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甜蜜夫妻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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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蔓避过他的目光问王秋梅:“会不会太修身?”这时候的穿衣风格以宽松为主。 王秋梅笑眯眯道:“修身怎么了?衣服做出来就是给人穿的,革委会要是有人说,让他们找制衣厂理论去!花了钱的衣服不让穿,可没有这样的道理,小陆你说是吧?” 陆平洲温声抬头,直直朝程蔓看去。 她身上穿的是一条绿色和白色为主的格子裙,深绿色的v字领,胸前一排假扣子,一直到腰间收紧,下摆垂到小腿,露出她纤细的脚踝。 整体款式算不上特别,只是颜色很显白,而且胸前腰间掐得比较狠,显出了身体线条。 私心来说,陆平洲希望她这身衣服只穿给他看,但这样的她的确好看,显然她也很喜欢这条裙子。 就像他很喜欢她送的皮鞋,今天特意穿上了它。 陆平洲笑着点头:“挺好。” …… 在七十年代,5.20算不上什么重要日子,革委会里排队结婚的人不多,他们去得算早的,前面就排了三对未婚夫妻。 而且他们穿的不是绿军装就是军便服,陆平洲和程蔓一站过去,就变得显眼了起来。 虽然陆平洲穿的也是军装,但空军制服上绿下蓝,而时下流行的是全绿的陆军制服。而且他身姿挺拔,气质一看就是当兵的。 程蔓则显眼在她是现场唯一没有穿军装的女性,再加上她这一身在保守的人眼里可能不太庄重,可来领证的都是年轻人,两人刚走过来,前面排队的年轻姑娘就把目光黏在了她身上。 其中有个姑娘性格比较开朗,直接走过来问程蔓身上衣服哪买的,多少钱。 程蔓也没瞒着,反正她跟这几个人不认识,过了今天都不一定会再遇到,不怕撞衫,但也强调说:“如果你们想穿宽松点,最好选大一码,这条裙子腰收得比较紧。” 听见这话,对方和陆平洲目光不约而同下移,落在她纤细的腰肢上。 对方犹豫片刻说:“我再想想要不要买。” 这时候领证程序比后世更复杂,除了核对资料,还要询问各自情况,两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确认双方是自愿结婚。 因此虽然前面才排了三队,但程蔓和陆平洲等了半个多小时才轮到他们。 进到办公室,程蔓才发现里面不大,两张办公桌,两个办事员,一个负责核对资料,一个负责询问过程。 有个办事员是中年人,抬头看到程蔓第一反应是皱眉,但目光挪到陆平洲身上后,眼里的不喜稍有克制,等再看到资料,彻底歇了找茬的心思。 两人的结婚申请是部队批下来的,审查比一般单位严格很多,既然没问题,他们就算不喜程蔓穿着,也不好再说什么。 而且陆平洲级别高,不好太得罪。 例行公事问完问题,另一个办事员就向两人签发了结婚证,并嘱咐:“三天内你们可以拿着结婚证去供销社买两斤糖果,两斤瓜子花生。” 陆平洲正常道谢,拿着结婚证跟程蔓一起离开办公室。 走出去后,两人就站在走廊上,打开结婚凑到一起细看起来。 这时候的结婚证跟程蔓印象中的小本本不同,看起来有点像奖状,上面印着伟人语录,下面才算是结婚证的重点,强调两人是自愿结婚,且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两人名字和日期都是手写的,下面再盖革委会的公章。 上面没有印照片,不过新婚夫妻能凭结婚证去照相馆拍照做留念。 现在是票证时代,干什么都少不了票,拍照也是,很多人一生都不一定会拍一张照片,因此大多数条件不是太差的,都不会放弃这个拍照机会。 刚刚成为夫妻的两人也不例外,将结婚证翻来覆去看过两遍后,陆平洲面带笑意问:“我们现在去拍照?” “几点了?” 陆平洲说:“早,还不到九点半,拍完照正好能去吃饭。” 程蔓活了两辈子,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都拍过照片,但今天这张照片意义不同,她心里也很期待,忙不迭点头说:“行。” …… 照相馆里排队的人比革委会领结婚证的多,而且拍照不比领证,光姿势就要摆好久,所以速度也慢一些。 两人等了快一个小时才轮到。 进到摄影间后先选背景和姿势,当然选择没几个,背景就三个,一是首都广场,这一般是照全家福的,另外两个都是纯色背景布,一个红底一个蓝底。 不过这时候彩色照片贵,一般人拍照都会选择黑白的,背景布选什么颜色差别不大。 姿势也就两种,站着和坐着。 陆平洲不差钱,选了首都广场和红色布背景,前者站着照彩照,后者坐着照黑白。 因为前一对夫妻是坐着拍的照片,所以选定场景姿势后,两人先拍纯色背景的黑白照。 这时候拍照姿势比较统一,单人照通常是直直看向镜头,双人照则都是朝着同一方向微微侧着身体,女方在前,男方在后,微微错开身体坐着看向镜头。 嗯,也不是完全没凹姿势,为了让两人看起来更亲密,坐好后摄影师不停让程蔓往后仰,并让陆平洲上半身前倾:“你们是夫妻,挨近点!” 程蔓只好努力后仰,将肩膀靠在陆平洲胸膛,并微微抬起下巴。他则往前挪了挪,半边身体藏在她身后,低头时滚烫的呼吸刚好落在她耳畔。 从镜头里看到两人姿势的摄影师满意了,大声说道:“来,笑一笑,小伙子没让你笑那么高兴,牙收着点,姑娘你咋还不好意思了,低着头干啥?来,抬头挺胸看镜头啊!” “一、二、三!” “咔嚓!” …… 领了证后,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到了婚期。 六月十二号结婚,十一号程家就热闹了起来,程蔓二哥程亮从插队的地方回来了,王秋梅远嫁的妹妹王冬梅也和丈夫带着孩子来了程家。 晚上地方不够住,王冬梅一家四口挤在程进分房前住的屋子,程树伟和程亮父子一起睡主卧,王秋梅则跟闺女挤着睡。 正好,闺女明天就要嫁人了,她有很多事情要交代。 首先要交代的是钱,原本王秋梅夫妻想凑整给八百闺女压箱底,但程蔓跟陆平洲一起去看家具时没抢过他,全是他付的账。 所以夫妻俩商量过后,决定将压箱底的钱加到八百八十八,这数字更吉利。 王秋梅说道:“钱我明天会用红包装起来,放到装衣服的红木箱子最底下锁好,钥匙你记得藏好,到新家后注意着点,及时把红包拿出来,别让人摸走了。” 王秋梅交代这些并不是担心陆平洲带来的人手脚不干净,当兵的她还是信得过的,只是结婚人多眼杂,小心点总是好的。 大院里也不是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想着结婚来的都是亲戚朋友,主人家就放松了警惕,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家里值钱的东西全被摸走了。 八百八十八不算什么大数目,但以程蔓的工资也要攒好几年。 说到这王秋梅倒是想起来了:“手表你明天戴手上,盒子跟其他嫁妆放一起就行。” 手表也是彩礼之一,因为说好了给程蔓带回去,且陆平洲已经有一块手表,跳的时候他们就选了女士的,婚后给她戴。 因为是彩礼,明天客人来了也要展示,但手表不比自行车和缝纫机,小小一件摸走不要太容易。 “还有你自己的存款,记得放身上藏好,别让人偷走了。” 程蔓面露无奈:“妈您放心,我心里都有数,您这几天来回念叨这些事,听得我都要怀疑自己明天到底是结婚,还是要历劫了。” 王秋梅噎住,过了会说:“我来回念叨是为了谁?还不是担心明天太匆忙,发生疏漏吗?” “这您就多虑了……”程蔓起身走到床尾,伸长胳膊打开衣柜,从里面找出明天要穿的衬衣,翻出里面的小口袋,摸出一沓钱说:“我存款都贴身放着呢,明天您把箱子钥匙给我,我也都放这个口袋里,手表也戴手上,肯定不会让人摸走。” 王秋梅关注点全在她手上那沓钱上。 因为程蔓休息时常往家里买东西,每年都要买新衣服,她一直以为闺女攒不住钱,可根据她几十年的生活经验估计,她闺女手上那沓钱不少于三百,挑眉笑道:“你还挺能攒钱。” 程蔓也不谦虚,笑眯眯地说:“怎么说我都是您闺女,不说学到您的全部,七八分总有是吧。” “会攒钱就好,这过日子啊,就得精打细算的,太没成算可不行……”王秋梅靠着床头,畅想起来,“不过平洲工资高,你也有工作,花钱不用太抠唆,该吃吃该喝喝,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早点生个孩子。” 这话题转得让程蔓猝不及防,红着脸喊:“妈!” “哟!还不好意思了?”王秋梅打趣问,“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谁结婚不生孩子?” 程蔓:“我还小呢。” “二十一了还小?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哥都能打酱油了。”王秋梅开过玩笑,注意到闺女脸上表情,忙坐直身体问,“你不想生孩子?” 程蔓轻声说:“没有。”她不是不想生,而是没考虑过这件事。 前世程蔓的家境很优渥,作为家里的小女儿,她的童年过得很快乐。但随着她踏入小学,这种快乐就渐渐消失了。 她父母都是高知分子,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但她可能并没有遗传到他们过人的智商,上学后成绩不算差,却始终达不到他们要求的标准。 更悲催的是,她上面还有个上少年班的天才哥哥,在他的光芒衬托下,她日渐变得平庸起来。 偏偏父母严格的教育让程蔓没办法自暴自弃,也做不到淡然处之,成长过程中为了得到父母的夸奖,她一直活得很压抑,也放弃了很多喜好。 那时候她觉得人生很长,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事可以等到以后再去做。 但她没有等到以后。 高考结束的那年夏天,她发生了车祸。 出车祸闭上眼睛的瞬间,程蔓才发现那些她以为不那么重要的事成为了她的遗憾。 她想放纵地晚上一整天,懒觉睡到自然醒,电视看到眼睛疼;也想参加父母眼中不必要的同学聚会,去唱歌,去滑冰;还想学一种乐器,不为了前途,只为了个人喜欢。 但她再没有机会…… 可能是太过遗憾,穿越后程蔓虽然失去了前世的记忆,但这辈子的她没有那么努力,也不会总是安慰自己未来很长。 喜欢的她会争取,想要的她会尝试。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答应陆平洲求婚的原因。 其实这并不是很好的结婚时机,她今年才二十一岁,又有高中学历,完全可以参加明年冬天的高考。 都说爱情会影响拔剑的速度,婚姻也可能会影响学业。 但她喜欢陆平洲。 因为喜欢他,所以她考虑的是现在,不想去图谋以后,谁知道等来等去,她得到的是圆满还是遗憾。 也因为这样,在答应跟陆平洲结婚时程蔓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事,以至于现在被她妈问懵。 不过认真思考起来,程蔓并不排斥要孩子。 事实上她挺喜欢小孩子的,程明小的时候她没少抱,也愿意生一个自己的孩子。 但是她心里一盘算,就知道现在并不是要孩子的好时机。 都说十月怀胎难,但真落到生活里,最难的在孩子出生后,坐月子,带孩子,一桩桩一件件全是事。 钱还好说,她跟陆平洲都有工作,不怎么缺,他们缺的是人。 陆平洲生母早逝,父子关系说不上差,但陆父级别高,比他忙多了,这次他们结婚都走不开。 继母就更不用说了,她嫁过来时陆平洲已经十来岁,到他上军校中间根本没相处过几年,再加上她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两人就面子情。