田间地头来,穿什么裙子啊,她应该穿裤子才对。 不过可想而知,她如果提出要穿裤子,琳和莉斯大概就要晕倒了,所以还是算了吧,反正她们也不会让她动手干活,能在这里指挥奴隶们弄这些脏东西,大概就已经是她们的极限了。 丹尼尔没等到回答,只听见伯爵小姐连声指挥那些奴隶:“把马粪拌上水,在这上头均匀洒一层!对了,稀一些不要紧——那石灰提过来,先碾碎,哎,不许用手去拿,也千万不能吹到眼睛里,不然眼睛会瞎掉!” 奴隶们都吓了一跳,半信半疑。这东西他们也认得,不就是颜料坊那边用来制作白色颜料的东西吗?那边的奴隶都是用手去拿的,也没见他们说弄到眼睛里会瞎掉啊。 不过一会儿之后他们就都倒抽冷气了,因为碾成碎末的那个“石灰”洒到粪堆上,接触到先前洒下的马粪水,登时就咝咝地冒出了白气,看起来像是烧开的锅一样,好不惊人! 不是没有奴隶被烧汤的锅喷出的热气烫到过,所以大家都知道那些白气是会伤人的,而现在这坑里头竟也冒出白气,难道底下也有人在烧锅吗?可是那些秸杆之类早就浸透了水,也没有人点火,又怎么能烧起来呢? 别说奴隶们,连丹尼尔都有些吃惊。无火而热这种事他自然见识过,可是那都是神术,而现在这——那些白色的东西就是长云领常见的白垩石烧了烧而已,把它碾碎并洒下去的都是奴隶,这其中根本没有任何神术,那这现象是怎么回事? “小姐——”琳声音有点发颤,“这,这是炼金术吗?”虽然她已经听说了伯爵小姐制作炼金药丸的事儿,但亲眼目睹还是十分震惊。而且这,这好像跟她听说过的炼金术不一样啊! 但是炼金术这个词儿却引起了奴隶们的骚动,好几个人都露出“原来如此”,“伯爵小姐真是太厉害了”的表情,劳拉甚至拉住了胡安娜的裙边,小声地说:“妈妈,伯爵小姐是要把这些东西炼成圣水,好让田地丰收吗?” 这么孩子气的猜测,居然得到了其他人的赞同:“对对,一定是的!” 这都哪跟哪啊……陆希哭笑不得。前几天他们不是还一起烧了一次土粪吗?难道那也是炼金术?一样都是制造肥料,怎么洒个石灰水就高大上起来了…… “这不是在炼圣水。”本来陆希想说这不是炼金术,但话到嘴边又忽然想起来,炼金术怎么了,炼金术不就是化学嘛,化学是科学的一部分,怎么不能宣传?只不过不能像教会那样宣传就是了。 “说这是炼金术,那也差不多。”果然陆希这么一说,所有的人就都露出了崇拜的表情——哦,不包括海因里希,那魔鬼如果不是戴着口罩,陆希觉得他的嘴可以已经撇到后脑勺去了。 当然,因为大家都戴着口罩的缘故,陆希没注意到,何塞的表情跟其他人都不太一样。当其他人都在“小姐太厉害了竟然真懂炼金术”的时候,他却露出了“果然是这样”的表情,只可惜半张脸都被口罩遮住,无人察觉。 就连丹尼尔都十分惊讶:“真的是炼金术?”别看陆希弄出过什么“炼金药丸”,无论他还是约翰,都觉得那更像是女巫的魔药,但眼前这个,看起来就真的像炼金术了——平平无奇的石头能将水蒸出白气,这不正是炼金师们最喜欢的夺人眼目的手段吗? “是炼金术的一部分。”陆希纠正他,“大家不要觉得炼金术是多么神秘的东西,事实上,这是人人都可以掌握的事。” 奴隶们都瞪圆了眼睛,但没一个人相信她的话。伯爵小姐说什么呢,炼金术怎么可能是人人都能掌握的,那都是神赐的能力啊,不得神恩之人,就不可能掌握炼金术。 “并不是这样。”陆希指了指坑里已经渐渐消失的白气,“这是炭窑的人烧出来的,是你们亲手洒进去的,你们当中,有谁得到了神恩吗?” 奴隶们面面相觑。那当然是没有的,他们不过是身份最卑贱的奴隶啊。虽然教会总说在主面前人人平等,死后都能上光明之山,可是——从没有听说过哪个奴隶得到了神恩的。 “所以炼金术并不需要神恩。”陆希直接得出了结论。本来就是,地球上那么多干化工的,谁知道神恩是个什么鬼哟。 在场的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凉气,但是看向陆希的眼神,却都是不相信的。 即使是长云领,教会已经退出好几年的地方,也不相信炼金术不需要神恩吗?陆希看着这些人的目光,略微有些无奈。 好吧,教会已经存在了数百年,宣传深入人心,哪里是一时半刻就能改变的呢? “好了。我知道大家现在很难相信,但以后你们都会渐渐明白的。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继续堆肥,记住,谁也不许用手去直接拿石灰,只要你们手上有一点水,也会像这坑里一样沸腾起来,把你们烧伤。” 虽然对炼金术的事大家不相信,但不能用手去接触石灰,大家却是印象深刻了,于是纷纷点头,小心翼翼地开始照着之前的步骤,在坑里堆上了第二层、第三层肥料。 一个坑堆满,再用一层厚厚的沟底泥封顶,这才算结束。 “好了。”陆希想了又想,她所知道的堆肥步骤也就是这样了。至于塑料薄膜盖顶什么的她实在做不到,好在有堆肥舍,等把舍顶封了之后,不受风吹雨淋,肥效也就不会流失了。 “这个坑就可以了,大家照着刚才的步骤,把其余三个坑也都堆上吧。”四个大坑堆满,明年这一片本来要休耕的田地基本就够用了。当然,等这些奴隶熟练了,她还打算再多积几坑呢,肥料哪儿有嫌多的,冯特伯爵自己的田地用不完,还有下头的领民呢。 莉斯忍不住问:“小姐,这,这就行了?”回头这坑里就能炼出那个什么肥料,比牧师的祈福还好用? “这只是第一步。”堆肥哪儿有那么容易呢,现在只是堆起来,之后还要观察内部的温度和湿度,随时准备加水。每隔三个星期左右还要翻积一次,将外面部分翻进内部,再次堆积腐熟。 因为是冬天的缘故,这样的堆积要经过三四个月才能结束,如果堆的坑多了,后面这些奴隶要做的事还多着呢。 听了这话,奴隶们倒都松了口气。跟着伯爵小姐做事,分到的吃食都比别人多,他们还真怕这件事做完了,伯爵小姐就不再吩咐他们了。尤其是那些年老的奴隶,倘若这一冬天都有事做,那他们也不用怕饿死了。 陆希对着奴隶们庆幸的眼神,不由得有些唏嘘。奴隶们应该是光明大陆上最低的那个阶层了,即使她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似乎也应该尽力做点什么 第49章 什么诅咒(三)、瞧瞧人家的生意做的 奴隶们又开始热火朝天地堆第二个坑, 陆希在旁边看了一会,发现他们已经记住了所有的步骤,做得十分仔细, 用不着她在旁边指点, 于是转头对丹尼尔笑了一下:“这边的气味不大适应吧?我们去那边走走?” 她忽然想起来了,作为冯特伯爵最信任的下属之一, 丹尼尔应该知道冯特伯爵中的是什么诅咒吧? “我——”丹尼尔下意识地牵着已经好几次表示嫌弃的半鳞马, 一边跟在陆希身后,一边为自己辩白,“其实也没什么,斩杀魔兽的时候,什么场面我都见过。” “斩杀魔兽?”陆希有点兴趣。说起来她连一头真正的魔兽都没见过,倘若魔兽都像黑野猪那样, 那个味道也确实够人受的。 “黑野猪算什么呢。”丹尼尔不自觉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我当初为了晋升中级骑士, 在黑云山历练了一个月,期间杀了许多魔兽。黑野猪是因体外有些粘液所以臭得很, 但那还比不上巨腭甲虫, 不单能喷出带毒的臭气, 斩杀之后,体内流出的内脏更是臭死人!” 黑云山是长云岭那层层山脉中的一处,因为树林特别茂盛, 远望去如黑云重重,所以得名。那地方跟长云岭大部分有些贫瘠的荒山比起来格外不同, 所以有传说那里就是深渊的一个出口, 正因为不断有魔鬼之力溢出, 所以才有层出不穷的魔兽。 巨腭甲虫这种东西比黑野猪的级别还要高一些, 主要就是它喷出的毒气一次能够笼罩百米方圆,落在皮肤上便是阵阵刺痛,眼睛被薰便睁不开来,若是不慎呼吸进一点儿,那从鼻尖到胸腹简直就像火灼一样,能把人立刻臭晕在地,然后再咳嗽得醒过来。 所以对付这东西,要抢在它喷射臭气之前将其斩杀。当时丹尼尔就是那么做的,但谁知道他一剑下去,甲虫最脆弱的腹部大开,里头却哗啦一声涌出一堆腥臭粘腻的内脏和□□,险些把他埋了! 那真是丹尼尔最狼狈的一次了。他觉醒的斗气其实并不特殊,不过就是最常见的增加速度和力量,八成的骑士都会得到这个能力,所以说起来十分普通。但他的特殊在于双眼,面对对手,不管是人是兽,他都能窥见对手的弱点,击杀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而且他被冯特伯爵挑中之后,还花重金替他找了一柄神术长剑“霜白”,其剑上附有冰冻魔法,击中就能令对方肌肉僵硬,反应渐渐迟钝,更利于他攻击弱点。而且霜白的特性,也会让对手的身体都被冻住,少了那些热血四溅的场面。 所以丹尼尔那是头一次体会内脏糊脸的感觉。 在野外历练以求突破,这当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没有高床软枕,没有净水净衣,脏、臭、湿、腻,那都是难免的。可是这跟被一堆还有点温热的东西埋起来,那是两回事。 当时丹尼尔就吐了。不过吐过一场之后,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再也不会在意这些了,那兜头的腥臭内脏算是把他身上最后一点儿娇气磨光了,他是一名绝对合格的骑士了。 不过,今天丹尼尔才发现,那其实……还不太够。否则他就不会到现在还时不时地担忧自己肚子里有没有虫子,以及看见那些东西就会忍不住地去注意…… 尤其是,这些东西是肥料?真的要把它们洒在田地里?那在这种东西里长出来的东西——还能吃吗? 如果只是拿来种土豆也就算了,反正那都是奴隶们吃的,奴隶嘛,什么东西没吃过?可是如果所有的田地里都要种这个,那岂不是他吃的东西,也都是从这些里头长出来的?那些小麦啊蔬菜啊,会不会都沾上了……他再吃面包,吃沙拉的时候,岂不等于在吃——那个吗? 这么一想,内脏糊脸都不算什么了,毕竟那些东西洗洗擦擦就能干净,这个可是要吃进嘴里,咽进肚子的啊。如果说那些虫子是因为饮食不洁净而进了肚子里的,那吃这些岂不是更不干净吗? 不,等一下啊! 丹尼尔突然反应过来——他这一路上都在讲什么啊!他从边陲镇风尘仆仆回来,一听说伯爵小姐在田里,立刻就跟着送马粪的奴隶过来,难道就为了给她讲那巨腭甲虫的内脏有多恶心人的吗? 简直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丹尼尔连忙绞尽脑汁地思索该换个什么话题。女孩子都喜欢什么的来着?据他在王都时的经验,好像无非就是华服、鲜花和宝石吧? 他为什么不从边陲镇带几朵鲜花回来呢?有黑云山在,即使这个时候也还有魔植开花。当然它们大部分都有毒,但也有无毒的——比如说紫穗兰或者金百合。当然很稀少,但如果进山去找找也应该能找到的,这个时候魔兽还没有大量异动,他明明是有机会去找的,怎么就没想到呢? 倒是宝石……边陲镇那边虽然有个宝石矿,但出产的宝石质量和数量都并不高,别说跟出产大量宝石的彩虹领相比,就是跟那些小领地的宝石矿相比也不出色。 丹尼尔正在遗憾,就听伯爵小姐十分有兴趣地追问他:“你说的魔兽都藏在黑云山?我也听说长云领的魔兽很多,是因为教会撤离的缘故吗?” “不是!”丹尼尔立刻有些愤怒地否认了,“教会纯粹是诬蔑!当初第一位伯爵大人选择长云领,就因为这里是深渊的一个出口,有着大量的魔兽,即使教会来了也无法阻止深渊魔力的溢出,更无法减少魔兽。” 他露出了不屑的冷笑:“黑莓镇?黑莓镇算什么东西,他们的黑森林不过是黑云山一点尾巴的尾巴,魔兽稀少不过是因为我们长云领杀得多罢了。” 长云领最大的收入,就来自于魔兽。皮毛,魔晶,是长云领的两大拳头产品,而魔兽肉则是对口粮的补充,否则就凭这几年田地出产的糟糕情况,就是领主也要撑不下去了。 “撑不下去?”陆希不禁想起了她那间铺着厚厚皮毛地毯的房间,想起那面价值不菲的镜子,还有衣橱里一件件华丽的衣服,和每一餐都摆满了桌子的食物。这,这叫撑不下去?这不应该叫做奢侈吗? “是啊。”丹尼尔却是理所当然的样子,“去年更换马匹和骑士队的盔甲就是一大笔钱——那些人是故意给我们提价,都是教会的走狗!” 至于说华丽的衣服和丰富的食物,那不是伯爵小姐应有的待遇吗?比起别的领地来,他们长云领的领主真的已经很俭省了,伯爵夫人那才叫奢侈呢,每年光是购买宝石就是一大笔开销,一个人都能顶得上他们骑士队的花费了。 丹尼尔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已经太多了。抱怨伯爵夫人,这可不是他一个骑士应该做的事,几乎已经要算是犯上了。当然,长云领的骑士们没有哪个喜欢伯爵夫人,他们都是忠实于伯爵大人的,而伯爵夫人——呵,一个名义上的女主人罢了。 但是私下议论归议论,表面上还是要恪守礼节的,而他现在的作法其实已经是失礼了。不过,伯爵小姐应该也不喜欢伯爵夫人吧?看看那位夫人给她准备的东西吧,完全的敷衍了事,根本没把她当做继承人来对待,大概是心里还想着让那位法比奥少爷回来继承长云领呢。 这个时候,丹尼尔选择性地忘记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事实上在见到伯爵小姐之前,长云领里也没哪个人真的重视她,这从冯特伯爵把一切为她准备的事情都交给伯爵夫人就能看出来了。就连丹尼尔自己,也不过就是完成任务罢了。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丹尼尔悄悄地抬起眼睛看了一下,伯爵小姐虽然穿着旧的粗布衣服,可是那光洁细腻的皮肤宛如南边人最喜欢的象牙雕刻,似乎手摸上去都会留不住地滑下来。大概是来了长云领之后补充了营养,她的脸色也红润起来,显得那双眼睛宛如两颗宝石一般,让他想起长云领曾经出产过的上等煤玉——不,煤玉还不够明澈,那更像海山矿洞最顶级的黑水晶,晶莹欲滴、顾盼生辉。 以前他是不喜欢这种黑色的,因为那代表着堕落,但是现在……感觉脸好像有点疼。 所以他在边陲镇呆了几天,看看情况还算平静,就飞快地跑回来了。而按照往年的习惯,他本来应该把整个防线仔细巡视过才能回来,但那样一来,就还要拖上好几天…… 结果现在他回来了,却只跟伯爵小姐讲那些臭烘烘的魔兽…… 但是看起来,伯爵小姐好像还挺喜欢听他讲这些的? 陆希的确是听得挺有兴趣,当然她主要是对这些魔兽的用途最感兴趣。从丹尼尔的描述中可知,魔兽可算浑身是宝,低级魔兽还不能形成什么有用的魔晶,但它们的皮毛和肉也十分有用,有些甚至颇为美味,还有特殊的滋补效果,拿到王都去可是很抢手的货物。 皮毛也是一样,比方说近几年王都流行的羽毛帽子,最初就是用长云领的雪雀毛来制作,只不过去年国王找了一位新情人,这位在王都带起了用红色羽毛的潮流,所以雪雀毛就有点儿没落了。 但因为这位新情人行事太过嚣张,激起了不少旧贵族家夫人们的反感,所以偏有人要跟她唱反调,继续吹捧雪雀毛,所以如今雪雀毛还保留着一定的市场。 只可惜雪雀只有羽毛受人喜爱,它的肉并不怎么好吃,因为太过肥腻,所以不配登上贵族的宴席,如果羽毛再没有市场,捕捉它们就很不划算。偏偏这种小型魔兽冬天繁殖极多,缺乏食物就会向边陲镇进犯,不搞掉它们,它们能像蝗虫一样把田地里所有能翻出来的东西都吃光。 “可惜它们的脂油不值钱。”丹尼尔惋惜地说,“只能拿来点灯。倘若能像寒风岭的雪羽鸟那样,能制作沐浴水,那可就值钱了。” 雪雀,雪羽鸟……这两个近似的名字听得陆希晕晕的,经丹尼尔一番解释才明白,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鸟! 雪雀近似于陆希印象中的白孔雀,其一尺长的尾羽末端也带着眼斑,只不过是银灰色的,据说在日光下就像真正的银子一样,还会随着角度不同泛起由雪白到深灰的渐变色彩,十分之典雅,很符合有些贵族的爱好。 这鸟肥得可以,又拖着长尾巴,所以飞行能力不强,但两条腿跑得飞快,还成群结队,被饥饿逼迫狂冲过来的时候,其声势都不亚于野猪群呢。 而且这种鸟是冰系魔兽,尖嘴里一吐就是一道冰息,当然比不上高级魔兽的杀伤力那么大,但冲到人身上也能冻坏皮肉,而且很难治愈。最后往往造成伤处溃烂,轻则留下一个大疤,重则那一块皮肉都要脱落。曾有人不慎被多只雪雀围攻,身上到处溃烂流脓,最终高烧不退,连圣水都没能把他救下来。 而雪羽鸟则是一种麻雀大小的鸟儿,虽然生活在附近同样寒冷的寒风岭,却是一种火系魔兽。这种小鸟散居,喷出的火焰也不是很强烈,杀伤力不大,数量也不多,本来是一种不怎么引人注意的魔兽。 可是十年之前,王都的炼金协会有人用雪羽鸟的油脂配出了沐浴水,一下子就取代了之前常用的浴丸,成了贵族们的新宠。这一下子,雪羽鸟那不多的数量顿时变了味儿,成了“稀少”“珍贵”的代名词。 寒风岭就靠这种“特产”,嗖地一下富了起来,听说领主还聘请了神职人员,驯养起了雪羽鸟。 “其实我们跟寒风岭比邻,靠近寒风岭的那一片山林里也有雪羽鸟。”丹尼尔叹了口气,“只是数量太少,而我们又不能驯养,否则……”否则长云领也可以赚这笔钱啊。 陆希已经听愣了,脱口而出:“那个炼金师,是不是跟寒风岭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